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灵容就对林枫说过,她这艘船是偷来的。既然一个女人都能做到,身为男人又是渡灵人的林枫,自认为不会比不过灵容。
“就这么定了,我现在去物色好目标,等到晚上就行动,干他一票。”林枫走在港口上,摇头晃脑,“偷人家的船是不是有点儿太过分了……”
“不对,比起动不动就杀人全家的,我简直太温柔了。”
林枫下定决心后,一直徘徊在港口,确定目标。期间他看到了一些去国都最近州郡的商船,待询问价格之后,还是默不作声的离开了,心里说着:“五十万,比抢劫来的还快。”
林枫在港口转了半天,终于确认好了目标——一艘不大不小满是古朴之色的船。船上有两个一身黑袍,满脸坏相之人在甲板上来回徘徊。
林枫在远处盯着他们,“那两个人一看就是不是什么好人,等天色彻底黑下来我就动手。”
又看了一眼天色,林枫摸了摸肚子,“先在天还不是太晚,要不先去吃点儿东西?天黑好行事,吃饱好干活嘛。”
“这位是不是想要买一艘船?我这儿刚好有一艘准备出售,有没有兴趣看看?价钱好商量。”人未到,热情的声音率先传入林枫的耳朵。
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正在朝林枫走来。
林枫一眼就认出了此人,那个逗逼蓝尼,不过看样子蓝尼似乎并不认识自己。
林枫上下打量着蓝尼,自己正愁没有事儿干呢,既然送上门来,就逗逗他吧。强行忍住心中的笑意,开口问道:“你是个商人?”
在林枫打量他的时候,蓝尼也在看林枫:“难道他认识我?”但接下来听到林枫说的话,让蓝尼瞬间打消了这个念头,连忙回道:“少侠好眼力,我确实是个商人,而且是专门卖船的商人。”
“我信你个鬼……”林峰没有表露出情绪,疑惑道:“你是个商人?看样子不像啊。你不会是想要骗我的钱吧?”林枫装模作样,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向后退了一步。
蓝尼眼里闪过贪婪之色,恋恋不舍地将落在林枫口袋处的目光收回,叹了一口气:“你应该知道青平郡是什么样的吧?遍地都是山贼,小偷和渡灵人,我要是不装的像个穷鬼,恐怕早就散尽家财,甚至性命不保了,不得已而为之啊,不得已。”
林枫放下戒备,摆出一副很是同情你的样子,“你说的没错啊,那些山贼真的很可恶。我相信你,不过我们最起码要先看看船什么样的吧。”
“船就在那里,不过现在天黑了,我先去吃点儿东西再去看也不迟,你说呢?放心,我请客。”
蓝尼指的船的位置,正是林枫挑好的那艘。
“我到要看看你能骗我点儿啥……”林枫点了点头,“那就有劳了。”
蓝尼脸上露出了一份喜色,指了指停在港口中央,一个硕大的灯红酒绿的花船,开口说:“那是本地最热闹的同心花船,里面歌姬,舞姬个个都貌美如花,就连那里的菜肴酒水都是一绝。怎么样?”
林枫自然没有拒绝他,说不定今天的这顿饭钱还真要蓝尼请他了。
……
还未上花船就能听到里面传来的歌舞之声,还有客人的叫好。
空气中还弥漫着让人食欲大开的酒菜味儿,夹杂着胭脂浓粉味儿扑鼻而来,惹的林枫猛吸一口气,“看来真是个好地方。”
“看看他想耍什么花招。”
林枫随着蓝尼登上花船。穿过一个由珍珠串成的门帘,便来到了同心花船的大厅。
客厅很大,装饰的高贵而又优雅,主色调是由红,粉,紫三种颜色组成,看上去就让人心里浮想连连。接下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十丈大小的舞台,舞台位于大厅的中央,台上有身着各色服装的美女二十多人伴随着音乐,翩翩起舞,时不时引来一阵叫好。
在舞台周围是一群群席地而坐的客人,三两成群的围着一个不大,泛着古朴之色的小桌台。桌台上有各种精美小菜几许,美酒两三,客人时不时喝上一口,抬着他们微微泛红的脸看着舞台上的美人,连连叫好。
这才像男人的温柔乡吗。
蓝尼盯着舞台上晃来晃去的大白腿,口水直流,滴在衣衫上。
林枫还特意给了蓝尼些许时间,然后拍了拍他的肩膀,“我说蓝尼,你不是请我吃饭吗?快点的吧。”
蓝尼眼神慢慢聚焦回过神来,尴尬地擦了擦嘴角的口水,说:“马上,我已经订好了位置。”随后愣了下,疑惑地看着林枫,“咦?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当然是你告诉我的,怎么了你不记得了?”
