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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九章:绝地反击 27(1 / 2)

 “弓箭手呢?弓箭手!”

我急急拍着欧文的肩膀,后者全神贯注的没提防这么一下,痛得呲牙咧嘴。

“过来,过来,快!”

他招呼身后的士兵,他们拿着缴获的十字弩和短弓,每人只有十来支箭。

“这距离,能行吗?”

我伸出大拇指,装作很专业的模样瞄着趟水过河的敌人:“有一百五十步?”

拿弓的士兵大概扫了眼:“有两百步远,超出十字弩和短弓的射程了。”

他说着,踮脚指了指山下靠近浅滩的某处树丛。

“那差不多能行,十字弩在那个距离上可以做到精确点杀,短弓的精度要差些,请相信我,大人,我以前是个猎户。”

“你有把握吗?射中背人侍从的腿。”

我再次确认的问道:“末尾那波侍从背着骑士走到河心的时候就射,能行吗?”

“不会比射中一只奔跑中的兔子眼睛更难。”猎户出身的士兵毫无压力的做了个轻松的手势。

我盯着目光坚定的士兵鼓励道:“去吧,你们将是全军进攻的信号,为大家开个好头!愿上帝保佑你!”

“上帝保佑奈梅亨!”他低头一礼,转身匆匆而去。

“不是着急了吗?下面就看你了!”

欧文兴奋地蹿起,专注的听我吩咐。

“冷箭一放,敌人定然慌乱,你们紧接着点燃马尾,等这群受惊的畜生冲乱掷斧兵的阵型,剩下的事情便简单了。”

我抚摸着长剑圆滑的配重球:“骑士过了河,这边没有指挥官在场,敌兵必组织不起有效的反击,不得不各自为战,幸运女神会选择站在我们一边,该轮到你发挥了,砍一百颗士瓦本人的脑袋给施耐德殉葬吧!”

目送欧文兴冲冲地离开,我拄着长剑单膝跪地,难得祈祷起来。

“仁慈的主啊,请聆听一只迷途羔羊的呼唤,我曾经无数次藐视过您的神力,但又藉此化险为夷,我便知道您是喜欢和眷顾我的,如果您听得见,请此次务必再帮助我,帮助追随我的这些善良勇敢的人们,他们明明有选择活命的机会,却义无返顾的选择陪我出生入死,没理由辜负他们,请保佑我!”

郑重其事的在胸前划着十字,我长长舒了口气,感觉压力顿时卸了大半,虽说向来对信仰什么的没啥兴趣,不过能找个心理寄托,确实挺好的。

大家都知道已经是最后的时刻了,竟表现出惊人的平静,有的跟我一样默默祈祷,眼含彻悟的念念有词,有的亲吻脚下的土地,像要记住这世界的味道,有的无声的检查装备,一圈一圈缠紧绑腿和绷带,还有的同战友深情对视,眼神胜过千言万语……

他们大都出身寒微,人生的多数时间挣扎在贫穷、卑贱、死气沉沉的泥潭里,可是在这一刻,他们全成为了真正的勇士,坦然面对阴涔涔的死神。

我的眼睛湿润了,不是悲悯自己的死亡,而是感动被人信任、有人相随的幸福。

“这是勇敢的海燕,在怒吼的大海上,在闪电中间,高傲地飞翔,这是胜利的预言家在叫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不知怎的,高尔基这句著名的战斗口号出现在脑海中,我下意识念着,慢慢的周围战士跟着重复,辐射性的一传十、十传百,所有战士压抑着喷薄的斗志,激动地低吼: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啊!”

一名背着骑士的侍从猝然惊叫,踉跄两步想稳住身子,又一箭贯穿他的手臂。

“扑通!”

骑士摔进河里,两岸的敌人齐齐吓呆了!

