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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宝马配美人(1 / 2)

 “好马!”望着大营门口一排排足有一百五六十匹战马,虎翼左厢的中高级将领们都不免目瞪口呆,有几个人还揉了揉眼睛,以确定自己看到的不是幻觉。()因为,这可是马匹啊!一百五十多匹马,而且都是战马,最重要的,这是在大宋军中,而不是大辽或者西夏,自党项李元昊称帝以来,大宋便失了河西产马之地,之后百余年来一直无法夺回,因此,宋朝马匹甚是稀少,特别是精壮的战马,更是少得要命。据统计,到宋神宗时,大宋百万常备军,却仅有十五万匹军马(军马还不都是战马),从王安石变法推行保马法后,军马的饲养不再仅限于军马监下辖的那么几个军马场,而是进入了西北边疆百姓之家,马匹的产量还算稍微提高了那么一些,但由于王安石变法不得其法[附注一],好事也变成了坏事,原本由政府出钱让百姓养马的初衷被破坏无遗,原因就是百姓大多没有养马经验,遇到灾病无法处置,导致所养之马大批死亡,而根据保马法规定,马匹死亡要赔偿,结果导致这原本应该官民两利之法变成了扰民害民之法。不过,由得这么一折腾,大宋军马的产量还是略有那么一点增加的,只可惜增加的那一小部分,也大多配备给了马军司诸军,象虎翼军这样的步军,也就是每军的斥候有那么几十匹,他们左厢一万多人,加起来也才有战马三百多匹,而且还多是劣马。

这便是线铃除了购置盔甲外,所做的第二件大事了。在离京之前,线铃便找到李应,软磨硬泡,非要从他这里买一批战马,虽然李应在战争爆发后,便不再卖给宋国战马,但确不过线铃的情面,再加上线铃所需战马数量不大,不至于影响战局,并且线铃还答应了他一个令他梦寐以求的条件,他这才答应将大宋这边还剩的货底一百多匹战马卖给了线铃,线铃又找孟梦天和梁中书活动了一番,从两人手里一共又弄到五十来匹马,这样一来,就有了这一百六七十匹战马,不过,这批战马在运来的路上损耗了一些(包括生病和被一些地方军队抽成),最终到虎翼军中时也就只剩下一百五十匹出头的样子。在这些给线铃提供战马的人中,孟梦天和梁中书还算厚道,毕竟都是官家的东西,给谁还不是个给,孟梦天还收了些火耗钱,梁中书干脆分文没要,直接便拨给了他。但是,李应那边卖得可是有点心不甘情不愿,狠狠的“宰”了线铃一把,一百匹出点头的数量,就要了线铃三万贯钱,平均每匹马差不多就是三百贯了,接近大宋市价的三倍,搞得线铃从西欧大食辛辛苦苦贩运了一船货物赚得那点钱,除了新春正月逛汴梁花掉的一部分外,剩下的差不多全贴了进去。

当然,这个“黑心”,“狠宰”等词语只是线铃自己这么认为的。别人却未必这么说,至少四大参军之首的赵秉言,曾经专门为了这批战马跑过一趟太原府(这批战马在太原府险些没被当地将领扣下,是赵秉言打着孟梦天的旗号要出来的),回来便对线铃表示他的钱花得不亏,原因无它,虽然这些马高出市价三倍,但要知道,李应在宋金辽三国之间贩马也有七八年了,卖出的马没有五万匹也差不多了,但就这一百多匹,却是他一直舍不得卖最后留下的压箱底儿和做样品的货色(这个世界马匹也有成长、衰老和死亡,但速度要慢得多,一匹马在壮年期起码会有二十多年,甚至三十年的马也不算太老),可见其质量了,这些马中有七十多匹即使在辽金两国也是最上等的马,在大宋市价两百贯那是有多没少的。而剩下三十来匹更了不得,那是从辽国西部不远万里贩运过来的大宛马,匹匹神骏异常,到了大宋这边,就算卖五百贯也肯定有人买,而且对许多对骏马缺乏自制力的人(这部分人大多是常年征战在最前线的军官)来说,就是有钱也未必能买到这样的马。

显然,高振波就属于最没自制力的将领之一,而且很可能是之首,他只在门口的战马身上扫了一圈,目光便定在一匹骏马身上,眼中冒出了小星星,再也移不开去。那是少数几匹大宛马,甚至就算在大宛马里,也是属一属二的,那马遍体雪白――连马蹄也是白色的,十分符合喜好白色的玉生香的审美观点,只是她与天青澜在大食的时候,各得到了一匹纯种的大食马,恰好一青一白,青的名青虬,白的名白螭,比眼下这一匹还要神骏得多,否则她恐怕早就要抢过来了。

见到高振波终于忍不住走了过去,用手抚摸着那白马的鬃毛,爱不释手的样子,线铃微微一笑,道:“既然高将军看中这马了,本将做个主,就将它赠给将军了!”

