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哥为我准备的这个房间,绝对安全得如同堡垒一般,且不说整个收押所里面布置得天罗地网,就单单这三个恐怖级的家伙,就已经抵得上一个警队了。
我对这三个人很是好奇,他们身上的故事,他们的身份,让我深为着迷。要是平常,我根本就不可能和他们有任何的交集,但是现在,我们同处一室,有没有别的事情,所以我完全可以心无旁骛地听他们讲故事。
这些故事,听得我神魂激荡。他们说的时候,很是冷静,怎么杀人,怎么动手,怎么离开,有条不紊,这些东西对于他们来说可能是家常便饭了,但是很多事情我是第一次知道,毕竟我和他们的生活完全不同。
他们的故事听起来很过瘾,而他们对待我的态度,也随着我们的聊天变得松弛了起来,不像我刚进来的时候那么紧张。
“柯里昂先生,这一次有可能会被判刑,你知道吗?”薯条提醒我道。
我哈哈大笑:“判就判吧。我管不了这么多了。和你们比起来,很多人的生活实在是太平稳了。美国像你们这样的人,不多了,伯班克党有你们,是幸运。”
一番谈话下来,我对这三个人印象很好。
”柯里昂先生,也不能这么说,在美国,像我们这样甚至比我们还要厉害的人,还是很多的。别的不说,这个收押所里面就有一个家伙,这家伙绝对是美国一两百年来少有的犯罪天才!”薯条的话,让旁边的刀疤和魔术师都笑了起来。
在我的心目中,这三个人就已经是顶级杀手了,竟然还有人比他们厉害,而且就在这里,我变得兴奋了起来。
“晚饭时间!”就在我们谈得正投机的时候,门外响起了狱警的吼声。
“好了,吃饭完了。吃完晚饭还有一段放风的时间。柯里昂先生,你要是不想去,我们可以把吃地给你送回来。”薯条站起身来对我说道。
“不用了。我正想出去走走了。这可是一个参观地好机会。”我笑着走向了门口。
从里面出来。薯条三个人对我铁山保护。周围地房间里面也都放出来了一个个囚犯。这些人从身上穿着地衣服就能够看出来身份。那些像我一样穿着平时在外面穿着地衣服地人。无疑都是有案子还没有审理暂时收押地人。而那些穿着棕色囚衣地人。是被提起公诉基本上可以定罪地人。而其中那些穿着囚衣手脚上带有铁链地人。是重犯。
这些人。在狱警地看押之下。除了牢房。进入了一个大大地食堂。
这些人排着队经过窗口。从里面接过一份一份地食物。然后坐在旁边地桌子上低头狼吞虎咽。
吃饭地时候。乱得很。那些身强体壮地人。会欺负那些不是他们对手地犯人。把他们地食物抢过来放到自己地盘子里面。还有地人没吃多久就打架。然后狱警跑过来用电棍乱击。里面鸡飞狗跳。好不热闹。
这样地事情。在这里是习以为常地事情。大多数地时候。狱警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想在监狱里面生活,是十分需要头脑的。这里面都是一帮亡命之徒。彼此之间拉帮结派,如果你混得不好,站错了队伍,那他们能够整死你。这里绝对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地方。
不过那帮家伙对我倒是很敬畏,当我和薯条他们三个人出现的时候,很多人都自动让开。我们四个人来到了窗户旁边,里面的狱警并没有把一般犯人吃地那些东西发给我们,而是从后面特意拿出了几份特别的食物。
比起一般犯人的饭菜,我们吃得东西可就丰富多了。有肉有酒。看得那帮家伙两眼发直。
我端着盘子,想找个地方坐下来,这么一打量,发现了一个十分有趣的事情。
这个食堂里面,其他的地方都挤满了人,唯独左侧的一张桌子上面做了一个人。这个人背对着我们,穿着一件棕色的囚衣,在那里埋头吃饭,周围没有人敢去和他拼桌子。
“那家伙是谁?”我指了指那人。
“那个就是我跟你说的美国一两百年才出现的犯罪天才。”薯条笑了起来。
“走。我们到那边吃。”我笑着走了过去。
薯条三个人跟着我。我们大摇大摆走到桌子跟前,座了下来。
对面地那家伙微微一愣。然后抬头看了我们一眼,没有任何的表情,低着头继续吃饭。
他吃的那些东西,无非就是硬面包和一些汤水,但是他吃得很香。
我坐下来,打开了酒瓶,倒了一杯红酒。浓郁的酒香随即飘了开起,周围的那些犯人全都勾这头往这边看。
我倒了一杯酒,然后放在了那人的面前。
他没有料到我会有这样的动作,为之一愣。
