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风的人马往来最多,当听说盟友闯军曹猛大败官军,一个下午最少杀伤了官军上千精锐,当下把椅子扶手一拍,大声赞道:“好个闯军,好个曹猛,不愧是我的兄弟,不要我等相帮却有如此作为,硬是要得。”一高兴,感觉着身上的旧伤也好了七八,真想抖擞精神提枪上马,与曹猛兄弟并肩大干一场。也出口这些年受官军的那些鸟气。
那一直陪着自己的副手再次上前小声道:“大当家的,如果闯军真的凭借这五百多人就挡住了官军大队的进剿,那抄小路奔袭的李元昊一定在闯军以逸待劳,优势兵力下大败亏输,就是全军覆没也不一定,这样一来,闯军的声势就会在这方田地如日中天,那样对我们——”
“闯军如日中天更好,我们是他的盟友,就可以沾光不少,兄弟,我们这是世代盗匪世家,不图什么改朝换代,只想安安稳稳的做这一方山大王,我老了,是不思进取了,就让闯军的那帮年轻的兄弟们折腾去吧,说不得在这个乱世里,还真的被他们折腾出个结果来也不一定。真要那样,到那时候我们也可以沾光不少嘛。再说了,就眼前闯军势力大张对我们也有好处,至少他们可以完全的吸引官军注意,我们躲在暗处平安发大财不是?我们还是盼着闯军获胜吧,那个叫什么唇亡齿寒的道理想来你还是懂的吧。”
“大当家的说的是,既然是这样,当初曹猛兄弟为了闯军立威拒绝了我们帮忙的好意,使我们失去了一个雪中送炭的好机会,不如我们准备下,把队伍悄悄带到战场附近,一旦黑闯军胜利我们还可以来个锦上添花,万一闯军有个闪失,我们也好及时伸手救下几个闯军的兄弟,岂不更让闯王感激我们?”
“对,兄弟说的对及了。”不沾泥大声叫好;“我身子骨不行,那就你带上咱们山寨一千精锐,连夜赶奔战场,锦上添花我们是没有机会了,但痛打官军那个落水狗却是完全可以的吗。外捞是能捡就捡啊,哈哈哈。”
“尊大当家的将令,您就擎好吧。”那副手欢快的跑出去整理队伍去了。
对于闯军的胜利,一阵风一点都不怀疑,而对有些人担心的闯军的失败,那更是嗤之以鼻,以自己三代土匪的眼光,闯军在那闯王的整合带领下,有那帮有情有义的汉子抱团在一起,哪能会失败?
绝对不会失败。不沾泥坚信这点。
火把已经点燃,战鼓已经擂响,一队队的乡勇再次站起,拿起了刀枪,弓箭手已经到位,督战队也开始插下了战旗,面对那如同白昼的火把光辉里,面对那高大的,如银甲天神一样的闯军要塞,新的战斗再次打响。
这次甘泉千户改变了战术,抽调三百下午经过战阵锤炼的乡勇为骨干,再配上一千五百新丁,多带云梯,对要塞东北两面展开不间断的攻击,以分散和疲惫黑虎贼的兵力体力,单单留下靠河的那面和要塞背面不予攻击。
按照常理,在冰面上攻击也的确是不方便,而要塞背面却不易指挥,这都是常识的问题,希望不要引起闯贼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