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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物归原主(1 / 2)

 两天后,魔都。

连胜的司机载着连胜、律师伊森和余雪往余雪的家开去。

余雪是专门向学校请了假,回来处理《暖冬校园故事》这件事的。鉴于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表妹和家人,连胜同意陪她一起回家。

“你思想包袱不要太重,苏晚晚现在对改编《暖冬校园故事》做电视剧已经没有什么抵触心理了,这件事不会闹大的。”

连胜给正在哭的余雪递上纸巾,“考虑到可能涉及到程炜同学的个人隐私,我也已经派人去和买暖冬的那家影视公司沟通了,请他们在剧本创作阶段给男主角程炜换个名字,他们也同意了。”

“我从来没想过骗人……”

从h市匆匆赶来的余雪在连胜的车里哭成了泪人,“我一开始只是想等完结了给晚晚一个惊喜,等我发现这的角色是有原型的时候,我就慌了……

那她发表不是小说,而是表妹的个人隐私,是她的校园日记。

“我那时候根本不知道怎么和她解释,只能躲着她。放假了,我也不敢在家里呆,只好借口没地方住去外婆家……”

余雪看起来也被这件事折磨的不轻,“这赚的钱,我一分都没动,我单独开了一张卡把它存起来了,我等下就还给她。”

“只要你们两人能私下协调好,我保证无论是你们的名誉,还是你们经济利益,都不会受到任何损害。”

连胜等着的就是余雪的这句话。

相比她在创梦遇见过的各种各样有关著作权和版权的纠纷,这种发生在“家庭内部”的矛盾实在算不上棘手。

她曾处理过他站抄袭了创梦作者的作品,结果抄袭作品卖出了版权,而原创作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去维权的事情;

也处理过牢牢把控着未成年作家的账号,即使对方成年了也拒绝变更账号所有人,也不愿归还稿费的吸血鬼亲人;

相比这些需要劳心劳力打官司才能得到结果的案子,余雪和苏晚晚之间的最大问题就是缺乏沟通。

大概是因为两个女孩都年轻,生活环境也比较单纯,两个小可爱一直纠结的地方居然不是钱,而是“面子。

以往维权最难的地方是怎么让对方吐出钱来,在她们这里,反而成了最简单的一环。

余雪家住在城南,在一片2000年左右兴建的小区里。

苏晚晚没有成年,余雪的母亲现在是苏晚晚的监护人,连胜来之前已经和余雪的父母通过了电话,也告知了他们有关添加“代理人”资格需要苏晚晚的监护人在场并签字的事情,所以余雪的母亲都请了假,在家里等着。

从进入楼道开始,余雪就表现的特别忐忑不安,根本不敢走在连胜前面带路。

“你怎么这么大胆子,敢偷晚晚的东西去卖钱!”

门一开,余雪妈妈拔出玄关花瓶里插着的鸡毛掸子追着余雪就往外打。

“大姑,不要!”

苏晚晚在客厅里看见姑姑冲了出去,尖叫了起来。

“余妈妈,有事好好说!”

连胜也吃了一惊,眼疾手快地拦住了余雪的妈妈。

余雪看到那鸡毛掸子,掉头就往楼道外跑,没跑几步给伊森拉住。

“你不能走,事情还没解决。”

于是几人在楼道里拦的拦,拉的拉,劝说的劝说,忙乱了好一番功夫,所有人最后才在余雪家的客厅里坐下。

苏晚晚已经被吓呆了,余雪被他妈这么教训一遭,如今跟个鹌鹑似的坐在沙发上直抖。

余母这个“下马威”不止是给余雪看的,也是给连胜看的。

当事人都吓傻了,所以全程是连胜和余母两个成年人在交涉《暖冬校园故事》的善后问题。

“我们把钱还给晚晚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要签署这个‘著作权补充协议’,还要加什么“代理人”?”

余母戴着个老花镜,仔细地看着连胜带来的合同,满脸戒备。

“因为这并不是余雪写的,而是晚晚写的,我们作为代理方,必须明确《暖冬校园故事》著作权关系。”

连胜看了眼沙发上的苏晚晚。

“著作权归属,是一切合作的基础。”

虽然苏晚晚表示这她可以“不要”了,就当送给余雪了,但事情不是这么办的。

现在两个年轻人是感情好,又有亲戚关系,所以一切好商量。

可万一以后两姐妹感情出现变化呢?

如果以后这个家庭出现其他矛盾,导致这件事再被牵扯出来呢?

“我们根据余雪提供的记事本,比较了网络版本的《暖冬校园故事》,发现余雪在上传苏晚晚小说原始版本过程中,修改了苏晚晚在原本上的文法错误,还增添了一部分细节,并改写了原本是悲剧收尾的小说结局。这些修改增添的部分,约占小说总字数的百分之二十……”

伊森作为律师,解释着他们的处理意见,“经过我们和苏晚晚的协商,苏晚晚愿意和余雪共享《暖冬校园故事》的著作权和版权。这的所有收入,包括之后的持续收入,由苏晚晚占百分之八十,余雪占百分之二十。”

“你同意了?”

余雪错愕,不敢置信地看向苏晚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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