我微笑着耸了耸肩,意思是我请他喝酒。
他看了看我,疑惑了一下,又看了看那酒,还是没有抵挡住诱惑,抓起杯子咕嘟咕嘟一口气把被子里面的红酒喝完,脸上露出了十分享受的表情。
我没有说话,又给他倒了一杯,那家伙咕嘟咕嘟又一口气喝完。
就这么一个倒一个喝,一瓶酒喝掉了半瓶,那家伙看着我笑了起来。
“听说咱们这里今天要住进一个大人物,想不到竟然是柯里昂先生。”他地声音,有些沙
这个人,其实长得并不是很帅,脸很长,消瘦,但是棱角分明。眉毛很低,双眼深凹,留着漂亮地小胡子,棕栗色的头发有些卷曲。身体有些消瘦,但是看得出来很灵活,最吸引我地是他的那双眼睛。一双鹰一样锐利的眼睛。
这个人身上,有一种危险的气息,一种亡命气息,或许正是这种气息,才让这里面那么多的犯人对他如此的惧怕吧。
“你见过我?”我笑了起来。
“当然见过。我不仅见过你,还参加过你的电影地首映式呢。”他笑了笑。
“你参加过我的首映式?”我睁大了眼睛。
“在印第安纳波利斯。《与狼共舞》的首映式,我参加了。”他耸了耸肩,不像是撒谎的样子。
这就有可能了。当初《与狼共舞》的首映式是在室外,那么多民众一起观看,其中有个他,也不足为奇。
“你在印第安纳州,怎么会被关到了这边来?”我笑道。
“我这个人本来就喜欢四处游荡。在印第安纳州我抢了一家银行,抢走了2万美元,然后在一周之内又抢劫了三家银行。后来又跑到密西根市抢了5家银行,最后被人出卖抓住了,关在密西根市监狱。”这个人说起他的故事来。心平气和,仿佛这些事情是别人干地一般。
我却看着他呆了起来。印第安纳州的银行是出了名的霸道,因为那地方本来就很乱,所以银行的保安工作做得十分的好,想从那里面抢劫,真是难上加难这家伙竟然能够从印第安纳波利斯一直抢到密西根,绝对算是天才了。而且听他的口气,如果不是被人出卖,警察根本就抓不到他。
“那你怎么又从密西根监狱跑到洛杉矶了?”我对他很感兴趣。
那人笑了起来:“很简单。柯里昂先生。你们梦工厂不是拍过一部叫《越狱》的电视剧嘛。那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我的写照。”
“你越狱了?”我乐道:“不过我听人说密西根监狱可不是越狱地好地方。”
”你说得对,那地方的越狱率几乎是千分之一,不过我成功了。我从那地方跑了出来。”他很得意。
“我能知道你怎么从里面跑出来的吗?”我对此非常感兴趣。
能从密西根监狱那样防守严密地地方跑出来,这家伙肯定想出了什么天才的办法。“很简单。”他自己都忍俊不禁。
然后,他凑过来,小声道:“我把监狱里面的一块肥皂雕成了的模样,然后涂上墨水,在一个晚上顶着一个狱警的后背跟着他大模大样出了监狱。”
“完了?”我眼珠子都快掉地上了。
“完了。”他笑了笑。
“就这么简单!?”我有点不相信。
“就这么简单。”他喝了一口酒,匝吧了一下嘴。
旁边的薯条等人都笑。他们的笑,是赞扬的笑。
薯条说的不错,这家伙简直就是一个犯罪天才。
“那你怎么又会跑到这里来地?”我追问道。
“出了密西根监狱之后,我一气之下再次抢劫,抢了七家银行,然干掉了十五个警察,然后从密西根坐车旅行,走一路,抢一路。本来我想到好莱坞这边旅行。结果到在长滩看上了一个娘们,那娘们最后出卖了我。我就被逮到这里来了。”他苦笑了一下。
“你抢的都是什么银行?”我笑道。
“都是大银行。百分之九十都是花旗银行。”他比划了一下。
哈哈哈哈!我顿时大笑了起来。
抢花旗银行!那不就是抢洛克菲勒财团嘛,这个好!“法院怎判你?”我给他倒了一杯酒。
“下月判,不是无期徒刑就是绞刑,我估计后者的可能性大。”他脸上依然是风平浪静。
“你就没有想到过跑出去吗?”我有点替她觉得可惜。
“跑?我这个样子怎么跑?再说了越狱是需要经过精心准备的,我在等时机。柯里昂先生,谢谢你的酒。”他抹了抹嘴,站起身来,笑着离开了。
“这家伙,的确是个人才。”看着他的背影,我十分的赞赏。
“柯里昂先生,这家伙这次如果逃出去了,估计能做出更大的事情来。他简直就是为了犯罪而生地人。”薯条看着这个人,也很是钦佩。
“这家伙叫什么名字?”我问道。
“迪林杰。约翰.迪林杰。”一旁的刀疤答道。
“什么!?叫什么!?”这个名字一下子让我叫了起来。
“约翰.迪林杰。”刀疤又说了一遍。
“他就是约翰.迪林杰!?”我彻底呆了!
