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200几年,要想出名就太简单了。比如,你可以去参加超女快男,你歌喉不好没关系,只要你打扮夸张出其不意乱跳乱唱,当然最好是男女反串,那么就一定会有一大票人关注你。
比如,你可以拍一张自己的照片放到网上去,长的不漂亮没关系,只要你丑的让观众觉得反胃恶心再在网上宣传自夸公开征婚,最好条件设定成奥巴马那样的,那么你将会迅速成为网luo红人。
再比如,你可以抱把吉他在地下通道卖唱,给钱的人不多没关系,只要有新闻记者、无聊拍客关注到你并把你唱歌的视频传到网luo上去,那么你将有可能登上春节联欢晚会。
再比如,你若是嫌这些过程很麻烦,你可以全身脱的光溜溜的在外面来一场华丽丽的裸奔,届时,无论是在网上,电视上,广播上你都能看到自己的名字。
所以,出名并不难。难的是如何规规矩矩的出名,并流芳百世,而不是遗臭万年。
我问慕容晨晨:你出名的目的是啥?赚钱还是为了满足虚荣心?
慕容晨晨一脸向往道:唱歌是我从小的梦想。我希望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能听到我的歌声。我3年前就在外面流浪了,到处开演唱会,目的就是为了能让大家认识我,并记住我的歌声。
张女侠:想法很好。
李小明:做法很差。
二傻子:大家并莫有记住你的歌声,他们都关注你的穿着了。还有,你那几颗纽子可以扣起不?又没勾你露啥露,搞得我每次一看见你那地儿就会忘记你的性别。
慕容晨晨毫不在意,撩了撩头发继续道:从小吧,别人就说我唱歌好听,我读高中那会儿还是学校合唱队的领唱呢。由于我每天沉迷与唱歌,无心学习,导致我没有考起大学。我家那老怪物一怒之下就给我下了死命令,不准我再唱歌,连听歌都不许,还把家里所有梅艳芳的唱片碟一张一张的给我砸碎了,全是珍藏版呢,还让我在家面壁思过一个月!
我感叹:那老怪物真狠呀,你都没反抗吗?
慕容晨晨:我当然反抗了!我在房间里只呆了一天,就偷了些钱离家出走了。
马欣玉:你这一走就走了三年阿?你家里人都没找你吗?
慕容晨晨:找过啦,我爸还报警了,现在城里还有我的寻人启事呢。
李小明:那你怎么还没有被抓回去?
慕容晨晨得意的说:我走的时候把我所有的照片都毁了,只留下一张我读高中时候的照片,那照片是毕业时学校统一安排照的,我穿着校服,头发是俩麻花辫儿,没有化妆。
众人竖起大指姆赞道:高招!
我十分理解为啥慕容晨晨在外面跑了三年,全国各地都有她的寻人启事而她至今没有被抓到。这绝对不能责怪我们中国警察办事效率不高,只能证明化妆的确是一门很神奇的艺术。当然,我更佩服的是她追求梦想的决心,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只身一人奔波再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唱了三年歌,不仅没出名,竟然连一个粉丝都没有。然而她并没有被失望的生活所打到,依然坚强不屈的唱着歌,全然不理会世俗的舆论和异样眼光的压力。她就是一个部活生生的大型青春励志喜剧啊!她这样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的,当然了,学习她的精神就好了,其做法我还是建议不要模仿。
慕容晨晨伸出手在我眼前晃了晃:你在想什么呢?也在构思离家出走?
我笑了笑:我已经离家出走了。诶,慕容姐姐,
慕容晨晨:叫我晨姐!
我:噢,晨姐。这几年,你在外面咋解决钱的问题啊?我看你开演唱会就跟搞公益事业似的,完全没有收费啊。
晨姐潇洒一笑:我怎么可能向我的观众要钱呢。我把从家里带来的钱用完后,就到处给人打零工。什么端菜,洗盘子,当保姆,发传单,搞促销,家电维修等等我都干过,对了,还给一公司扫了整整一周厕所呢。
众人肃然起敬,我都忍不住想给她敬个少先队员礼了。
晨姐又点了根烟,接着说:说起来我这两年也没少被人欺负,你们肯定暗地里说过我是神经病对不对?没关系,姐姐我习惯了。第一次开演唱会是在杭州的一个小县城,我一首歌还没唱几句呢,就有一女的冲过来,揪着我的头发就喊狐狸精不要脸,说我穿的太暴露,把他男人的魂勾走了。知道我怎么办的么?我啪啪几个耳光就扇了过去,然后继续唱歌。还有我第一次打工,是在一酒吧当服务生,那老板是个老色鬼,竟然叫老子陪他睡觉,我当场就朝他裤裆踢了过去,我猜他现在肯定在家练葵花宝典呢。
晨姐翘起二郎腿,拍了拍鞋子上的灰尘,淡淡的说:你们知道我这双高跟鞋一共踢了多少男人的裤裆么?
众人摇头:不知道。
晨姐轻轻的笑了,抽了一口烟,缓缓的吐出烟雾说:我也不知道,太多了,数都数不清。
我真是太佩服她了,跟她比起来,什么xx姐,x姐,小xx这些都是浮云,她才是真正的姐!我脱口而出:信晨姐,得彪悍。晨姐,我愿意当你最忠实的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