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老板的车上,是一辆老旧的桑塔纳,发动机的轰鸣像一头老牛在哮喘,车子行驶在成都的路上,与插肩而过的崭新昂贵车流比起来显得格格不入,我全当是老板是一个念旧喜欢复古的人。
成都的人很悠闲,就连错车都是不慌不忙,车辆冷色暖色的近光灯和红黄色的双闪自己城市路灯晕开,让人觉得成都本就是一座温柔柔和的城市,像一幅北欧的抽象派油画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个小酒馆就在成都的上,准确位置是52号。”前方是八十多秒的红灯,老板停了车,从包里摸出烟来点燃也递给我一支娇子。
“啊?我以为玉林路就是玉林路呢,赵雷的歌里是这么写的。”我点燃烟,把车窗打开,烟顺着窗户流出,冷气又穿过窗户灌进。
“这个小酒馆完全是被赵雷唱火的,虽然空间不是很大,只有30多平,但是基本上只要开门每天晚上都会爆满。”老板吐了一口烟圈,又理了理自己的长发。
“名人效应吧。”我其实并不热衷小酒馆的演变历史,只是觉得来了成都就去那些街道走走就已经很好。
老板见我似乎兴致不高,索性也抽了一口烟,看着窗外。
“老板,你是搞艺术的吗?”我也意识到自己的不冷不热的态度实在不该,于是又打开话题。
“嗯嗯,唱歌的,唱民谣。”老板点头。
“民谣很适合成都,成都也很适合民谣。”
“哈哈哈,千万不要被成都这座城市欺骗了。”老板突然笑起来说到。
“哦?怎么说?我觉得成都这座城市的慢节奏悠闲气质很适合娓娓道来夹杂温柔的民谣调调啊。”
“成都这座城市的悠闲只属于成都的有钱人和本地人。”绿灯亮了,老板松开离合一脚油门在车流中一马当先。
“其实,每座城市都是这样吧,原生住名和有钱人才是在城市里生活,饱含奋斗理想的有志青年们无非就是为爱发电为这座城市的发展挤出血来滋养他。”老板的这句话让我想起了自己曾在渝城的时光,荏苒两年后一无所有。
“对啊,所以像我这种人来到成都就只能叫做生存,在大城市里玩着不入流的复古小情怀。”老板说完就把烟头就顺着窗口扔了出去,我也索性学着老板把摇头扔出。
看着这座城市的霓虹万丈,路灯延伸在城市边际尽头,我觉得落寞,兴许是成都的风要比贵州的风萧瑟许多。
路上的车少了许多,我把夏瑶的头发从衣服内包里拿出来,缠绕在手上,我把手伸出车窗外,让这冰冷的风也吹在夏瑶的头发上。
夏瑶喜欢成都,不是因为她喜欢成都这座城市,而是因为喜欢赵雷的《成都》,所以应该算是爱屋及乌,夏瑶就对成都一直有向往,可她这短短的一生,却没能踏足她心心念念的成都。
“嘿,夏瑶,你听,成都的风不同于贵州的风,你感受到了吗?”我在心里默念着夏瑶的名字,我知道其实我再怎么去呼唤夏瑶她也不会听得到,但我期望生死有轮回,期待夏瑶能够听得到。
从昨天的下午,我竟果真从一个唯物主义者变成了希望牛鬼蛇神的存在思想,其实只是我希望夏瑶能够以另一种形态存在的执念罢了。
“头发这个人?是你?”老板一边握着方向盘一边瞥向问我。
“她是我的…………”说不出的话突然卡在了嘴边,这一瞬间,我竟然不知道夏瑶对我到底来说是什么身份?
初恋?前女友亦或是没过门的妻子还是前妻、亡妻?
我和她之间早就做过所有的事情,我们甚至以夫妻的身份同居,我们也曾在本能的性与心理的欲构成男女之间的快感。
我总觉得夏瑶同王青松的婚姻到底来说算不上是婚姻,只不过是被一纸婚书禁锢的一段折磨的畸形情感。
“她是我的妻子。”我似乎在一瞬间就已经明白了夏瑶在我心里,亦或是只是在我心里那她就是我的妻子。
“唉………又提到你的伤心事儿,我这人情商低,说话不过弯儿,对不起哈。”老板看我低落的神态兴许是确实觉得自己心直口快冒昧了些向我抱歉。
“没事,都已经是半年前的事儿了。”
“你特意来成都玩儿吗?”老板猛打方向盘极限点头后稳定下来问到。
“不是,我去新疆。”
“新疆?听你的口音你不像新疆人啊,没有羊肉串儿的味道。”
“我是贵州人,去新疆算是履约吧,生前她给我留了一封信,想要把头发埋葬在天山的脚下。”
“你是一个重感情的男人!”
“哪里是什么重感情,不过是想要去弥补曾经的遗憾罢了,让自己能够不再惭愧的活下去,可我终究是失去她了。”
“其实这个世界就是一班列车,所以人总会下车,但终点是死亡后相逢。”老板叹了一口气,兴许是被我的故事所打动。
《人间失格》里有这样一句:“我仍然认为向人诉苦不过是徒劳,与其如此,不如默默承受。”
我不是一个坚强的人吧,我没能默默承受,在成都这座陌生的城市有个人听故事,听我的诉说,其实我是觉得温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