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利约翰逊手里有一支武装组织,是他的的特别行动队,名叫黑衣骑士团。
史密斯就是黑衣骑士团的团长,而在这支黑衣骑士团里还有一名副团长杜斯汀鲍曼。
杜斯汀鲍曼是上下级关系,同时也是竞争关系。
在杜斯汀鲍曼看来,如果不是史密斯比自己早进黑衣骑士团两年,并且在自己没来之前救过威利约翰逊一命,那这个团长之位应该是自己的。
因为自己的各项实力都要在史密斯之上。
史密斯同样看不上杜斯汀鲍曼,在他看来杜斯汀鲍曼完全就是机械与基因改造而成的速成战士,是一个实验用的小白鼠而已。
当史密斯任务失败的消息传来后,杜斯汀鲍曼就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威利约翰逊刚刚给他下达了命令,让他亲自带人去纽约绑架陈博士,并暗示这次行动成功之后他就是黑衣骑士团的团长。
杜斯汀鲍曼对这件事非常上心,第一时间纠结了自己信得过的黑衣骑士,下定决心一定要完成这次任务。
“呼。”
一支蓝色药剂注入杜斯汀鲍曼体内后,他长出一口气。
有一句话史密斯没有说错,杜斯汀鲍曼最初只不过是一个实验品。
因伤从部队里退下来后,杜斯汀鲍曼首先参加了机械义肢实验,为自己装了两条机械腿。
机械腿不但让杜斯汀鲍曼重新站了起来,而且还让他获得了强大的下肢暴发力,拥有常人两倍的速度。
杜斯汀鲍曼并不满足于此,他不断尝试突破自己,以获得更大的力量。
机会来了。
杜斯汀鲍曼参加了威利约翰逊手中基因实验。
刚开始的时候实验是失败的,造成了负作用,以至于杜斯汀鲍曼每天都必须注射一支这样的基因药剂,以保持现在所拥有的力量。
说白了,威利约翰逊将杜斯汀鲍曼留在身边也是一种观察,想要亲眼看看基因药剂的发挥,以及还有没有负作用。
如果没有威利约翰逊的话,杜斯汀鲍曼也无法得到这种昂贵的基因药剂,因此他不打算离开威利约翰逊,并且要争夺黑衣骑士团团长的位置。
只有当上了黑衣骑士团团长,杜斯汀鲍曼才会更加受威利约翰逊的器重,从而获得更多的资源,拥有更大的力量。
就在队伍准备完毕将要出发时,一名黑衣骑士跑到杜斯汀鲍曼低语一句。
“什么?”
杜斯汀鲍曼惊叫一声,眉心随之一紧。
史密斯回来了???
杜斯汀鲍曼一直视史密斯为自己最大的威胁,因此一听史密斯回来了就心里暗沉。
“人在哪?”
“就在门口,刚刚被人发现,我马上就来向你汇报了。”黑衣骑士回道。
“走,过去看看。”
杜斯汀鲍曼也顾不得其它了,立即带着队伍赶了过去。
史密斯毕竟是黑衣骑士团的团长,黑衣骑士团里除了杜斯汀鲍曼的亲信外都是史密斯的人。
因此,史密斯现在正被骑士团的人给围着。
“老大,你这是怎么了?”
“老大,出什么事了?”
“老大,这两天你去哪了,怎么连一点消息也没有?”
“老大,你是怎么回来的?”
面对众人的询问,史密斯一脸的懵逼,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史密斯被扔在了威利约翰逊豪宅的大门外,是被巡逻的保安发现后抬进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