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医生!萧医生!”
清风徐徐,夜色一片空蒙。萧雨甩甩脑袋,把白炽的招呼抛在身后。
“我需要一个人静一静清醒一下,顺便琢磨一下文翔的治疗方案。会议室的气氛,不太适合我。你们继续,你们继续,我自己随便走走。”萧雨头也不回的解释了两句,径直大踏步的走了出去。
“我跟着去看看!”秦歌找了个借口,扭身也走了出来。
萧雨脚步快得很,秦歌一溜小跑,才跟上萧雨的脚步。
“你去哪?怎么不继续和他们讨论怎么治疗?你的水平,比他们一群人捆在一起都强。”秦歌边走边道。
“哼!”萧雨用鼻音哼了一声,说道:“去哪都行,别跟这群伪君子在一起就行。”
刚刚还大义凛然的说什么医德医德,一转脸,完全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不要治疗,要比赛。
萧雨没有办法理解刘朋这种把运动员当做比赛机器的想法。
对于一个脚上有伤,连一天十几只药物的封闭都不管用的情况下,竟然为了一个比赛,连手术都不允许去做!
这是什么精神?这就是华夏国的奥林匹克精神?
对,华夏人是比较坚韧,是敢打敢拼,是能付出辛苦。
但是,再怎么能吃苦,能坚持,也毕竟只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机器人。
在运动场萧雨看到正在锻炼的文翔的时候,心中就已经很是触动了。
一个明知道自己身上有伤的运动员,还能坚持着进行基础锻炼,而且这些锻炼,是建立在把一只脚跺的麻了,完全没有感觉了之后才进行的。
文翔付出的已经很多了。汗水是汗水,泪水是泪水。
萧雨不知道文翔的感觉,他只知道,自己的心是痛的。
强行让文翔可以参加比赛,萧雨知道,中医还是有办法的。不过既然是强行,别管是中医还是西医,后果都是一样的,杀敌八百,自损一千。
假设文翔还有十年的运动生命,强行治疗参加比赛的后果,就是这十年的运动生命减少一半。
不但运动生命减少,对身体上带来的损害,也是不能接受的。
欲速则不达。
秦歌招手招来一辆计程车,带着闷不吭声的萧雨上了车,说了一个地址。
司机驾着车,把秦歌和萧雨两人带到八十里之外的一条唐人街。
灯火通明,人头攒动。
两人在一家大排档停下脚步,秦歌胡乱点了些东西吃。
“来两串烤茄子。”秦歌说道。
“不吃!”一直低着头的萧雨赶紧把脑袋抬起来,现在他已经患上了茄子恐惧症,一听说吃茄子,便想起秦歌那个茄子流鼻涕的笑话,然后便是一阵恶心。
“终于肯说话了!”秦歌放声大笑,他,是故意的。
摆摆手让大排档的服务员退了下去,那服务员满脸迷惑的问道:“烤茄子,还要不要?”
“不要了不要了。”秦歌又是一阵大笑。“我这个兄弟,一吃茄子就恶心。”
萧雨狠狠地瞪了秦歌两眼,这小子原来是故意恶心自己。
嗯,这家大排档,气氛不错,让萧雨有了一种回到帝京市的感觉。人来人往,以黄皮肤黑眼睛的华夏人居多,偶尔才会有一两个老外经过。
秦歌这人看着大大咧咧的,除了讲笑话,没想到揣摩心思也是这么拿手。
男人们赤膊上阵,也没有人理会是不是君子了。一个个吃的是热火朝天。
“这里感觉不错,心情好多了。”萧雨笑了笑,说道。
喜欢大排档,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在这里,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更近了。
再怎么说,也比官场上那几个人勾心斗角的要好多了。
所以只要有这一个理由,就足够了。
“我也这么觉得。”秦歌笑道。“那几个团长副团长的,不但不把运动员当人,也不把你们医生当人,那口气,那作风,太官僚了!我都受不了了。就算你不冲出来,我也找借口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