“柯里昂先生,你认识他?”薯条问道。
我机械地摇了摇头,然后喃喃道:“我听说过他的名字。”
约翰.迪林杰,在后世,不管是在电影上还是在美国人地心目中,这个名字都代表着一个绝无仅有的传奇。在好莱坞。关于他的电影,就有几十部之多。他的故事,家喻户晓。
约翰.迪林杰,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深为一个罪犯,他凭借什么能够留下一段不朽传说?
历史上,30年代的大萧条830万美国人失业,10万多家企业倒闭,6000多家银行关门,物价暴跌33%。生产倒退二十年,人心惶惶,黑暗降临。人们生活困顿。一种粗犷地个人主义生活方式开始抬头,生活无着,精神困苦,在这样地形势之下,全民犯罪的成为潮流。
而在这股潮流中,涌现出了许许多多地风云人物,经济危机塑造了他们,使得他们成为绝无仅有的犯罪天才,也成为了后世津津乐道的不朽传奇。
这帮人当中。有把绑架搞得如同艺术一般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阿尔文.卡皮斯,更有被称为“绑票圣手”的“机枪手”凯利,这家伙的成名制作尤索绑架案让他称为所有绑架者崇拜地偶像。这个绑架案创造了三个纪录,第一,这是fbi历史上唯一一次允许媒体全程跟拍的绑架案,第二,它迫使国会修改法律,让原本fbi根本就不注意的绑架案纳入到了fbi地工作职责之中,第三。到了审判的时候,为了放置凯利逃脱,fbi不得不出动飞机来转移凯利,这也是史上第一次用飞机转移被告。
此外,还有闻名世界事迹被搬上电影银幕的鸳鸯大盗邦尼和克莱德、号称“自动提款机”的银行劫犯“娃娃脸尼尔森”、从三岁就开始偷盗的“靓仔”弗洛伊德……
这些人,因为所作所为震惊了整个美国,被联邦zf判定为“全民公敌”。
从1919年到1939年间,被fbi登记在册的全民公敌一共有84个,而排在第一技压群雄的人。就是约翰.迪林杰。他和他的追随者们。在短短的十个月,抢劫了13家大银行。纵横美国,连fbi都被他搞得人仰马翻。这个人把犯罪当成了艺术,他吊儿郎当,同时又有着深刻地人生哲学,他策划的抢劫案,永远都是那么干净利索,永远都是那么的完美,永远都是那么的充满艺术性,甚至连fbi都叹为观止。
他被称为美国历史最棒的银行劫匪,作为头号全民公敌,他却赢得了美国人的同情。他同情穷人,从来不伤害无辜,劫富济贫而且还极其专情(最后之所以被fbi探员击毙也是因为他爱的女人出卖),同时代的人都称呼他为“侠盗罗宾汉”,这个家伙,用31年的人生历程,证明了他地独一无二,也给美国人立下了一个不朽的传奇!
而现在,他就在我的眼前!
