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晚上,苏超按照与徐阶的约定,到了徐阶府上,两个人倾谈了一个半时辰,苏超才离开徐府。</p>
第二天一早,苏超早早的就到北镇抚司的官廨上值了。</p>
就在苏超到达官廨上值没有多久,黄锦就带着旨意来了,命锦衣卫北镇抚司镇抚使以上的官员全部集中在练武场上,包括苏超在内。</p>
接着黄锦便宣读了皇帝的旨意。</p>
圣旨的大概意思是,锦衣卫指挥使成国公朱希忠身体不佳,需要疗养半年,锦衣卫暂时由指挥同知苏超统领,直至朱希忠身体康复为止。</p>
与此同时,皇帝还赏赐苏超飞鱼服和绣春刀,以示宠信。</p>
这飞鱼服可不是每个锦衣卫都有的,这是皇帝的赐服之一。</p>
飞鱼服上有四爪飞鱼纹“飞鱼类蟒,亦有二角。所谓飞鱼纹,是作蟒形而加鱼鳍鱼尾为稍异飞鱼类蟒,非真作飞鱼形”。</p>
飞鱼服是明代锦衣卫、大内太监朝日、夕月、耕耤、视牲所穿赐服,由云锦中的妆花罗、妆花纱、妆花绢制成,佩绣春刀。</p>
只有蒙皇帝恩赐,才可穿着,是明代仅次于蟒服的一种二品赐服。</p>
《明史?舆服志》:正德十三年,“赐群臣大红贮丝罗纱各一。其服色,一品蟒,二品飞鱼,三品斗牛,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级皆与焉;惟部曹五品下不与。</p>
《明史?舆服志》:正德十六年,世宗登极诏云:“近来冒滥玉带,蟒龙、飞鱼、斗牛服色,皆庶官杂流并各处将领夤缘奏乞,今俱不许。武职卑官僭用公、侯服色者,亦禁绝之。”</p>
《明史?舆服志》:“嘉靖十六年,群臣朝于驻跸所,兵部尚书张瓒服蟒。</p>
帝怒,谕阁臣夏言曰:“尚书二品,何自服蟒?”</p>
言对曰:“瓒所服,乃钦赐飞鱼服,鲜明类蟒耳。”</p>
帝曰:“飞鱼何组两角?其严禁之。”于是礼部奏定,文武官不许擅用蟒衣、飞鱼、斗牛、违禁华异服色,非帝赐,不得穿戴。</p>
这也就是说,自嘉靖十六年开始,没有皇帝的亲赐,是不得穿戴飞鱼服的。</p>
绣春刀也是一样,也是一种特制的装饰性刀具,其象征意义远大于实用价值,到了嘉靖朝,因为皇帝的管束,更加成了身份的象征。</p>
非立大功者,不得皇帝赏赐,更不能佩戴。</p>
而自嘉靖朝起,获得嘉靖皇帝赏赐飞鱼服和绣春刀的人寥寥无几,前后不过就是十几个人而已。</p>
如今苏超不但被皇帝委派暂时统领锦衣卫,更是赐下了飞鱼服和绣春刀,这就是在告诉朝中上下,如今锦衣卫真正的当家人是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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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超朝着圣旨叩拜之后,从黄锦手中接过了飞鱼服和绣春刀,又再一次的谢过了皇帝,这个宣旨仪式才算完成。</p>
所有在场的人,羡慕的有之,嫉妒的有之,愤恨的有之,但是谁都知道,自今日起,锦衣卫是苏超的了,那个成国公朱希忠就是一个摆设了,或许还是替苏超背黑锅的摆设。</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