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当王强开始打探这个时,一直很顺利的他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挫折。因为这饭馆是按照喜梅的想法经营的,所以王强按照自己心目中姐姐这种女人开的无非就是水粉铺子绸缎庄,要不然就是卖零零碎碎小首饰的杂货摊子的套路去找,结果把南阳城翻了个盖儿都没找到,就在他心灰意冷且身上只剩下十文钱,打算打道回府的情况下,因为在路边小饭馆吃的一碗饭,偶然的找到了喜梅母女俩的踪迹。
说来也巧,那日王强又找不到人,肚子饿的饥肠辘辘,偏生的口袋里只有十文钱,除了馒头和阳春面什么都吃不起,于是蹲在码头上发呆。可不想就在他魂游天外时却闻到一股诱人的肉香,回头一看却是个大汉端着一碗饭从自己面前走过,饭尖儿上面赫然有半只鸡腿,顿时口水咕噜噜的直往下吞。那汉子十分仁义,见着他饿的可怜,便分了小半只鸡腿给他,然后告诉他前面有家新开的“顾氏快餐”,里面一碗米饭加红烧肉只要八文,还免费赠送例汤,极为划算。不过王强是外乡人,自己没有碗,恐怕还得多花两文钱借他们的碗一用,不过如果王强不介意用自己的碗的话,自己倒可以便宜的以一文钱的价格租给他。
王强听着大汉介绍起餐馆里的快餐时,口水都泛滥了,但是当得知用个碗还要两文钱,顿时觉得这规矩太没道理,还以为那人诓自己。那大汉被他这么一冤枉,顿时就急了,拽着他到了店门外的条幅哪里,也不管他识不识字,就要他瞧瞧看。
王强是个青皮破落户,整天游手好闲,哪里会认得字?向来看着那方块儿就头大不过这次,他一瞅着墙上的字,立马就愣住了,过了片刻后却又是手舞足蹈起来,冲进去问了人家店员他们在哪里还有分店,然后就一路的奔了过去。
说来也巧,王强不认得字,但是却很熟悉自己姐夫的字。先前他在喜梅家蹭吃蹭喝的时候,也知道之所以能有这番吃吃喝喝便是得益于有一位懂学问的姐夫,是以对喜梅爹非常崇拜,还曾经一度赖在喜梅家要给姐夫当书童。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整天黏在喜梅爹身边,虽然不认得一个字,但是却能从一堆字里面认出那些个是自己姐夫写的。喜梅爹生死不明之后,虽然那字不曾在别处出现,但却时常从喜梅手中流传出来。因为喜梅平日描红临摹的,就是她爹当年的手书。
原来的顾喜梅还因为年纪小的缘故,临摹的不是很到位,而换了个芯子的顾喜梅自己本身就有毛笔字功底,后来又刻意练习模仿,所以从字形到气韵越来越接近于喜梅爹的字。王强一个粗人,不懂得字还有气韵,但是却能看得出像不像。以他的眼睛去瞧,那就是这字越来越像姐夫了,肯定是小侄女写的。
王强就这么一路摸索,很快就找到了总店。这次他倒是没有贸然进入,而是现在周围盘桓了一圈,问了问附近的人,知道这家的确是只有女掌柜的没有男掌柜的,还有个玉人儿似地小姑娘,便确定是自己要找的无异了,当下就兴奋的冲了进去,豪迈的点了一桌子吃的,风卷残云的大吃了起来。
按照王强本来的想法,就是先吃饱喝足,才找到姐姐告诉她其他人在找她,卖个好献个乖,然后就顺理成章的留在她这里蹭吃蹭喝了。因为他一路上千辛万苦的爬到这里来,打的就是投靠的主意,可不是为了家里的那帮土鳖捉人的。要不然,他找到喜梅母女俩,喊那些人来把这母女俩捉回去自己又能落到什么好处?什么也没有。与其那样,还不如就赖在姐姐这里吃香的喝辣的,到时候再娶个娇滴滴的小娘子,过一辈子城里人的生活。
喜梅从小舅舅这里打探清楚他的来意,这才长长的松了口气。只要他不是来抓她们回去的就行,至于在这里吃住什么的,实在不是什么大问题。从他找到他们母女俩的经历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人虽然没文化,好逸恶劳流里流气,但却胜在脑子灵活,若是留下来用得好了,说不定还是了不起的一个助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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