“我说过吗?不记得了。”蓝尼略作思索,“算了。我们马上到。”
没走几步,蓝尼就停下来,伸手指着右边不远处,众多人群中的一个位置:“就是那儿。”
“这个曲子是谁弹得?爷听了心里顿时觉得舒爽了不少,给赏……”
“欣儿,果然还是你跳的最好,尤其是这小腰肢一扭一扭地,等跳完这支舞陪爷喝点酒……”
穿过有些拥挤的过道,随着蓝尼走到一个小桌台面前。
桌台旁坐了一个人,同样跟林枫差不多大,翘着二郎腿嘴里哼哼着小曲儿。
蓝尼很热情,“来,我为你们介绍一下,坐着的这位,便是今天要卖船的船主——李云公子。这两位少侠是今天要买船的顾客,今天同在一桌酒席上吃饭便是一种缘分,你们互相认识一下,我们便把酒言欢可好?”
林枫自报家名,“林枫。”
“李云。”
极其简单的认识了一下,三人围坐在一个四方形的桌台边,林枫正好坐在了李云的对面。
面对着满满一桌的精美菜肴,林枫没有了往日对美食的渴求,眼里带着疑惑看着李云,问道:“你刚才唱的什么?”
因为就在刚刚李云那哼哼的小曲儿,虽然声音极小,但还是被林枫听到了,“悠悠的唱着最炫的民族风,让爱卷走所有的尘埃……”这分明就是地球上那可谓是家喻户晓的歌《最炫民族风》啊。
他莫名其妙地穿越到异界,怎么也没想到竟有朝一日能在异国他乡还能听到如此熟悉的歌曲。林枫很是怀疑坐在他对面的李云,是和自己一从地球穿越而来。
“哦,那是我自己编的还没有名字,怎么了?”李云没有看林枫,手里的筷子在琳琅满目的菜肴里来回挑选,显然他对美食的兴趣大过林枫。
“你确定是你编的,而不是别人写的?比如这首歌就叫最炫民族风!”林枫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是不是因为他跟自己一样不愿轻易透露身份,所以才跟自己撒谎。
李云停下筷子,思索了片刻,饶有兴致,“嗯……最炫民族风,这个名字还真的很适合它。不过你怎么知道我写的这首曲子里有这几个字?我们似乎不认识吧,而且我也没有对外人唱过……”
林枫皱起眉头,李云的眼里似乎没有说谎的痕迹,可这首《最炫名族风》无疑是地球才有的东西。地球诞生四十多亿年,人类文明几十万年,可玄灵大陆已经存在更是久远,万千种族在世源远流长,为什么如此林枫还能如此确定呢?因为据他所知,这个世界并没有《最炫名族风》歌曲的旋律和唱法。
即便在李云的眼里并没有看出异样,林枫仍然相信坐在对面的这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青年,就是和自己一样,是穿越者,还同为地球上的人。
或许自己和李云是玄灵大陆上唯一的穿越者,而他隐瞒自己情有可原,至于能做到毫无痕迹可查,或许是隐藏的太完美的原因。
“我也是随便一说,真佩服你能写出这么棒的曲子,来我们喝一杯,敬知识!”林枫为自己倒了一杯酒,笑着端起酒杯看着李云。
“哈哈,没想到你还挺识货,罢了,敬知识!”李云哈哈一声,同样举起杯与林枫碰了一下,然后两人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