已过河的莱希菲尔德伯爵最先反应过来,挥舞手臂喊着什么,可惜离得太远听不清楚,懒散晒太阳的佣兵手忙脚乱的集合,弓箭手漫无目的的往山上射箭,正准备下水的掷斧兵纷纷拾起武器,拥挤着排列阵型。

“嘶……”

老马的惨叫响彻云霄,尾巴上的火燎着了屁股的绒毛,痛得愈发难受,它们本能的依着山势奔向河岸,即使身中数斧也不停止的狂驰,很快冲垮了刚排好阵型的掷斧兵,然后人仰马翻的继续前进,带倒了第二排、第三排甚至更多!

“冲啊,奈梅亨的勇士们!”我持剑直指向天,阳光照在长剑锋利的刃部折射出绚烂的华彩。

“上帝保佑奈梅亨!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士兵们呼喊着战号,争先恐后的跃出藏身的树丛,短短二百步的距离瞬间即至,将满含仇恨的刀剑加诸于东倒西歪的敌人头上,三十几只下山猛虎肆意宰杀成百的小绵羊。

施瓦本掷斧兵衍生自古老的法兰克兵种,当凯撒统帅的罗马军团,在北高卢第一次遇见这个自称法兰克的日耳曼部落时,便亲身领教过他们狂暴的作战方式,以至于这位古罗马的伟大征服者,心有余悸的将这次经历记录于他不朽的著作《高卢战记》中,并称那些持战斧和盾牌作战的蛮族武士为,被难以抑制的怒气支配身体的狂人,这就是后来流传甚广狂战士的名字由来。

掷斧兵通常的战斗方式是以发起冲锋开头,在接近敌军时掷出斧头来瓦解对方阵型,从而撕开防线的口子,再辅以强悍的贴身肉搏最终摧垮敌人。

这种在作战时投掷的短柄战斧,根据部落的名称命名为法兰斯卡,曾在法兰克人几百年的征服史中,令与之交锋的无数对手胆战心惊。

这一强军的兵源多来自南部高原山区,骨骼粗壮精力旺盛的农民或者牧民,能够身背数把战斧作战而不知疲倦,常见的装备是熟制的皮甲和兽皮拼接的小圆盾,更精锐些的例如士瓦本公爵的直属连队,在皮甲外还要罩一层锁甲,可以无视任何弓箭手的远程打击,铁皮包角的盾牌愈加增强了近战的对抗实力。

毫不夸张的说,一支装备精良的重装骑士在特定的地形条件下,绝对不敢同人数相等的掷斧兵正面抗衡。

眼下的对手显然属于公爵的直属连队,人少却精悍,多亏了受惊奔马的冲击,否则这些层层铠甲加身的武士肯定令我无从下手,就像贪吃的老鹰找不到躲进硬壳乌龟的软肋一样。

“啊……”

我一脚踩住个仰面朝天的掷斧兵,双手合握长剑。瞄准他的咽喉狠狠刺下,番茄酱似的血浆涌射而出,喷得我睁不开眼睛。

东倒西歪的掷斧兵死的死、伤的伤,奈梅亨战士风卷残云的收割着他们脆弱的生命,欧文尤其杀得疯狂,一颗颗惊悚表情凝固的脑袋骨碌碌四下滚着,轻松的几乎像在自己家菜地收甘蓝。

“去前面,别让他们结阵!”

我砍倒一个不识相的敌人,凑到欧文跟前,拉住已经红了眼的骑士。

“不能让敌人站住脚!”

欧文力气大的如头蛮牛,竟硬生生将我拖行了一段距离。

“那边的,跟我来!”

他大手一挥,三四个奈梅亨士兵紧紧相随,我们一刻也不能停下,必须不停地进攻!进攻!进攻!

因为在这种以少敌多的遭遇战中,一旦给敌人喘息的机会,无异于把对手打得奄奄一息突然扔下一把手枪,后果不堪设想。

怒气值爆满的欧文果然锐不可当,他佛挡杀佛神挡杀神的硬是冲出一条血路,可敌人的速度丝毫不落下风,二十几个人草草排成一行,手握战斧严阵以待。

“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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