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雪愣住了!
身体不由得微微颤抖,她的明眸透着难以置信而又非常复杂的目光。
试衣间,陈凌已经去脱去还在滴水的衣服,背对着林雪。
他的后背,肩膀,腰部布满了触目惊心的伤疤!
有刀伤,枪伤,烧伤,炸伤,刮伤……还有许多不明显的伤痕,密密麻麻的。
这种让人触目惊心的感觉,让人心头一阵发麻。
他到底经历了多少危险,经过多少次生死厮杀,才在身上留下这样的伤痕?
林雪当过陈凌的护理,见过他身体上的伤痕,可是那个时候没有这么多,没有这么恐怖。
这才过去三个月的时间,新增加的伤疤已经将的身体布满了。
林雪呆住了。
她仿佛看到陈凌在炮火纷飞的战场上厮杀的画面,一次又一次地在死亡线上挣扎。
陈凌在外人看来确实非常风光,非常有前途,未来一片光明。
他是和平时代最年轻的中校,成为三军学习的楷模。
这是他用自己生命一次又一次换来的。
他身上的这些伤疤就是勋章!
伤疤确实很狰狞,不过在林雪看来,这才是真正男人的标志。
林雪心头微微颤动,感觉自己的心跳开始加速,呼吸开始变得急促起来,耳根子都有些红了。
这种感觉非常的微妙,就像当初见到陈凌醒过来的时候,对自己露出笑容的那一刻一样。
陈凌刚好转身过来,见林雪静静地站着不动,疑惑道:“怎么了?”
林雪回过神来,将衣服递给陈凌,道:“没什么,赶紧换上吧,别着凉了。”
陈凌接过衣服,点了点头,道:“谢谢。”
林雪急忙转身快步走到外面,在陈凌看不到的角度,握紧了拳头,自语道:“陈凌,这辈子我一定不会错过你。”
两分钟后,陈凌换好衣服,擦着头发,走了出来,看到林雪,淡淡一笑,道:“挑得不错,正好合适。”
林雪后退一步,上下打量了一下,道:“我也觉得我的眼光不错,不过,关键是你的气质好,只要衣服干净,不管怎么穿都好看。”
陈凌一米八几的个子,矫健的身躯,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普通男人没有的军人气质,刚毅,坚强。
再简单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都让人感觉与众不同。
陈凌道:“你们搞文艺工作的就是会夸人。”
林雪微微一笑,道:“那也得这个人值得我们夸才行,走吧,我们的救人英雄。”
两人并肩走了出来,选择远离河边的方向走,生怕有人认出他们。
林雪清楚陈凌的想法,是不想让人拍到他的面孔,毕竟他的身份比较特殊,是不能在媒体上曝光的。
上次高楼上的小孩时,陈凌也是这样,救人后默默地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