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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 死(2 / 2)

梦中犹杀人,笑靥yè映素辉。

女儿莫相问,男儿凶何甚?

古来仁德专害人,道义从来无一真。

君不见,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í鹿有谁怜?

世间从来强食弱,纵使有理也枉然。

君休问,男儿自有男儿行。

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事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

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

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

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

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雄中雄,道不同:

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

美名不爱爱恶名,杀人百万心不惩。

宁教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名。

放眼世界五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

我辈热血好男儿,却能今人输古人?

百年复几许?慷慨一何多!

子当为我击筑,我为子高歌。

招手海边鸥鸟,看我胸中云梦,蒂芥近如何?楚越等闲耳,肝胆有风波。

生平事,天付与,且婆娑。

几人尘外相视,一笑醉颜酡。

看到浮云过了,又恐堂堂岁月,一掷去如梭。

劝子且秉烛,为驻好春过。

为了配合那一种刀的气息,天宝的整个人都变的残暴了起来,精神的波动在持续,身体内的生物磁场在模拟,影响着周围的磁场,而天宝,更是满含了一种Ji情的念出了一首《男儿行》,男儿行,他的最爱。

这是一首让人热血沸腾的诗!

相信,每一个男儿看到这首诗的时候都会记得,都会记得那种豪气干云,记得那种霸道和残暴,但是,那就是男儿的热血。

天宝很牛叉。

配合这一首诗以后,他营造的那种独特的气氛更是牛叉了,那一把刀,变大了,更加的锋利了,面的气息也更加的凝聚,无数种的残暴因子都汇聚了起来,悄然的隐蔽,凝聚,寂静无声。

这样的场面很诡异。

这就是一个人单挑一群人的结果。

但是双方似乎根本就不能算是一个档次的,因为他们很倒霉的遇到了天宝,而天宝也是天山神族中有数的高手了,可以说,现在天宝说是天山神族的前三位高手,那也是不错的,只是他不参与战斗而已。

因为他是掌门大小姐,因为他有人护着,所以谁敢用他啊?所以,他也就成了闲人,成了天山的宝贝儿嘎达,让人捧在手心里,啧啧,那个呵护的劲儿就别说了。可是,作为一个男人,他还是喜欢经常抖一抖的……

乌龟之气,王八之气,螃蟹之气,虎躯,熊躯,那个虾米躯,怎么说也要抖一下,震一下,就算不能引发一场八级的大地震,那也要让人怕地,跪地求饶叫神仙,这样才叫爽歪歪啊……

可惜!

可惜这些事情都让小月做了。

即便有些轮不到小月的,他有了机会了,可也耐不过小月的撒娇,就这样,机会拱手让人了,而且掌门大小姐出一趟们不容易啊,而且能惹事儿,更不容易,所以天宝能不高兴吗?什么才叫做生活?

每一天,都好像一本极度牛叉的YY小说,每一次出门,都能有艳遇——就好像是金庸小说里主角一出现,就一定会遇到美女,然后获得神功,再后来,一进茶馆饭店就打架,可怜小说里那些开客栈饭店茶楼的龙套有怨无处告衙门。

当然了,做人也只有这样才叫牛叉,走到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要倒霉,走到什么地方,都能遇到江湖的争斗,这样,才是主角模式的牛叉人生。

天宝是主角。

所以主角的道路是与众不同的!

所以天宝才要装逼,要好好的装逼,好好的活动一把,就好像那些主角一样,走到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必须要有纷争,要乱,而且还要有美女,有人倒霉到家。在这里,对头有了,而且还是一曲苦情戏。

恩,勉强带了一些宫闱的成分,还凑乎。

有美女,有大坏蛋,还有他这么一个英雄……

啧啧,就算是天才的剧作家,也写不出这么完美的桥段来。人的牛叉不需要理由,因为天宝就是最好的理由!

死!

天宝沉着声音,喉咙里挤出来这么一个字。

然后,众人就看到了那长度在两米多的刀,突然一下横扫,一个横扫千军,然后刀光一闪,一个力劈华山,然后一个那个啥……就好像是剁韭菜一样,咄咄咄咄的几声,一片人就趴下了。

他们以为自己死了。

其实一旦一个人已经以为自己死了的时候,他就已经算不是一个活人了。因为在这一刻,他的心跳会停止,然后大脑也会罢工,生物磁场离开人的身体,然后,这个人就是真的死了,而且还是死的不能再死那种!

厄?还有一个没死?天宝很不高兴,妈逼发了这么一个大招,你居然还不死,所以,天宝很气恼的指着那个没有死的家伙,责问道:“喂,他们都死了,你怎么不死?气死我了,咱们再来一次,要是你这次还没死,我就和你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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