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大明朝已经到了垂暮之年,可是这抽调出来的大明精骑,仍然不可小视,只见这三千精骑一路冲到了拒马之前,却并没有直接跳过拒马,而是手上一甩,竟然甩出无数的挠勾,勾住了拒马,呦喝着,数骑带着一个拒马,竟然将拒马远远的拖开。()
这三千精骑绕上这么一圈,竟然拖走了数百拒马,生生的扒掉了三十多米长的一大块去。
精骑又纵身绕了回来,再一次向拒马冲去,不去掉这些拒马,骑兵根本就无法展现出他们强大的冲击力。
楚雄放下了望远镜,若是让他们把拒马都搬走,那才叫糟糕,当场就给钟永锋下达了命令。
一声令下,钟永锋的手一摆,步兵再次齐齐的向前踏步,沿着拒马的缝隙处向前前进了几十米,双方的距离再一次接近,距离越近,步枪的威力就越大。
“放!”钟永锋手上的指挥刀一落,砰……几百支枪响成了一声,然后收枪后退,后排接着放枪,第三排跟上,退下来的第一排已经等得烦了。
分成三排的步兵端着步枪,放枪,拉栓退壳顶子弹,一溜烟似的完成,连放了几轮,就有数百名骑兵落马,像下饺似的不要钱。
王守臣在后面看得清楚,不得不鸣金收兵,更要命的是他的帅旗,在没有像新县那样完备的军方通讯系统的情况下,一切全靠帅旗来指挥,可是头上的飞艇却一个劲的轰炸着,炸完了后勤就炸他的帅旗,逼得王守臣不得不临时做了十几面帅旗,放在各个方位,不时的轮换着主帅阵地,能把大明军队逼到这份上,新县算是头一家。
骑兵退了,步兵也收枪退了回来,双方接着对峙,反正咱是主场,身后有的是补给,最不怕的就是对峙,可是对方那五万大军,再加上数万民夫,携带的补给又被炸掉了一部分,撑死能对峙个三五天,若是不退,只怕当场部队就要散了。
“将军……我们打不进去……”一骑纵来,马上的小将一脸的鲜血,肋下更是血糊糊的一片,身上的不穿铁甲还好点,或许子弹直接就穿过去了,可是穿上铁甲,子弹打在铁甲上,反而造成碎裂翻滚,造成的伤势更重,在鲜血之余,甚至能看到这小将的肋骨处还嵌着一些黑色的金属块。
“派兵卒,一万步卒,一次全部压上!”王守臣比任何人更明白战决对大明军队的重要性,直接就下了狠心。
此时的新县阵地上,一些民兵已经奔到前线处,将大量被搬开的拒马重新抬了回来架好,他们的身上挂着对讲机,随时都能听到对方部队的动向,当对方的步卒开始调动的时候,飞艇已经传回了消息,这些民兵列着队伍,一溜烟的跑了回来,接着充当主力部队,架枪准备射击。
长枪兵,是正规部队里面最廉价,也是最好用的部队,一根木杆上加个枪头,就是一杆长枪,造价低廉制做简单,而且长枪兵的枪抵地面,又可以克制骑兵,王守臣这一次就派出了多达一万步卒,在这山口处挤得满满登登,挺着长枪,一步一喝的齐步上前。
“教官,要不要引燃?”钟永锋担忧的说道。
“老钟,你傻啦!”楚雄没有说话,跳出来的反而是那个看起来很笨的胖子高江,主管后勤的,“咱们的数量不多了,若是这次引爆了,我们可就没有足够的数量去放置第二波了,那可是咱的撒手锏,用了可就没了,后头还有那老多的骑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