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务之急不是邦加如何退敌的问题,而是要帮老詹森解毒。浪@客*中文转载[]话说萨丝拉怎样也算灵兽了,龙吻草到底能不能解老詹森的毒,梅朵没有任何把握。
她让邦加先驮他回洞屋,自己和阿塔什则徒步回去,两人回到洞屋时,老詹森已经陷入重度昏迷了。他前胸的衣服早已被毒液腐蚀成烂泥,和着毒液紧贴在深受荼毒的皮肤上,如果不马上清理,就算立即送他到最近的鲁卡小镇找牧师治疗也已经来不及了。
死马当活马医吧!
梅朵让阿塔什打来一盆清水,事实上,在洞屋这种比较艰苦的环境下,阿塔什弄来的清水就是洞口外的小石窟积聚下来的雨水,所幸很清凉,非常适合清理伤口。
她从床头旁边的筐里挑了匹白色布料裁成许多小块,布料很柔软,有点像地球上的纱布,浸水之后更加柔软,而且比纱布要吸水得多。浸了雨水的白布块刚一沾上毒液就被迅速腐蚀,以至于每块白布只能擦掉一点毒液,就不得不扔掉换块新的。如此这般,直到老詹森珍藏的第七匹白布被用光了,他身上的毒液才算彻底清除干净。
不见了那些恶心的粘液,老詹森身上的伤口便清晰可见,他前胸及手臂上的皮肉已经没有一寸是完好无损的了,均腐烂得露出粉红色嫩肉,随着他微弱的呼吸轻轻颤动,而且伤口周围还有一圈焦黑。
因为没有消毒工具,梅朵也不确定哪匹布料是无菌的,所以她只是把龙吻草的碎屑洒在老詹森伤口上,并没为他包扎。而且,在温热带,伤口曝露在空气下反而更容易愈合吧?
足足忙活到天边泛起鱼肚白,三人累坐在床边,梅朵疲惫地望着仍在昏迷中的老詹森道:“但愿这样做有效。”
“我们已经尽力了,剩下的只能交给老天了。”阿塔什细长的眸子投向窗外。浪@客*中文转载[]
邦加用羽翅轻拍她的头,也道:“格林菲尔圣神会保佑每一个子民,他会好起来的。”
梅朵点点头,想起刚才邦加出色的表现,于是在他翅膀上蹭了蹭,称赞道:“邦加,今天多亏了你,干得漂亮!”
“说得也是,”阿塔什也想起刚才的事,随声附和后便问,“你是怎么做到地?”
邦加难得地扭捏起来,双耳软趴趴地。抓抓脑袋红着脸道:“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当时我只想着不能让它伤害梅朵,其他什么都没想。其实我是想跳出来吸引它地注意力。然后飞走把它带到别的地方去。好让你们快逃。可是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就冒出那么个想法。而且就那么做了。总之……我也说不好!”他又犯起糊涂,用言语解释不清自己地行为了。
阿塔什闻言若有所思,沉默片刻才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种能力应该是妖精所有,妖精就是靠强大的念力来战斗地。念力越强,可以魅惑的敌人级别就越高。”
“这么说邦加是妖精?”梅朵看看邦加。又看看阿塔什。等待着他地答案。
“我?是妖精?”邦加手指自己。抖抖耳朵问。
“《格林菲尔历史》中可没记载过有你这样的妖精,他们是人形,耳朵有点像精灵族那样长长尖尖的,皮肤是绿色的,而且只有蝴蝶那么大。他们的翅膀薄如蝉翼,并不是你这样的羽翅,更没有尾巴。”阿塔什摇摇头解释道,随后又问,“难道你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种族?”
邦加再次抓抓脑袋,苦苦思索半天之后才摇着头道:“我不知道,我只记得从我有记忆以来就一个人在山林里,没人告诉过我我是什么种族。”
“那你这些年都是怎样度过的?”他那样胆小怕事,而且在今天之前完全没有任何战斗能力,梅朵不禁怀疑在没人照顾他的情况下,他是怎么保证自己不被其他魔兽吃掉的。浪@客*中文转载[]
邦加低头对对手指,小心翼翼地回答:“每天生吃迅兔……”说完还害怕地趴下耳朵闭着眼睛等挨揍,因为梅朵告诉过他,不准吃生肉,生肉是有细菌的,可是他吃了十几年也没见过那个传说中的细菌是啥样子。
“真是太难为你了,邦加。”梅朵心疼地抚上他的耳朵,轻轻抚摸他耳朵上幼细的毛,“有魔兽欺负你的时候你都是怎么办的?逃跑?”
“它们远远的见了我都绕着走,没谁来欺负过我。”没挨到打,邦加开心地又朝梅朵旁边挤了挤。
“它们怕你?”阿塔什很意外,挑眉问道。
“不知道,大概是觉得没有我的皮毛漂亮,都不好意思靠前吧?”邦加又来了臭美的德行,拍着翅膀在原地转了一圈,碰翻了床头柜上的牛奶,于是被梅朵二人连拖带拉拽出老詹森的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