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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二一章 血色夕阳(1 / 2)

 远远的天边卷起漫天的狂沙,无数匹突厥骏马像是疾奔的飞矢,如流星般穿梭在大漠,马蹄踢打着大地,地动山摇。

马背上的骑士们身着祟皮战袍,头戴祟毛毡帽,深陷的眼神带着狂放的蓝色,尖挺的鼻子像是突厥民族的性格一样桀骜不驯。骑士们脸上洋溢着兴奋与贪婪,无数雪亮的弯刀高举在他们粗壮的手臂中,在日光照耀下,闪烁着幽幽寒光。

突厥人来了!漫天的尘沙似是天际突降的乌云,他们的速度,比想像中的还要快上数倍!那万匹战马奋力嘶鸣,驰骋在大漠上的壮观场景,让人心惊胆颤。

震天的声响仿佛要将林晚荣心脏都振出来,望着远方乌云、沙尘、战马与人混杂成天地一色,苍凉中带着无比的震撼,不管你是多么伟大的人,在这无与伦比的气势面前,都会变得无比的渺小。

林晚荣双目圆睁,脸色惩的通红,汩汩血气在他浑身上下的血管里流淌着,逐渐的加热。

“兄弟们,准备了——”杜修元长刀一挥,数万大华将士迅即各就各位,他们脸色肃穆中略显紧张,初次上战场的,手中的长枪,还带着些微微的颤抖。

一路路的斥候迅捷来报,紧张的情绪弥漫在所有人心间,大华的第一仗终于要打响了!

身在最前线的林晚荣,此时什么也想不起了,耳边只闻那隆隆的马蹄声,眼前闪过的。唯有胡人那雪亮地战刀。在这生死渺茫的时刻,即便是最胆小的懦夫,也有种热血燃烧的冲动。

战场,可以把胆小鬼变成英雄!

四十里、三十里、二十里。。。。。。胡人地万余铁骑。以常人难以想像的速度,飞快向前挺进着,渐渐的,震响越来越大,尘沙将眼前十里扬成一片无法穿透的迷雾,隐隐的,战马的鬃蹄,胡人头顶的毡帽,都清晰可见了。

“胡人距我十里——”前方斥候的一声大喝,将所有人的心都刹那间掕紧了。无数的战士凝视远方,手中地刀把都要捏碎了。

“五里——”林晚荣摒住了呼吸,天地仿佛都在此刻凝固了。他再也听不见任何的声音,眼望的是那近在咫尺地胡人的獠牙。

漫天的灰尘掠过脸庞,沙子涌入口角,苦苦的味道。林晚荣吐了口口水,却惊奇的发现。远处地胡云似乎渐渐的慢了下来,那蹄声也稀疏了起来。

过不了片刻功夫,那一望无际的飘飞地乌云却似是突然静止了般。听不见骏马的嘶鸣,稀稀拉拉的几声马蹄传入耳中,突厥骑兵竟是缓缓的止住了奔行的步伐,唯有战马不断喷出的喷嚏声,组成声声的闷雷,传入大华将士的耳膜。

数万骑士,说走就走,说停就停,连那战马也配合的恰到好处。干净利落,整齐划一,就在离着五原城两三里地地方停了下来,突厥骑兵真是强悍的可怕。

林晚荣心里一沉,对胡人的战力,有了更清醒的认识。

“胡人怎么突地停下了?”杜修元站在他身边,皱眉问道:“难道是他们发现了什么异常?”

林晚荣面沉似水,微微摇头,任风沙吹打着脸颊。方才还蹄声震天的大漠,却仿佛突然静谧了,骏马的嘶鸣,昂扬旗帜飘舞的猎猎风声,在所有将士的耳中都显得那么的微不足道。战场死一般的静谧,连根钢针落地的声音,都能激起双方的警觉。

林晚荣跃上最高的土丘,取过一截空竹制作的长长喊话筒,对着远方大声喝道:“突厥小辈听好了,吾乃大华百万雄狮右路先锋元帅林三是也!努尔梭哈何在?!”

