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自天启七年(1627)十二月,一直到崇祯元年(1628)三月,足足折腾了四个月,阉党终于被彻底整趴下了。
最后的名单,共计二百六十一人,分为八等。
特等奖得主两人,魏忠贤,客氏,罪名:首逆,处理:凌迟。
一等奖得主六人,以崔呈秀为首,罪名:首逆同谋,处理:斩首。
二等奖得主十九人,罪名:结交近侍,处理:秋后处决。
三等奖得主十一人,罪名:结交近侍次等,处理:流放
此外,还有四等奖得主(逆孽军犯)三十五人,五等奖得主(谄附拥戴军犯)十六人,六等奖得主(交结近侍又次等)一百二十八人,七等奖得主(祠颂)四十四人,各获得充军、有期徒刑、免职等奖励。
以上抽奖结果,由大明北京市公证员朱由检同志公证,有效。
对此名单,许多史书都颇有微辞,说是人没抓够,放跑了某些阉党,讲这种话的人,脑袋是有问题的。
我算了一下,当时朝廷的编制,六部只有一个部长,两个副部长(兵部有四个),每个部有四个司(刑部和户部有十三个),每个司司长(郎中)一人,副司长(员外郎)一人,处长(主事)两人。
还有大衙门都察院,加上各地御史,才一百五十人,其余部门人数更少,总共(没算地方政府)大致不会超过八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