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他赶紧掀开被子去看自己受伤的手臂。()
意料之中,又出乎意料之外,手臂里的子弹已经被取出来了。
昨天他本来是想撑到市区,再自己去处理,没想到居然晕了过去!
他抬手敲一敲沉涩的头,才见床头柜的相框下,还压着一张纸条。
居他拿起来一看,清秀的笔迹应该是来自牧大小姐的。
文一鸣先生:如果你醒了,就请自便。
希望我下班回来后,不要再看见你!
赭唇边勾起一抹笑,他缓缓下床,来到了卧室外的小阳台。
与这个小阳台并排的,是连接客厅的大阳台。
只见上面晾晒了被套和床单,应该是才洗过的。
一定是...被他伤口里流出来的血弄脏了吧。
他微微一愣,下意识的去看自己的手表。
时间显示距离他昏迷的那晚,已经过去了两天。
原来他已经昏迷两天了呀!
他淡淡一笑,回头再去看阳台内的卧室。
软软的床铺、精致的衣柜旁还有一个小小的书柜,里面都是女生爱看的小说。
而靠窗的地方,那造型可爱的梳妆台上,则放满了护肤品。
虽然都是令人讨厌的粉红色,却处处透着无比的温馨。
活了近三十年,他还是第一次置身于一个女人的房间--不想离去。
拿起床头柜上的纸条,他三两下撕碎丢入一旁粉红色的垃圾桶,整个人再次躺上床,呼呼大睡。
直到...
“文一鸣,你给我起来!”
一声怒吼在耳边响起,他浑身本能的紧绷。
随即分辨出这声音的主人,他才浑身放松,慢悠悠的睁开眼。
果然,一张因发怒而涨红的小脸映入他的眼帘,“你明明已经醒了,为什么还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