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喜欢,还是喜欢,我以为自己是薄寡义的人,毕竟这个会就是这的凉薄,不像老一辈有多的感了。我怎觉得自己的可笑,过了4年了,我还是记得这个人。
我怎就忘记不了呢?是不是得不到的才是的,也是难忘记的,对念念不忘,不是怎,可能是一厢愿吧!
我一时间是良药,经历的感也不是一段两段,算起来自己是有点滥的种,见一个爱一个,到慢慢大了,才稳定下来,也有这一个是至今念念不忘。一着,到了现在还是记得,记得在一起的时候,记得犯过的傻。还在到底是要多久才能够忘记这个人,现在是的少了,是还是会时不时的起这个人,也没有处多久,也就实习的时候认识的,他会不会成为我未来岁月中的白月,朱砂痣,老了会不会还记得这个人呀。能等着时间来验这段忆中的感。
我没到,我怎会到,我的死亡比人早!!我就快死了,不是自杀的,是没有的护自己,是经的熬夜加三餐的不按时,每有觉得饿的时候才吃必要的食物,有时候吃晚饭,又有段时间是每吃了晚饭加夜宵,不要问我为这样个样子,就是单纯觉得自己身体,我年轻,人都没,我怎可能有,多就是胃病呗,可能太单纯,也没有往死这方面过。自己作死,长达5年的时间都是这个样子,时也没个胃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