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八荒宅毙恶
宋朝末年,应天府以,有曹村与庞村。二村之间有一山相隔,山险峻,通甚不适,曹村多产蜂蜜,庞村盛酿酒,虽二村各有产,然难以互易之。贾趁机而入,二村内陆续出现者,将二村产来贩之,从中牟利,以差价大赚之。
有者姓鄂舫,应天府人氏,原一纨绔子弟也。其父母曾乃巨富,家趁万贯,其吃穿无忧。然天有不测风云,一日,其父母乘船游览大江,船体触暗礁,船沉江底,不幸罹难难双亡,留下年少鄂公子,孤守富业度之。
鄂舫继承富业后,年少无,不懂经营,又无人,其结识诸多狐朋狗友,染吃喝嫖赌恶习,将财产败。家产败后,其已年过弱冠,为生计,其不得不行,成一行者也。
行乃重体力计也,返二村,赚资艰难。二村食盐奇缺,鄂买驮马数匹,从私盐贩购盐斤,赶马队至二村换酒与蜜归,至应天府高价售出,从中牟利。其赚辛苦之资,本无非议也。
然鄂贪得无厌,欲多赚之,狐朋狗友撺掇其何不作虚行之,其已养成狡诈,歹念顿生,于货中掺假而售之。其竟于盐内掺沙,一斤盐掺沙至少一两,将盐运至曹村,一斤盐唤五斤蜂蜜,斤盐换五斤蜜,于蜜内掺糖水,一斤蜜至少掺糖水一两。其赶马队至庞村,一斤掺假蜜换二斤酒,获余斤酒入坛。其赶马队下山进城,途中,将坛中酒掺米汤少许,从中牟暴利。其丧心病狂胡为之,不出一年,大发矣。
鄂售掺沙盐,曹村众民发觉,询问其为何盐内有沙,其谎称乃私盐贩所为,与己无关。并谣言,私盐贩官府搜捕,盐源难矣。众村民以为,纷纷然出资抢购,忍痛用蜜换之。
曹村有一旅店,老板乃一妇也。一日,有客住店就餐,食饭菜时,有砂硌牙,客大怒,与女老板口角,后破口大骂,双方动手互殴。客一怒之下,抡椅砸之,失手将女老板砸毙。出人命案,缘由菜中有砂,砂从盐来,盐由鄂售之,此源因鄂盐中掺沙也。
鄂置之不顾购沙盐者死,其尝至益处,愈发胆大妄为,盐内掺沙砂愈多,蜜中和糖水不减,酒内入米汤频繁,利润翻倍,巨资入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