擦桌子、拖地板,家务活做的差不多了,顾清清看看表,季冰山先生也快下班了。
打开冰箱找点食材做晚饭,眼前的一幕却让她惊呆了。
诺大的银灰色双开门冰箱里,竟然满满当当的全是啤酒,连个速食食品都找不到!
顾清清叹了口气,她真的不了解这些有钱人的生活。家里已经有个很大的房间被当做酒窖了,为什么连冰箱里都要放这些东西呢?
别说是菜丁肉沫,家里连撮面粉都找不见,这男人平时都是靠喝酒填饱肚子吗?
掂着大袋小袋的食材回家,顾清清实在是佩服自己惊人的臂力。刚开门,就发现玄关处放着一双皮鞋,不用想就知道谁回来了。
“你回来啦!稍等一会儿,我马上就去做饭。”顾清清一点都不认生,仿佛是在这家干了很长时间的老妈子一样,直接略过沙发上的大冰块,熟练地把食材归类、整理,放进冰箱。
做饭?
季晔的眼角微微一颤。
他已经记不得自己有多长时间没在家吃过饭了。每周一次的家庭聚餐不过是例行公事,培养所谓的亲情而已,而且每次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而他自己一个人的时候,饿了就去各种高档的餐厅吃一点,不饿就在呆在家里喝酒。
不一会儿,热腾腾的饭菜就端上了桌。四菜一汤,香味四溢,颜色搭配的鲜亮和谐,看着就非常有食欲。
顾清清摆放好碗筷,给季晔加了一块红烧排骨,一脸期待的看着他,“你尝尝。”
季晔瞟了她一眼,却在放进嘴里的那一刻,喉咙像是被哽住一样,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痛苦?
温暖?
感动?
他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