他全身力气所聚,声音顺着话筒传出老远,在漫天的风沙中,有一股难以抑制的勃勃英气。

对面突厥人全数静默着,无人响应他的喊话,眼中闪烁的凶光,却透过大漠风沙,直往五原城射来。

“若是努尔梭哈已赶上来,以突厥人的凶性,他绝不会畏头缩尾,不出阵答话的。看来他定然还在后面军中,尚未来得及突至最前。”杜修元跟在他身边冷静分析。

林晚荣点点头,大喊道:“尔等突厥恶徒,仗势行凶,侵入我大华国境。屠杀我子民,天理不容。吾以大华雄狮右路元帅之名义,命尔等速速退去,再令突厥毗迦可汗写好降书送至我大华天朝,岁纳年供,叩拜我天朝皇帝。若是尔等小儿不听劝诫,一意孤行,定叫尔等有来无回,粉身碎骨!”,,对面突厥人阵中出现一阵躁动,那战马也不断的嘶鸣起来,想是听见他的喊话,有人翻译过去,突厥人大火了。对面的战马开始缓缓移动,蹄声渐渐鼓噪了起来。

突然,一阵沉闷的蹄声打破了两边的宁静,突厥人整齐的队形慢慢朝两边移开,一行彪骑从突厥人后部赶了上来,先头的是一杆迎风招展的大旗,旗上一只张着血盆大口的狼头清晰可见。大旗下一匹神骏的高头大马耀武扬威,马上坐着的是一个眼眶深熬、鼻梁高耸的突厥人。他体形比普通突厥人还要大上许多,手中执着一柄沉重的狼牙棒,毛发卷起,目光凶悍,张开的血盆大口闪着寒光。看他样子和气势,应该就是突厥先锋努尔梭哈了。

这突厥人乌里呱啦大喊着,不借助喊话筒,声音都能传过来,嗓门实在大的可怕。

林晚荣听不明白这厮在说什么,杜修元小声翻译:“将军,这人就是努尔梭哈了。他说要与你决斗,生擒你,拿你心肺下酒。”

林晚荣勃然大火,对着话筒大声喊道:“努尔梭哈小儿,你不学无术,到我大华来竟还说胡话,你有种就和我大华万万人决斗,林爷爷我今天定然叫你见识我的厉害!”

那边显然也有通译,努尔梭哈暴喝一声,双眼鼓如铜铃,毛茸茸的大手一挥,也不知用胡语喊了句什么。那突厥大队顿时就像爆炸的沙堆一般,万马齐声鸣唱,刷的向前冲来。

突厥战马速度极快,骑士又都是马背上长大的,动作熟练之极,眨眼之间,奔腾的乌云卷土重来,数不清的飞蝗流矢密集如沙,隆隆的马蹄声将五原城中的泥土都震得喧嚣直上,直欲把人的耳膜震破。那声势,那气势,比之方才有过之而无不及。

林晚荣心里突突直跳,大吼一声:“兄弟们,准备——”

前方斥候的声音大声报来:“胡人距我三里——”

“胡人距我两里——”

“点炮!!”林晚荣刷的拔出佩刀,莹莹雪光冲天而起,他长长怒吼一声,在胡人的马蹄声中,显得如此的雄壮。

“轰隆”“轰隆”,杜修元搬进城中的两门火炮,带着凄凄啸叫,直往远处吐着怒舌。炮弹带着长啸,划出一道美丽弧线,正落在胡人马队中间,几匹突厥战马刹那血肉横飞,熊熊火光冲天而起,数十名胡人湮没在火海中。

那血光似乎激起了突厥人的凶性,大队的脚步根本不曾停留,他们踩着战马和同伴的尸首碎片,口中呼喊着谁也听不懂地口号。数万匹战马像是滚动的乌云,风驰电掣向五原城射来。那气势,直令天地也变了颜色。

两门火炮不断怒吼着,炮膛都打的发热。奈何与胡人相比,这炮火只是杯水车薪,哪能阻挡突厥人行进的步伐。胡人丢下数十具尸体,万人地马队却瞬间就突破炮火的封锁,直压五原城。

