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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八章 惨不忍睹(1 / 2)

 曹家集是远近闻名的大集镇,有户三千。集日逢五排十,在太平时节,周围百里之内的百姓都到这里来赶集,那时候,远近商贾络绎不绝,山乡百姓奔走相到,整个曹家集人头接踵,挥汗如雨呵气成云,叫买叫卖不绝于耳,好一派繁华富庶。

曹家集曹家,本就是当地大户,在元朝的时候就靠着出卖同袍,帮助元人征讨四方而位极人臣,但随着历史的前进脚步,大明推翻了蒙古统治,曹家便开始猬集地方不得发展,当时若不是曹家先祖有眼光,在太祖起兵之时多有资助,现在早就灰飞烟灭了。

但那时候太祖爷也深恶其行,但毕竟接济过义军,同时也是这一地最大的宗族势力,于是便放了他们一条生路,也得了太祖不许做官但可以经商的承诺(在元末明初的时候,地方依附元朝的地主豪强多得这样一个承诺。)

但是曹家不甘心就这样寂寂无闻,期间总想恢复祖上光荣,但历代大明帝王却是防范森严,没奈何只能容忍。

但是随着大明王朝的日益衰落,防范之心也日渐松弛,渐渐的让这些世代大户豪强蠢蠢欲动起来。前朝故事前朝荣耀都开始死灰复燃,随着大明官员的腐败不可附加,那些依仗几百年的积累的所谓仕宦都开始官官勾结了,虽然按规定不可做官但不等于不能做吏,比如这曹家,就在这方圆百里之内,强取豪夺上十万的田土,洛川县下的税吏几乎无不出于此家。

百姓有童谣言道;“早吃曹家饭,晚回曹家田”之说。意思就是,早晨你在曹家的酒楼餐馆吃的饭,走了一天拉的屎尿,还是肥了曹家的田地,可见曹家田产的多寡。

曹家更有遍布山西陕西,以及直隶南方的买卖不断的积累着银钱,收买着当地的和京里的官员,更是傍上了那些贪财的阉党大佬魏忠贤,为人处世更是肆无忌惮。

现在虽然阉党倒台,但清流那帮清谈书呆子就更好糊弄,一番润笔费下去,那更成了曹家的手中玩物。

明中叶的时候,曹家还能顾及自己当时元朝的出身,循规蹈矩,但随着明后期吏治的腐败贪婪,早就把顾忌抛到九天云外。洛川祖宅的方圆税吏员几乎都是曹家所有,官府乐得现成,所以洛川富县以及周边都成了曹家的天下,每个路口每个桥梁都是曹家收税的点落,老百姓出门几乎一步一税,一里一捐,以至于百姓村与村亲戚不相往来,因为交不起行路过桥税捐。

这在其次,曹家沃野千里,需要有人耕作,但曹家压迫甚急,开始的时候是地租五五,而后六四直到现在的九一,不但是这样,这一地百姓对曹家,却是干不完的徭役做不完的苦工,上不完的各种礼钱,就是曹家一只猫下了崽子都要乡老贺礼,否则,那就家破人亡的下场。可想而知是多么的极尽压榨,稍有不从,曹家的水牢那就是有死无生的地方。

为防备自己势力范围内的农民逃避劳役,就在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内施行了长工连坐之法。曾规定每户有十八至二十五岁合格壮丁者,三抽一,五抽二;后改为十八至三十岁;再后,改为十八岁至四十岁;最后,因青壮枯竭,竟改为十二至五十岁。

先是按壮丁抽,后来改为按丁抽,即父亲合格,家有幼子,即为双丁,是所谓“大配小,小抬大”的奇特办法。老的可以在庄上赶大车,小的拨后堂充当小厮杂役,轻微残废的抓来当马夫、伙夫。

农民苦于徭役长工,无法生活,也有不顾后果全家逃跑的,也有全村逃跑的。

曾有马家兄弟数人,将房屋、家俱、土地全部遗弃,逃往山西,钱村李姓小地主将地契贴在门上,全家逃跑。王家团庄原有居民一百余户,闯军到时仅剩三家孤寡。

为防逃跑,曹家在自己的地面上开始展开连坐制法,明朝的时候,乡村一级主要是委派地方乡绅管理,实行保甲制,这保甲正落在曹家手里,所以曹家规定,一人逃跑,则全家顶替,全家逃跑则十户连坐,十户逃跑则全村共担,所以出现了一家不堪想逃走,但其乡邻或苦求或告发,无一幸免。曹家后山那累累白骨万人骷髅就是大家的下场。

而告发逃离者就可以得到百斤麦子的奖励,所以没有一家敢于弃土逃跑而宁可被饿死。把所有的农民都死死的固定在他们的土地上,不能挪动半分。

征徭役期间,小地主都备受盘剥,也要向曹家出工出力言为襄助,有的雇佣充数,有的贿谋规避,有的自残身体,或举家逃匿。

一农民为避赋役,把自己弄成哑吧。李尽忠服食大量巴豆,腹泻脱水而死,王洪堡一人自己砍折右腿。一个农民自剁右手一个手指,一期逃过徭役,曹家又以逃避官家徭役罪将其夹拷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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