“真的?”高振波又惊又喜,但随即便恢复过来,沉声道:“这是别人的东西,恐怕不妥当吧?再说,这马是这一批中最为神骏的,正该线将军您骑乘才是!”

在出来看马之前线铃便交待过这些马的来历,但他没有说是自己出钱买的――毕竟是几万贯钱的东西呢,那样说的话以后就不好收回了――而是把帽子扣在汴河帮头上,只说是他们借给虎翼军的,战后还要归还,并且也不是白借,如果有损失的话,要损一赔二,如果使用这些马匹的骑兵取得的战利品,汴河帮要抽取二成做利息。因此,高振波才有前半段那一说。

“呵呵!区区一匹马,本将还是做得了主的!”线铃笑道:“回头有了缴获,还给他们两匹就是!至于本将,另有好马骑乘,而且算是骑乘多年的旧物,比这一匹要强得多了。”

是的,线铃确实有一匹超等的大食马,名唤“飞骥”,也是从西欧回大宋并路过大食时得到的,不过,与天青澜和玉生香的青虬、白螭是高价重金买来的不同,线铃这一匹可是从大食和波斯之间的高山之上收服的野马,而且是统领数万匹野马之王。正是因为如此,虽然从大食到大宋远隔万里,海路颠簸,以至线铃辛辛苦苦从大食运回来原打算高价贩卖的战马十死**,但这三匹最强壮的却侥幸幸存了下来,只是这三匹马线铃和天、玉两女也舍不得卖了,在托蜀中唐门之人处理货物的时候,特别交待将这三匹马运回东京汴梁。

按理说,线铃等出征时,这等好马没可能不随身带着,但这三匹马实在太好了,以至连多年贩马的李应都眼红不已,出高价买了好几次,线铃都没卖,结果这次线铃求上他要买马,他这才狮子大开口,要用线铃这几匹马换,不过,即使这样线铃也没答应他的要求,只是同意将三匹马借给他配种。好容易有这么个配种机会,李应又哪能放过,他在大宋也有几个马场,里面能配的母马几乎都被配了个遍,最终的结果,就是李应卖给他的大批战马历经千难万阻都已经到了虎翼军中,可那三匹马却还要个两三天才能单独送过来。

“多谢将军!”高振波军旅出身,也不是矫形的人,当下便拱手道谢。这军人话不多,可这一个“谢”字背后蕴涵的分量,却是要比那些文人一百篇锦绣文章还要重得多。是的,这匹大宛良马在大宋卖的话,至少值五百贯,不过以高振波这种爱马之人,砸锅卖铁的也还买得起――大不了克扣一点军饷,一两年间就出来了――问题是,这种顶级的骏马,在大宋有钱也买不到的,因此,线铃不要说是送给他,就是卖给他,也当得起高振波这一个“谢”字。

“好了,都回去吧!有了这批战马,咱们之前的计划应该就能执行了,大家再研究一下细节吧!”看到其他将领在旁边直流口水的样子,线铃连忙道。送出一匹马拉拢自己的副手这还好说,但要是这些将领都管他要的话,恐怕这批战马还不够他们分的呢!

“什么?线将军您要亲自带队出征?”三天以后,就在线铃的飞骥和青虬、白螭送到的时候,恰好便是计划中骑兵队出击的日子,而听说线铃要亲自带队出击,高振波立刻便出言反对,道:“不行!绝对不行!将军您可是一军之主,哪有轻出的道理,您要是实在不放心,末将愿带兵出征,若是不胜,愿提头来见!”

“高将军,你听我说!”线铃面带微笑的道:“我的军旅经验确实没你丰富,我问一下,将军若是出征的话,会采取什么样的战术呢?”

