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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三章 千万不要见网友(1 / 2)

 又一个无眠的夜晚后,终于到了苦盼了好久的这一天,这一天是小混蛋和我越好见面的日子。

从清晨开始,我几乎把自己的衣柜翻了个底朝天。衣服试了一套又一套。总感觉不好看。眉毛画了好几次,不是左边高了,就是右边长了。最后在把整个的卧室搞到好象刚刚遭受过洗劫的样子后,我终于无力的躺在床上,呆呆的望着天花板。幻想着一会他见到我的样子。

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感觉,当你人生非常重要的那一刻来临的时候,往往我们首先会自乱阵脚。例如在婚礼的现场新郎突然发现了忘记了带结婚戒指。走进考场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忘记了把准考证放在书包里,出国时经过海关的时候就是找不到护照。

再一次认真慎重的对所有的衣服、鞋子、背包做了全方位的斟酌比较后,终于把自己全副武装完毕了。出门前在镜子前转个圈确认没有任何的问题的时候我变出发了。

今天的心情简直可以用宇宙超级无敌美丽来形容了,我似乎能感觉到周围的一切都在对我微笑,为我祝福。书上的鸟儿是在为我歌唱,路边草丛中不知名的小花也在为我开放。微风轻轻的吹来,吹动我的刘海和披在肩后的长发,好清爽的感觉。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自己的脸庞发现温度已经最少38度了,不是发烧而是兴奋或是紧张吧。

我停下了脚步,试图样逐渐剧烈跳动的心脏和紊乱的呼吸恢复正常,但是我很快的发现无论自己用什么方式来去克制都无济于事。毕竟这一天,这一科我等待了太久太久了。

一只蝴蝶从身边飞过,在围着我绕了几圈后竟然落在了我的头花上。笨蛋蝴蝶不知道是被我的漂亮的头花吸引还是被我头发的味道吸引。我不忍心把它赶走,于是放慢了自己的脚步,缓缓的走在这小小县城的小小的街道里。直到它无趣的飞走了。

当时追随着熟悉而又微弱的光芒来到了这里,十多年来发现自己已经逐渐的爱上了这个小小的县城。他的美丽就如同它的名字一样———花城。

很多人都喜欢大城市的感觉,说大的都市例如北京,上海如何如何。特别是那个小混蛋苏飞。

但是如果你真的体会过了北京的桑拿天,真的体会了上海的地铁。你九会怀念小城市的平静与祥和、宁静与安逸。的确大城市确实有更多的机会,更多的挑战。但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在一个偌大的城市里是否真的能够打拼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呢?

一个朋友曾经开玩笑的说,在外努力了这么多年突然发现自己连北京喜欢房子的一个卫生间都买不起。付出也许会有回报,但是可惜的是回报经常不如人所愿。

大城市有他的,他似乎从来不拒绝任何一个人,好象一个翩翩的绅士,对待任何人都彬彬有礼。儒雅的举止,不凡的谈吐让你深深的爱上了他,无法自拔。但是当有一天你发现自己已经疯狂的迷恋上着位绅士的时候,你会发现,你和他根本就是不同世界的人,你的眼睛里只有他,但是他的目光却从来未曾因为你而停留。他从来不会因为你的受伤而难过,不会因为你的可怜而去怜悯你。当你咒骂他如此薄情的时候,他会告诉你,他从来没有喜欢你,只不过是你自己的一相情愿。就这样在你遍体鳞伤的身体上无情的撒上盐巴后转身离去。

小城市有他的敦厚,他从不轻易的表达自己的感情,好象一个十足的老实人,经常让人感觉是如此的木讷,他没有较好的相貌,没有那么时尚的品位,似乎永远追不上时代的潮流,让你感觉总是没有的样子,让你提不起精神。但是就是这样的感觉,让你感觉塌实、安全,在你难过的时候他会安慰你,在你的悲伤的时候他会安静的陪伴着你。

我发现自己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这里,但是可惜的是可能再过段时间就要离开这里了,因为自己要跟着苏飞那个混蛋的脚步。他在哪里我就去哪里。无论天涯海角。

到了。就是这里,闭上眼睛,做了几次深呼吸后我开始寻找小混蛋的影子。效率非常之高,我一眼便看到了正站在在公园里的一条长椅边四处张望的他。

不是因为他太明显了,而是因为他今天的样子实在太可笑了。

看到他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估计他也是把衣柜彻底的搜刮了一遍以后才决定穿成这个模样的,但是估计当时的他一定花眼了,挑的都是最难看的衣服。

先从他的头发说起,感觉好象要把整瓶的赭离水都倒在了头上。还有穿着短袖的衬衫居然还打领带!天啊!快疯掉了

打领带也可以接受,竟然还用了领带夹,难道他不知道那个东西已经是上世纪的时尚配饰了么?如果真的要打扮成这样,至少也要穿条西裤吧,他竟然穿的是休闲裤。而且好象放在箱子应该很久了。上面的折痕都很明显。居然一条裤腿上有两条裤线。。。。。。算了,就当是混搭风好了,可是他居然穿上了一双标准的正装黑色皮鞋。再加上手里的一束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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