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是比剑!”裁判一声令下,花脸的沈涛提剑走了过去。
比赛不仅比试骑枪,剑术也是比赛项目之一。长兵先行,短兵相接,这便是这个时代战争的主旋律,因此也衍生出了一个阵法,枪矛方阵。
这种方阵主要有三种兵种,分别是骑兵、火枪兵和长矛兵。所谓长兵先行,就是两军距离相对远时,以火枪射击掩护,骑兵冲击两翼,而长矛兵不仅要负责掩护火枪兵,还要抵御对手骑兵冲杀。
当两军距离不断缩短后,近到彼此长矛相互磕碰,便成了短兵厮杀。
此时已经没有什么战术,唯一的战术就是阵型不乱,勇往直前。双方长矛如林,彼此交错,前面倒下,后排补上,绝不能让阵型错乱。很多长矛兵并不是死在对手的长矛下,而是受伤倒地后被自己人踩踏而死。
当双方长矛不分胜负时,便有人从长矛碰不到的下方滚地前行,贴身用剑厮杀。所以一名优秀的长矛兵,在剑术上也有一定的磨砺。
天文堂内不仅要培养出优秀的骑枪手,剑术高手也不能少。尤其是到了大航海时代,剑术在海战中地位不逊色于炮战。
冯恩·劳埃德指着自己的肉脸,挑衅道:“要不要再给你一点时间,把脸上的血干擦。”他眼睛充斥着怒火,万万没料到自己会在骑枪上输给一个后辈,大意成了奇耻大辱。
沈涛抽了抽脸部肌肉,刺痛传来,虽然他对自己外貌并不留意,可也不想破相,道:“学长,那就快点开始吧,我还得回去止血。”
流血斩华雄,伤害不大,侮辱性极强。
“好小子,我可不会手下留情,你的剑呢?”
沈涛指了指腰间挂的长剑,道:“学长,在这呢。”
“就这?”冯恩·劳埃德大笑道:“这剑不过是装饰品,你居然要用它来比剑,是脑子有问题吗?”
周围人也发出一阵哄笑,众所周知,沈涛的剑既软又柔,跟铁片似的,轻轻一抖便发生弯曲,根本经受不住大剑的重劈,也格挡不住迅捷剑的突刺,拿这样的剑,不用比就知道输赢了。
但还是有些细心的观众猜测沈涛用意:放弃剑术比试,留更多体力在骑枪上。毕竟骑枪才是最受欢迎的项目。若沈涛全力以赴,难保不受伤,影响下一轮的骑枪比赛,而且连续作战也会让身体疲劳,如果碰到面对那些专攻剑术冠军的人,得不偿失。
沈涛左手提着剑,道:“学长,不是我脑子有问题,是你见识太短,也只有想你这种四肢发达的人,才会用这种大剑。”
冯恩·劳埃德气血上涌,脸色通红,道:“好,是你找死,就不要怪我欺负你,拔剑吧!”说罢他右手抽出巨剑,巨大十字护手立在胸前,巨大的力量喷涌而出。
这便是大剑的磅礴气势,兼具冲刺和劈砍,在战场上一往无前。沈涛之前看过不少西方电影,能驾驭这类大剑的几乎都是王者,不管是人皇阿拉贡,还是狼王史塔克,他们身上散发着王霸之气,让人心血澎湃。可眼前这个人,不过是肌肉男拿着大剑胡乱砍的气质。
沈涛锵然拔剑,声如龙吟,直冲云霄。
戈兰·苏顿神情耸动,不禁脱口而出:“好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