我之所以这么了解他,是因为在后世关于他的电影实在是太多了,而且里面不乏精彩的电影。这个传奇的人物所作所为让人产生无尽的遐想。
迪林杰离开之后,我很快就吃完饭,跟了出去。
在这里,晚饭之后有一段放风时间。放风的地点就在收押所的院子里面。院子很大,是一块很清爽地草地。被关了一天地囚犯们散落在草地上,有的睡觉,有地乱跑,有的大声唱歌,反正什么样的人都有。
我则寻找迪林杰的身影。
他一个人,在一个角落里面来回踱步。
“你的口袋里面,不会有从墙壁上扣下来的泥土吧?”我笑着说道。
迪林杰听到我这句话,也笑了起来。看来他看过《肖申克地救赎》,看到过里面主人公趁着放风的时候搬运泥土的情节。
“我可没有那个人那么长的时间。说不定我就不能过今年的圣诞节了。”迪林杰笑了笑。
这个男人,笑起来的时候很优雅,如果在外面,你完全不会想到他会是一个银行劫匪,你会认为他是一个不折不扣地绅士。
“柯里昂先生,你是现在美国最受尊敬的人。怎么会跑到这里来?”迪林杰问道。
对于呆在这里面的人来说,他是不太清楚我的事情的。
“他们说我犯了重婚罪。”我的回答,让迪林杰哈哈大笑起来。
“重婚罪!?哈哈哈,你只需要到洛杉矶到旧金山这样的地方转一转就知道了,那些有钱人哪一个不是有众多的私生子,哪一个不是有众多的家室!?”迪林杰摇了摇头。
“话虽这么多,但是谁让我摊上了呢。”我笑道,
“柯里昂先生,我觉得你不会有事。”迪林杰突然说了一句让我一愣地话。
“何以见得?”我问道。
“理由我也说不上来。但是柯里昂先生,我觉得美国民众是绝对不会允许zf把你关起来的。你和我们不一样,你是一盏明灯。没有了你,美国人的生活一片黑暗。”迪林杰优雅地说道。
“那你们是什么?”我好奇道。
“我们?”迪林杰吸了一口气,抬头看了看夜空。
夜空很高,星光闪烁。
“我们只不过是一颗颗流行,在天空中留下光芒,然后瞬间熄灭。”迪林杰说这句话地时候,有些忧伤。
但是我下面的一句话,让他立马精神了起来:
“迪林杰先生,你想出去吗?面对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犯罪天才。面对美国历史上排名第一的全民公敌,我对这个现在身陷囹圄的男人非常有好感。
虽然迪林杰这个人干的是抢银行的事情,但是他是一个正义的而且有魅力的人,一个侠者。如果让他在这里受审,十有会被判处无期或者是绞刑,因为加州对待银行抢劫犯地判处是出了名的重。
而我的这句话,也让迪林杰变了脸色。
他看着我,开始玩味我的这句话。玩味这句话里面的潜台词。
“柯里昂先生,你的意思是。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帮助我出去?”迪林杰舔了舔嘴唇。
他自然知道我的能力,如果我愿意,他完全可以顺利从这里面逃脱。
“那就要开你能不能打动我了。迪林杰先生,我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不出狱之后会干什么?”我笑着问道。
“继续抢劫!我要席卷整个美国,带着我的兄弟们一家家抢银行!”迪林杰几乎没有经过多少的思索就脱口而出。
我呵呵笑了起来,道:“或许我真地可以帮助你,不过迪林杰先生。现在时机还没到。”
说完之后。我站起身来,和迪林杰握握手。然后返回了房间。
来到房间里面,打开了电视摊开了报纸,进入眼帘的,却是洛杉矶和全美的火爆形势。
今天下午,各大报纸都出了号外,洛克特克电视台更是全天直播,安德烈.柯里昂正式被收押,如果今年要评什么新闻奖的话,这条新闻绝对会被评上。
洛克特克电视台把我从梦工厂被带走然后送入收押所的一系列活动都搬上了电视,很多民众都炸锅了,尤其是当他们看到法警们给我戴上了手铐。
很多媒体纷纷抗议,抗议洛杉矶法院这种行为是违背法律精神的,在没有宣判的时候,就进行收押,这对于被告极其不公正,因为审判结果没下来之前,被告是无罪的,把一个无罪的人收押,这是法律强权。
这是媒体讨论最多地,也是媒体最为愤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