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2 / 2)

“很好,我们的第一任务是建立一座具有防御设施的大本营。不用说,外边的阴影中有什么东西在等着我们。”这能让这舰长闭上嘴,并且给他点事来做,而自己也不会总是浮现那该死的回忆……

修建防御设施的工作很快就展开,阿萨斯也亲力亲为,和他的手下一样辛勤地修建庇身之处。当他们点燃营火以防黑暗和寒冷侵袭的时候,阿萨斯不禁回想起珍娜操纵火焰的轻松。该死,不愉快的回忆又浮现眼前。在阿萨斯最需要的时候,珍娜辜负了他,他如是想。他绝不能将这样的人留在心中。他需要坚强,而不是软弱;坚定,而不是痛心。如果想要打败那该死的恶魔领主马尔加尼斯,就不能让这些影响到自己。

一夜平安而过,阿萨斯在自己的帐篷里翻阅之前搜集的残缺不全的地图,一直熬到了下半夜。最后当他终于入睡时,他做了个梦,一个既欢乐又可怕的梦。他回到了少年时代,骑着他深爱的那匹雄驹,一切都那么值得期待。他们再次合二为一,成为完美的搭档,什么也不能阻止他们。而当他驱使无敌(注1)作出那灾难性的跳跃时,即使在梦中他也感到了恐怖袭来。就算他明知这是梦境,痛苦也没有减弱分毫。再一次地,他拔剑在手,刺穿了他忠诚伙伴的心脏。

但这一次……他意识到手里的剑完全不同。在那个可怕时刻,他手持一把简陋的普通武器,而现在则是一把造型华美的双手巨剑。它的通体闪耀着符文,幽蓝的冷雾环绕剑锋,如无敌身下的雪一般寒冷。而当他抽回剑时,阿尔萨斯发现自己注视的不是一匹死去的动物。

相反,无敌长嘶一声跳了起来,伤痛痊愈,甚至比以前更为强健,纯白的皮毛如今闪耀着光芒。阿萨斯突然惊醒过来,发现自己趴在地图上睡着了,此时他眼中满是泪水,一面喜悦地低语着。毫无疑问,希望这是一个好兆头。

拂晓的黎明驱走酷寒昏暗,阿萨斯在第一缕晨光前起身,当他走出帐篷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阿加雷斯那英俊的面庞带着亲切的笑容,虽然脸上如同暗夜精灵面纹一样的斑纹让这笑容有些邪魅的感觉,但是那种亲切却温暖着阿萨斯那颗冰冷的心。

“臭小子,你还真能睡,一睡就是七天!”阿萨斯那带着甲胄的手重重的拍在阿加雷斯的肩膀上,“做地精火箭飞了啊!现在都是圣阶了,你还真是个怪物!”

感受着阿萨斯的浓浓关怀,阿加雷斯心里一阵感动,其实当时在斯坦索姆的时候,那个身份不明的伪巫妖王,把所有龙人的强大灵魂能量一次灌注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刹那间由于空间里影之哀伤得到充分的灵魂能量,带动阿加雷斯的**实力已经达到了圣阶,要知道那时候的龙人可是由一位传奇境界和十几个圣阶准圣组成的,别说早就一个圣阶,传奇级别都有可能,主要是阿加雷斯本身的**过于孱弱不能容纳这大的能量,所以绝大部分能量都用在改造**强度上了,要不然现在恐怕阿萨斯连下巴都会掉下来了!

而上了船之后,来自影之哀伤大量的信息,让阿加雷斯不得不以灵魂状态进入蓝龙空间来接受和消化那庞大的信息,所以在外人看来,阿加雷斯睡着了,还睡了整整七天。在这七天里,阿加雷斯弄清楚了那把影之哀伤的真正来历——水灵精华!关于这水灵精华的来历,谁也说不清楚是怎样的一个存在,远在整个大陆出现第一个生命之前,水灵精华已经存在了,正如地球上所有生命起源一样,水也是艾泽拉斯世界的万物之母,先有水再有生命,不同的是这里的水含有能量……非常庞大的能量,大约几十万年以前水灵精华经过一次巨大的冲击之后四分五裂了,其中最大的一部分形成了当时世界的魔法之源,那就是后来被精灵称为生命之井的一泊湖水,强大的能量孕育出了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树,世界之树!诺达希尔,而其他的几部分,也孕育了同样的世界之树,分别是位于西方大陆卡姆多的泰达希尔,和诺森德的沃达希尔。而剩下的这部分被水元素领主耐普图隆得到,来强化他的力量,经过耐普图隆万年的孕育这一部分的水灵精华已经十分强大了,甚至产生了一丝灵性,因为水的无常,这部分水灵精华可以变成任何的形状,平时是球型的状态,没啥文化的耐普图隆起了个很俗的名字,水灵珠。随后与万神殿泰坦的战斗,让他失去了水灵珠……也许又经过了不知多少年,这水灵珠落到了蓝龙埃雷克撒的手里,后来又被阿加雷斯吞食了,因为天罚冲击的震荡,让水灵珠那一丝灵性清醒过来,出于本能,开始吸取跟水灵珠接近本源的能量,灵魂能量,来修复这万年的损伤。因为那灵性并没有什么怜悯的关系,它只是疯狂的吸取周围一切可以吸取的能量,来迅速的修补本身的损伤,斯坦索姆灌注的那些灵魂能量,虽然没有让水灵珠彻底的修补好,但是一丝灵性却得以强化,并能传承信息给阿加雷斯了。

同时刘晓宇跟阿加雷斯灵魂的融合,刘晓宇脑海里充满了他穿越前大量的关于死亡骑士这个职业的信息,水灵球自然带给以及模拟了这些技能以及他心目中那把神器——霜之哀伤的外形,但由于游戏设定问题,霜之哀伤不能被玩家获取,所以空有其型,实际上名字就取自刘晓宇游戏人物的另外一把神器——影之哀伤。

这些信息解释了他本身能力的原因,但是为什么刘晓宇会穿越到这几乎跟游戏剧本一样的世界,这个答案恐怕要他自己一步一步来探索了……

注1:无敌是阿萨斯亲手接生的一匹小马驹,这匹雄马出生的时候全身体毛、马鬃和尾巴都是灰色,而现在已如那日覆满地面的积雪一样纯白。这也是种非常罕见的颜色,通常说的白马实际上大多是浅灰色。阿萨斯倒是考虑过其他的名字,可是到头来,他还是遵循了罗德隆骑士们不成文的传统,用一项品质来为爱马命名。乌瑟的坐骑叫做坚毅,泰纳瑞斯的马则是勇气。而他的马唤做无敌。在一次灾难性跳跃之后,无敌再也站不起来了,阿萨斯亲手用一把长剑刺进无敌的心脏,了解了它的生命。<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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