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你去酒店休息吧。”我说。
冰儿皱了皱眉,似乎并没在意我说什么,而是遥望着红袖招远去的方向。
经十路以南,应该只剩下打扫战场的工作了,不会再有突发战斗。而且,天色将明,也到了江湖势力收敛隐退的时候了。
“别担心,没事的。”我安慰冰儿。
“夏先生,我姐姐是个很倔强的人,这么多年来,她做任何事都很拼命,就是想在江湖上混成大人物,光耀门庭,告慰我父母在天之灵。可是,现在的社会竞争那么大,任何一个领域都是人满为患,想要出头,谈何容易呢?”冰儿幽幽地感叹。
我也深有同感,因为这也符合我对红袖招的印象。
她的住所中有那么多书,可见她是爱读书、求上进的人,但偏偏囿于周边环境,只能把“真我”隐藏起来,以另外一副面目示人。这种“阴阳人”的生活到了后,会扭曲人的心理,把她变得面目全非。
要想挽救红袖招,就只有带她离开丐帮,换个环境,重新开始。可是,那是我们为她选择的路,她未必领情。
“别担忧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你我都一样,不是吗?”我轻声劝慰。
“你就不一样——你给人的感觉,像黎明的晨曦,只看你一眼,就能给人带来希望。”冰儿说。
我转脸凝视她,目光刚刚相对,她就羞涩地垂下头去。
“人必须看到日出的希望,否则就会在暗夜里沉沦。”我说。
曲水亭街老城区的日子过了那么久,我差一点就要沉沦下去了,沦为无所事事、闭门不出的宅男,一辈子都停留在小人物的圈子里,然后娶妻生子,一生潦倒。
那是很危险的一件事,人这一辈子,一旦双脚踩进泥潭,大概就要在沼泽里遭遇灭顶之灾了。
所幸,我挺过来了,抓住生命中稍纵即逝的机会,纵身越过了泥潭,成为现在的我,能够跻身于江湖大人物的行列。
“谢谢你,了结了我姐姐的一桩大心事。她以前经常说,只要把我的终身大事安排好,就算当场就死了,也了无遗憾,可以挺起胸膛去见九泉之下的父母了。”冰儿眼中浮出了粼粼的泪光。
听到这里,我忽然对红袖招起了敬佩之意。
父母双双早殁的情况下,她能够咬牙挑起生活的重担,罩着自己的妹妹艰难前行,这需要极大的勇气和责任心,就算是一个男人也未必能做到。
我取出电话,打给连城璧。
“求你件事,保全丐帮红袖招的命。她现在带着人跟随百晓生去了别墅打扫战场,我希望她能毫发无损地离开别墅。”我说。
连城璧是个很能干的人,只要她出头,就能压住百晓生的傲慢势头,平衡眼下的局势。
“唔,给我个理由?”连城璧问。
听筒中,她说话的背景音很空洞,似乎是在一个封闭的地下掩体之内。
“红袖招是个好人,双亲早亡,她为了照顾唯一的妹妹,吃尽了苦。这个世界上好人越来越少了,我们应该做点好事,惩恶扬善,对不对?”我回答。
连城璧轻轻咳嗽了两声,幽幽一叹:“天石,依我看,你正在失去自己的立场。你为什么不试着想一想,我们到底是因为什么与岳不群生死火拼?我们又是因为什么,必须仓惶奔走于济南城的东西南北?简单说吧,你我只是风中陀螺,勉强自保,应该没有能力去罩着别人。江湖上所有人的面子都是拿命拼回来的,绝对不该拿自己的命去施舍别人——天石,你醒醒吧,如果你看到红袖招的真实资料,也许你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大傻瓜……”
我没有在意连城璧话里的讥讽,立刻追问:“她的真实资料是怎样的?”
连城璧只回答了我四个字:“癔症之术。”
我不禁愕然失声:“她懂得‘癔症之术’?”
“没错,没错,没错。”连城璧一连三叹,又一字一句地重复了一遍,“天石,红袖招对于‘癔症之术’的掌握程度远远超过我所见的任何人。你再想想,‘癔症之术’本来就是丐帮的三大镇帮之宝,她精通此术,说明了什么?是不是就应该说明,她是丐帮嫡系中的嫡系?”
这信息来得太突然,因为我本来是出于对红袖招、冰儿的怜悯才打这个电话,请求连城璧罩着红袖招。但是,一个“癔症之术”高手是根本不需要别人关照的——不,我必须用“一位”来称呼这类高手,因为“癔症之术”是华裔奇术中的至高门类,普通奇术师根本就无法理解那种技艺的微妙之处。
丐帮三大镇帮之宝分别是降龙十八掌、打狗棒法与移魂大法,在冷兵器时代称霸于江湖。到了明朝末年,随着黑火药、单击枪械、红衣大炮的出现,前两项绝技已经失去江湖上的领先地位,唯有“移魂大法”这种绝技在丐帮洪姓长老的三代人苦修之下,终于衍生为另外一种绝对凌驾于催眠术之上的奇术,被奇术界命名为“癔症之术”。
这种奇术能够在一瞬间令被攻击对象产生疯狂的幻觉,要生要死,完全听命于施术者。
“天哪,越来越混乱了,如果红袖招懂得‘癔症之术’,过去我们所见的她做的一切,岂非都是虚构出来的?”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下意识地错步,稍稍离开冰儿。
我猜,红袖招是“癔症之术”高手,冰儿也不会对此完全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