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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侠客行(2 / 2)

正巧陈胜回来了,他虽然受了不少苦,但好歹也算扬名周围几县,认识了不少酒肉朋友,大用顶不上,拿出来唬人总可以吧。

陈胜也是嘴里发苦,当初走的时候半句话都没有留,如今丧家犬一般的回来,大兄竟然没有埋怨自己一个字,还诚心接纳,这才是兄弟之情啊。

一旁的硕撇了撇嘴,自从陈胜私认里典达为兄之后,他就不待见这个家伙,只是不知道大兄为何一直维护他,真是怪哉!

张鹏之所以能包容陈胜,其实不过是知道这家伙日后会有一番作为,想结一个善缘罢了。他对所谓游侠的了解,大部分来自于后世金庸先生的小说,特别是郭靖那一句:“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让其印象深刻。至于秦代的侠客是否也是如此崇高,就得打一个问号了。

事实上,在先秦时期,“侠”与“夹”是一个字,而“夹”的本义是指有人追随。

过去许多学者解释“侠”往往受到战国末年《韩非子·五蠹》篇中的“侠以武犯禁”、“废敬上畏法之民,养游侠私剑之属”等话头的局限。

但实际上,这些人只看见了“武”和“剑”,而忽略这些话的主旨所在。

韩非意在指出一些贵族豪门窝藏“私剑”(属于个人的武装力量),不怕法律,敢于“犯禁”,目的在于揭露这些“侠”是“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而这个“杀生之权”在法家看来只能专属于君主,任何“匹夫”(包括君主的亲贵),不可据而私有。

侠之所以招拢“私剑”,其目的在于“肆意陈欲”(使自己的欲望不被约束);而且成为“侠”,还要“弃官宠交”(官员放弃职责去结交朋友),这样才能使自己的武装力量壮大起来。可见韩非子尽管强调“游侠”的暴力作用,但他对游侠的理解还是在于“侠”有一帮子人(私剑)追随和作为后盾,并非说“侠”本身就是暴力。

后来,司马迁在《游侠列传》中进一步阐释“侠”:古布衣之侠,靡得而闻已。近世延陵、孟尝、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亲属,藉于有士卿相之富厚,招天下贤者,显名诸侯,不可谓不贤者矣。比如顺风而呼,声非加疾,其势激也。至如闾巷之侠,修行砥名,声施于天下,莫不称贤,是为难耳。

这段话说得很清楚,太史公所标举的“侠”是春秋时的延陵季子、战国时四公子,都不是“以武犯禁”的人物。他们的共同点在于“招天下贤者,显名诸侯”。换句话说他们是因为有一帮追随者(不管这些追随者抱有什么目的)力量强大而彰显于社会的。

陈胜散尽千金之后,既无人追随,也不曾追随别人,只能算是花钱交了学费,在淮阳郡各色土豪、侠士面前露了露脸,算混了一个面熟而已。

不过,他还是拍着胸口道:“大兄尽管放心,涉定然不让你失望便是。“

”善!“张鹏抚掌而笑,拉住不情不愿的硕,道:”今日你我兄弟三人再聚,乃是喜事,同去醴母去吃酒!“

陈胜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一听还有酒吃,立刻精神起来。

不过酒价可不低,他迟疑道:“大兄可有钱财?”

“嘿嘿!”不等张鹏开口,硕已经得意道:“你怕是还不晓得,咱们大兄如今可是名人嘞,哪里会短吃酒的钱!”

张鹏豪爽道:“且先吃三碗酒,再同你说这两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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