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我行仔细地看了看这家人,他们穿的衣服都是刚才所见到的蓑衣,乃是用秸秆压扁,制成的一整套的草帽、草衣、草鞋,就活脱脱一个草人。
眼睛一瞥,却看见一角上放着一块半人高的石台,既是用来压墙角,又是用来放东西,石台上有个马勺,里面却放着一捧绿草,看着有点蔫。
屋内的几人也不会招呼人,只能咧着嘴以示和善,牙缝里面也都是绿油油的,有些人还有半拉草叶。
任我行不由得鼻子又是一酸,很显然,他们肚子里也是草。
他一直以为邵武城外贾三那种人的日子,就已经算是自己见过最穷的了,剩下的哪怕再穷也穷不到哪里去了。
谁知道现在才明白,穷永远没有极限,只有你想象不到,没有穷不到,没有最穷,只有更穷。
心中暗道:“难怪古人自称什么草民,以前一直以为是人命如草芥的意思,现在想来,竟是这个原因。”
侯住连忙穿上了属于自己的蓑衣,指了指一边压着墙角的石墩子,招呼道:“香头大人,您坐。”
“你们这是从哪跑来的啊?”任我行看了看,直接问道。
侯住道:“我们是从蒲州来的。”
“那你们怎么就跑到这来了呢?”任我行有些不解,蒲州从名字上就能看得出,是个风调雨顺的地方,怎么到了这苦寒之地来求生。
侯住叹了口气,道:“唉,那边日子过不下去了,只能跟着社首大人来到了此地。”
任我行一愣,不敢置信地看了看四周,敢情现在的日子已经算不错了啊。
看着这人口结构,心中不由得一恸,十多岁的孩子,往下就是四五岁两三岁,这中间的断层去哪了,当真细思极恐。
这家人现在最起码也拉扯大了这么多孩子,说起来日子真算不错了,能养活四个娃了。
不由得感觉有些憋闷,缓缓吐了一口气,一只以来说世道艰难,只是听人嘴上说说,但是如今草芥就在眼前,才发现自己的想象力之贫乏。
对于这家人他也是有些犯难了,这侯住很显然是个老实巴交的人,不然看见自己躺在那里,直接就把他给扒光了,哪里会背着走一路。
无论如何这救命之恩不能忘,自己指头缝里面随便漏点就够他吃的了,可是哪怕给他一两银子,甚至只是一件衣服,都可能是他的祸端。
因为他的身份,根本不配有这么高大上的东西,倒是那件百衲衣颇为合适,不过却没办法购买。
只能掏出了怀中的面饼,直接道:“我这里有点干粮,一吧。”
家中的三个大人还都有些迟疑,但是那两个小的听到吃的,已经蹒跚着走了过来,接过了面饼。
“你们在蒲州出了什么事吗?”任我行有些好奇,像这种老实人其实挺不容易,但是日子不至于这么过不下去。…
因为这种性格其实本来就是最佳的保护色,刁民大都挂着号,但是顺民更是有数的,这类型的佃农还是很抢手的,活下去不成问题。
“我们本来是马户,官爷说一年一匹小马,我们家养了一匹母马,但是九年赔了六个马驹。”侯住直接道。
任我行一愣,忽地想起了那刘六刘七,被称为响马盗,想来就是活不下去的马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