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作家的使命感到底是什么?
有时我在想。
是如鲁迅般激昂文字,传播自己的认知?
还是如大数人般,凭着一手好的文笔,写出一段让读者可以读着悲伤或开心的故事,以帮别人和自己度过无聊的生活?
或许是,又或许都不是。
尼采曾这样说过:“在破晓的黎明时分,在精力最饱满、最洋溢的时候,拿起一来读——我把这叫作堕落!”很多人可能乍一听很茫然,那么这到底是不是一个很可笑的结论?
很明显他用了一定的夸张,来强化一个结论“一个人的自我教育”。
一个不会自我教育的人,终究是愚昧的。
请原谅我用这种偏激的说法,表达我的观点。
我有时爱读周国平的书,不是因为他有教给了我什么,而是他像我多年未见的朋友,很多思想都不谋而合。读别人的书,你的内心是属于自己的翻译。一,不同的人读,完全可以读出千百种味道。
要知道书籍、知识、他人的思想都只能拿来为我所用,而不应当成为目的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