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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八章 尊长之风(2 / 2)

后生们不地道,手脚不干净,做了一辈子屠户的老人家觉得后生们玷污了屠匠这一门手艺的道义,于是让后生把肉都丢回去,他老人家亲自分肉,谁都不准多拿。

李孟羲看的笑了。

这老人言语粗俗,再加之操持的是贱业,要是这老人出身世家,再饱读学问,以老人这身秉性,不就是名士风骨吗?

可看这老人模样,破衣烂衫,身形佝偻,言语粗俗,哪里会像个名士。

普罗大众,也有有趣人物,李孟羲觉得极有意思。

屠夫们老老实实的排着队,老老实实的到老人跟前领肉,老人嘴里依然骂骂咧咧的,老人每切一块零碎,不管是牛肝牛肺什么的,每切一块,都拿在手里认真掂量了一下,觉得重了,就再割一刀,觉得轻了,就添一点,像是怕分不好一样。

老人分肉的时候做的很公平,没一个人有意见。

谁让众人之中,就这个老汉年纪最大呢。

老人分完了肉,像是成就感十足,站在肉筐旁,负手而立,不知想起了什么。

“老叔,”李孟羲叫到,“还有你自己个的肉,别忘了拿。”李孟羲笑着提醒。

老人愣了下,转头看了李孟羲一眼,“嘿!”老汉乐呵呵的朝李孟羲笑了。

随后,老人很热络的主动过来找李孟羲聊了起来。

谈话间李孟羲了解到,老人是冀州人,就是河间人士,黄巾未乱前,老人家境还算殷实,在县里有一个肉铺,肉铺里雇佣了七八个帮工,生意虽不如前两年好,但还算过得去。

可等黄巾乱兵一起,劫掠过境,一切都毁了。

说起黄巾攻破县城时死在兵乱中的一家人,老人咬牙切齿。

情绪发泄完,老人叹气,又说到以前。

老人姓屠,屠户的屠,单名一个信字。

老人说起家事,说祖上五代都是屠户,因为先人为人厚道,从不缺斤少两,有了好口碑,买卖越做越大,家道因此兴盛,诚信二字,便成了家风传承了下来。

做生意,靠的什么?不就是诚信二字。

为了不让祖上四代积攒下来的口碑坏在自己手里,屠信操持屠户一行二三十年,每卖一斤肉,都是称了又称,生怕缺了谁的,以致砸了声誉。

老人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语气狠狠地指责了方才偷偷多拿肉的年轻后生,手脚不干净,干屠户这行当,怎么能干的长远。

老人家还是性情中人,李孟羲笑了笑,问,“老伯,你说要是宰头战马?得用多少功夫?半天够么?”

“呀!”老人瞪大眼睛,一拍脑袋,寻思了片刻,一脸郑重,“老汉还没宰过马!”

“无妨!”李孟羲笑了,“我是这样想的。以后咱跟人打仗,一仗下来,不知得有多少战马战死,要是没有足够的屠宰匠,急切间哪里能料理完马尸?所以我想,把屠户们单编一营,以备不时之需。此营就由老人家你来管着,老人家以为如何?”

老人又愣了下,“敢情好!敢情好!”老人乐呵呵的笑了。

如同木工技艺精湛的匠营副官鲁犁,和一开始被李孟羲误认为是巫医的田卜一样,李孟羲在军中发掘出了第三个人才。

对技术有关的部分,李孟羲选管理人员的标准是,谁技术力最强,就选谁来管。

熟悉技术细节,怎么也算是个内行,内行管内行,差不到哪去。

至于说技术力强的人,管理沟通能力不一定强,那无妨,规章制度就完成了九成的管理工作,只要按制度办事,最差也是及格。

就比如木匠营里方方面面的规章制度,包括工作分配,有谁有了好的想法反馈出来可以换粮,以及每晚扎营之后,每个木匠小队场地的划分等等,都已有了相应的规章条例。

就那么十几条条例,每一条都是李孟羲深思熟虑后才的成果。

鲁犁人呆呆的,若说管理能力,鲁犁的管理能力是比较弱的,可只要好好执行十几条条例,就足以把木匠营管理的差不多了。

同样,李孟羲决定让屠宰技术最过硬的老人屠信来管理屠宰队,哪怕老人因为能力或是性格等原因,一开始管理不好屠宰队,但随后,等规章制度一条条建立起来之后,屠宰队会越来越有序。

木讷无比的鲁犁能管好木匠营近百人,屠信老人就也能管好。

那边,被分好的肉,骨头,内脏啥的,刘备的亲兵把东西都抬走了,应该是刘备对死掉的两头牲口有自己的打算。

一副牛肠和一副骡子的肠子,没人要。

李孟羲让人帮忙把肠子装起来装在篓里,然后,李孟羲让人帮着抱着筐子准备找人把肠子洗干净,两幅肠,再怎么说也有十好几斤肉呢。

肠子李孟羲也嫌脏,他不想自己亲自洗,于是就去找任劳任怨的车夫老铁。

今日不用行军,一日无事,他们辎重队的乡勇看守车马的同时,百无聊赖的聚在一起不咸不淡的天南地北的聊着。

“铁叔!”李孟羲叫着人群中的老铁。

老铁停止跟人闲谈,走了过来,“军师找俺何事?”

“铁叔,想让你帮个忙,咱们去找有水的地方,把这两副肠淘洗干净,给煮煮吃了。”

老铁接过筐子,往筐里看了一眼,沾着泥巴的肠子搅和成了一堆,有点恶心,这玩意儿能吃的吗?

老铁心有疑问,却没问出来。

按老铁对李孟羲的了解,每次只要来找,肯定是有正经事情做,断无没有闲得无聊折腾人的情况。

昨日扎营,水源地离扎营地七里远,老铁还记得路怎么走。

为了保险起见,李孟羲招来了游骑,让游骑跟着,以备不测。

李孟羲要跟着去,弟弟也要跟着。

李孟羲就让骑兵捎带一下小砖,他本人则没有骑马,而是和老铁一样,踩着泥地去往水源地赶。

不上马的原因是,李孟羲觉得让老铁拎着一筐腥臭的肠子在后边跟着走,而自己三人却在马上悠哉,有些不尊重人。

所以,弟弟被载在马上无所谓,出于尊重,李孟羲就走着好了。

反而是老铁见李孟羲在趟着泥走的艰难,说了几次,让李孟羲上马去,大家还能去的快点。

李孟羲不想上马。

“军师,你要不把鞋脱了,鞋给我我给你拿着,这么劲走着快。”老铁见李孟羲鞋子不停的被泥粘掉,把手里的筐子换了只手,提议李孟羲把鞋子拿掉,赤脚走的更快。

说起来,李孟羲跟汉末土生土长的古代人民还是有很多不同的。

古人下雨或是干活的时候,会比较习惯赤脚走路,李孟羲则不太习惯光脚。

老铁说的有道理,光脚走路,的确比穿鞋走路更方便,并且昨夜,李孟羲已经想通了赤脚走路的优势在哪,一是体毛不发达的动物即人类,人的皮肤比较光滑,不容易被泥粘上;二是,纵然粘上泥,脚掌活动的时候,形变量大,很容易把泥甩掉,而要是鞋子,走动时鞋形变量小了很多,不容易把泥甩掉,就是这样。

李孟羲脱了鞋子,赤脚走在地上,老铁要帮忙拿,李孟羲拒绝了老铁的好意,自己有手有脚,不用别人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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