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点五十分。
我独自一人,走在静寂的马路上。
因为离的闹市比较远,故而这里除了偶尔会有夜归车的呼啸声外,再无其他声音。
我知道现在已经很晚了,但是我,失眠了。
只要我一闭眼,眼前就全是褚筱离开时的那个神情。
虽然我试着说服自己,自己并没有那个能力去帮助她。
但显然。
越是这样想,自己就越睡不着。
所以就想着出来溜达溜达。
这是我自己的一个小习惯,虽说我常以宅男自居,但若是有哪个睡不着的夜晚,我就会走出公寓,给自己放放风。
话说,她会遭受这件事情,究竟跟我有没有关系呢。
其实,如果不是她先招惹的我,我想我们两个也不会认识。
我们两个不认识的话,她也不会带我去降妖师协会。
如果我们不去降妖师协会,就不会遇到闹事的黑龙,就不会耗到那么晚。
我跟她,或许依旧会在各自的轨道上行走着。
她会继续被她男朋友的要求所困扰,或许,她会为了留下她的男朋友,答应他的要求,又或许,她会坚持自己的信念,最后可能会与她的男朋友分手。
而我,也依旧会在折花的陪伴下,继续做收录妖怪的工作,一切的一切,也都会与我无关。
所以这些,都是她自己造成的不是吗。
十一点五十五分。
而反过来说。
如果我们的遇见,是不可逆的。
那她所遭受的一切,便就是我带来的。
毕竟,是我自己没有思虑周全。
我大可以用我自己的身份证帮她开一间房。
她也就不会在第二天就穿着我的衣服匆忙赶去学校。
也就不会发生现在的事情。
这一切,似乎又与我有着脱不开的关系。
“啊————”
我走在马路牙子上,兀自大喊着。
旁边的小区却是传来一句怒骂:“大晚上的,神经病啊——”
我赶忙溜走。
是啊,自己从小就是这样,不论遇到何事,都是这般怯弱与不负责。
不论何事,只要将责任推干净,自己身上的负罪感,就会消失不见吧,就会理所应当地认为,这件事情,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吧。
十二点。
我看着手机上的时间,已经很晚了,该回去了吧。
我转身,想要踏上回家的路。
迎面走过来一位穿着大黑斗篷的人。
真是什么怪人都有啊,这么热的天气,还裹得这么严实。
我与他离得很近,而他又走到我走的那个道上。
只是他却也丝毫没有想要停下的意思。
若再不停下,我就要跟他撞上去了,况且,这点距离,我也没法躲避。
本来以为会与他撞个满怀,可定睛一看,眼前竟是半个人影都没有。
“奇怪,莫不是碰到什么脏东西了?”
我看了看身前,又看了看身后,依旧是什么都没有。
“不会啊,又不是在十字路口路,况且,封建迷信不可信啊。”
虽然我的身边就有两个建国前就成精了的妖怪存在。
我回到了公寓内,简单地擦洗一把就睡下了。
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我现在非常地想睡觉。
莫不是真撞上什么脏东西了?
带着这个疑问,我陷入了沉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