“之前不是议定了吗?我们骑兵不多,就只是偷袭小股辽军,绝不打大队的主意,而且打了就走,用将军的话说,叫做什么‘游击战’的,还是满贴切的!”

“呵呵!那我问你,辽军的马比我们好,而且过了金河山后,便是一马平川,将军您怎么伏击辽军,就算抓到了小股辽军,他们若一味逃跑,我们又怎能追上他们?”

“这个――”,高振波登时无语,这个问题他也考虑过,虽然虎翼军有一百多匹好马,甚至还要在辽军战马之上,但大多数的四百多匹马,质量却远不及辽军的战马,在他的想法里,自然是逮住一拨辽军小队就猛打一气,能打死多少是多少,剩下的跑了也就不要去追了,不过,听线铃的意思,似乎是有全歼的办法,因此他这话也便没说出口。

见到高振波发窘,线铃也没卖关子,继续道:“高将军想必也知道,在平原之地伏击辽军几乎是不可能的,最多吃掉他几个运气不好的家伙,因此,这次我不打算用战士的套路来打,而是充分利用我们虎翼军的特点――就是有大批的江湖人物,而且有各种高级职业,利用其中道士、刺客等职业的技能,即使在平原地区,也可以设置一些阵法和陷阱,我不求这些阵法和陷阱能杀伤多少辽军,只要能打乱辽军的阵法并阻碍辽军逃跑就好了。另外,高级道士还有许多障眼法,只要辽军不是专门结阵用战气探察的话,一般很难察觉,这样,我们就有可能在辽军眼皮子底下设下埋伏,搞得好了,全歼一队一两百人的辽军都有可能!”

见高振波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线铃缓了一缓,给他充分消化自己这些话的时间,才继续道:“高将军你战阵厮杀的本领,就是十个我也难望其项背,可若论这些旁门左道,江湖伎俩,我自问还是有些经验的,因此,这次带队的任务我是责无旁贷,倒是高将军留在营内,统管五军防务,需要大量的军旅经验,这种工作我反而是做不了的!”

“好吧!你把我说服了!”高振波道:“不过还有一句话,无论如何,至少你得给我平安回来!我大宋有军规,阵前失将,我们当属下的都有责任,特别是我作为副手,那是要立刻玩完的,我还年轻,前途无量,可不想就这么离开军队!”

“放心,我的飞骥你也看到了,我要是一心逃跑的话,不信有什么其它马匹能追得上它,再说,我还有长途飞行的梵兽,至少活着回来没有问题!”

提到飞骥,高振波眼中立刻流露出羡慕的意思。这家伙爱马成狂,自得了乌魂马(就是线铃赠给他的那匹白色大宛马,不过线铃一直不理解的是,明明是白马,高振为啥非得给它起个相反的名字),那几乎是整天的人不离马,马不离人,一会儿去喂次草料,一会儿又骑出去遛遛弯儿,一会儿又用刷子刷洗一番,就差晚上没住在马厩里面一起睡觉了。对马匹了解甚深的高振波,知道自己的乌魂即使在大宛马中也是上等的,因此,他一直以为线铃口中说得有更好的马只是随口说说而已,没想到,自从见了飞骥之后,高振波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宝马,甚至连青虬和白螭,也要比乌魂强上不少,因此,他最近是茶不思,饭不想,每次去马厩时眼睛都要在飞骥身上打半天转,可是,线铃赠他乌魂已经是很大的人情了,再对飞骥打主意(这里是指骑一下飞骥),连他也说不出口来。

“保重!”因为飞骥的名字恍惚了一瞬间的高振波,忽然狠狠的捶了一下线铃的胸口道。听了这话,不知为何,线铃对眼前这个一直与他犯拧的副手,却是越看越顺眼。

“走了!出发了!”线铃飞身上马,对着身后早已整装待发的五百三十多名骑士高声道,然后一马当先,冲出了营门,向着外面苍茫的大草原奔驰而去。

“吁――”,在金河上游的大草原上,一彪人马正在疾驰,忽然领先一人一拉马疆,他那匹明显还没有发力奔驰的骏马人立而起,然后几乎没看到减速的过程,就那么倏忽间停在了原地,而之前落后那领头之人不少的大队人马,虽然也都纷纷勒马,却都是冲过去了不少距离,才在比那领头人停马处更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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