三百丈、两百丈、一百丈,胡人的箭矢带着刷刷风声落在城下。

“火箭手!”杜修元长刀一挥,八百名火箭手手挽长弓,瞄准胡人来骑,上千火箭齐齐发射出去。冲在最前的突厥人应声落马,火势瞬间点燃他们的衣衫。惨叫声络绎不绝。跟随其后的突厥人却浑然不绝,快速穿过受伤的同伴,眨眼便到城前。挽起手中弓箭,便往城头射来。

“连环弩——”林晚荣拨飞一只流矢,稳稳大喝。

早已有弩手赶上前去,接替火箭手的位置。这连环弩都是徐芷晴精心改良过的,射击精确。速度快捷,极为适合守城作战。无数的连环弩像是纷飞地流蝗般向眼前的胡人射去。

突厥人眼看离城墙便只有十数丈的距离,却被这一阵强劲地连环弩射的人仰马翻之际。惨叫声不绝于耳,这一阵的杀伤,比那火炮和火箭还要强上许多。

突厥阵中忽然长喝几声,四五千黑衣重骑风一般杀出,直往城头掠来。这突厥重骑身着厚厚的盔甲,身体紧紧贴着马鬃,面目更加彪悍,马速行进更疾,眨眼就到了城下。连环弩手想射杀已是不及。

这就是白刃战的时候了!一名突厥重骑跃马跨过土墙,正从他头顶掠过,成为突厥攻入五原城地第一人。

林晚荣长声而起,刀片一搅,血光飞溅中,那突厥大马被他一刀一剖两半,突厥骑士重重摔落在地上。林晚荣疾步上前,聚起所有力气,一刀捅进胡人胸口,长长的血迹冲天而起,正落在他头盔上,脸上,火热的鲜血刺激地他浑身沸腾,有一种熊熊燃烧的感觉。

林晚荣长长怒吼一声,哗啦自那胡人胸前拔出长刀,血气冲天而起。

“杀啊——”他聚起毕生力气,气壮山河一声大吼。

“杀啊——”,众将士受他鼓舞,胸间热血瞬时点燃,无数的叫喊声冲天而起,勇猛的大华儿郎冲出掩体,便与胡人重骑战在一处。

突厥人的凶悍果然名不虚传,骑术精良,刀法精湛,身高体壮,力大无穷,从没有多余花样,那每一刀下去都有千钧之势。

这一万精兵都是林晚荣从山东带出来的精锐,在大华已是首屈一指,杀伤力不可谓不强,但与胡人重骑比起来,差距仍是明显。与胡人鏖战之中,体力与经验上的差距便逐渐显现了出来。

突厥人的刀法简单实用,几乎每一击都是致命的,大华将士们却是热血沸腾,悍不畏死,以无比地信心,弥补着身体上的劣势。

双方激烈厮杀,突厥人不断的折戟,也有无数的大华儿郎就此倒下,胸前的汩汩鲜血,染红了大漠的尘沙。

到处都是刀光,到处都是血迹,小小的五原,平地上的堡垒,瞬时便演变成了大华与突厥历史上,永远都会铭记的一个坐标。

“啊——”惊天的长嚎响起,一名大华将士杀红了眼,竟是一把甩开早已被胡人砍断了的大腿,鲜血汩汩中他仿佛染血的战神般单腿起跳,狠狠将那胡人压在了身下,张口就像突厥人咬去。那胡人暴吼一声,一柄弯刀刺穿他胸膛,刀尖一挑,竟是将他肠子都挖了出来,血光洒了一地。

“王八蛋,你八倍祖宗——”林晚荣长长怒吼着,眼眶龇裂,仿佛是头雄狮般跳了起来,冲上前对准那胡狗脑袋就是一阵猛剁,发疯似的咆哮声传遍整个五原城:“杂种,我他妈剁死你——胡人狗杂种,你们都来吧,冲我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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