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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段铭瑞(二)听雨楼的崛起(1 / 2)

 )临州南镇一座不起眼的四方小院,灰瓦灰墙,唯一值得称赞的就是还算结实的围墙,实在普通得让人找不到注目的理由。89文学网

“大隐于市,谁会想到这种地方竟然是杀手的巢穴。”

第二次相见,没有想到的遇见。

短短一个月,少年的身份已经变成落宇山庄的少主。他当然不会单纯地以为那是少年的叔叔因为愧疚而给予的馈赠,慷慨到拱手让出仅次于自己的权利?

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有一点毋庸质疑,这一个月,落宇山庄并没有表面的平静。或许正在酝酿着什么阴谋,亦或者某些阴谋已经得逞。

银灰色的华服,翩然现身在朴素的庄园,身后依旧只有一个侍从,闲庭信步般地走在血月的大本营,甚至连发丝都透着股悠然。

“但还是让你找到了。”当时的自己有些不耐,同样也有些心惊,确实,理应不会有人想到的地方他是怎么找来的?少年的闲适更让他不安。

打量够了,少年停下脚步,站在自己五步远的地方,这是一个精打细算的距离,不管什么样的攻击,都能让人有躲避的余地。当然这也是一种实力,没有足够的速度和反应,五步,也不过是个笑话。

“我找的不是血月,而是你。”

对面的人笑得似乎很愉快,却让自己皱起了眉头。什么意思?莫不成他在自己的身上做了什么手脚,下了追踪香一类的东西?

无视自己释放的杀气,扫视了眼紧跟自己出现在身后的下属,继续说道,“雇佣你的人真是愚蠢,以为做得万无一失,却是将秘密暴露给外人,所以他们才会输。而我没有拿回我的东西是因为我找到了更有价值的游戏,你要不要一起?”

这算什么?拉他入伙?凭什么?好歹他们也是有名号的组织,而他,再如何厉害,不过是个少年。

“你应该早就知道我到了这里,为什么不在我一进门的时候,就阻止我?”

双眼一眯,但没有反驳的理由。如他所说,血月的地盘,一踏上这片区域,绝不难掌握对方的行踪,毕竟已经大刺刺地闯进了别人的家,主人没有不知晓的道理。

为什么没有阻止?真的只是顾及少年的实力吗?只是两个人,值得他们整个组织忌惮吗?有,却不全是。

“你是个聪明的人。我还年轻,我有想夺取的东西,所以我成长的空间还难以限量。你不觉得这样的我很有投资的价值吗?你不好奇我在段家忍气吞声这么久,到底想干什么?

做杀手久了也挺无聊吧,尤其是做到了首领,没有超越的目标就只有被别人超越,谁也不希望自己的下场是孤零零的死亡,就像被世俗抛弃的垃圾。换做是我,就算不能让所有人为我陪葬为我哭泣,也要让周围的世界记的我的名字,记住我曾经活过。

即使死后百年,也可以让曾轻视我的人胆颤,震慑我的敌人失去抗争的勇气,庇佑我的子孙站在荣耀的高端。活要活得恣意潇洒,死也要死得震彻寰宇。

老天既然选择了我的生命,我就要活给天下人看。”

记不清后来自己说了什么,总之遇上这人就是一个错误。

若不是开始时的那点好奇,怎么会给他这样的机会,一个蛊惑自己沦陷的机会。

他不清楚少年曾经经历过什么,会让他有这样的觉悟,但是这些话从一个少年口中说出来,确实是震撼到了。

他说的没错,自己已经站在了一个顶点,衰落是迟早的必然,能逃脱这种法则的方法只有一个——去攀爬另一个高度,脱离已经既定的轨道。

早在很久以前他或许就明白,却始终没有任何举动,是因为一颗已经厌倦了生活的杀手的心脏,还是找不到一个更加堂皇的拼命的理由?

内心的动摇,已经在未开场的时候注定了结局。

庆幸他当初没有执著于年龄的成见,因为有时候,实力跟胆识是与年龄无关的,早就有人极为先见的创造了天才这个词汇,段铭瑞应该属于这个范畴吧。

他决定跟着少年前行,既然不愿挣扎下去,那就找个人带着他走好了,也可能单纯得是因为无事可做,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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