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宝钗心想:酒后吐真言,丁逸如果喝多了,说不定会主动和自己说起,要自己当他的女朋友,这样的话,今天也就将他一鼓拿下了。</p>
两人都心怀鬼胎,都想将对方灌醉,在嘈杂的音乐声中对饮了半天,都现了同样的一个问题:对手还是蛮能喝的嘛。</p>
洋酒喝了大半瓶下去了,丁逸只是略微有一点点感觉而薛宝钗看起来也只是略有醉意。离她醉后忘形失态还差得远呢。</p>
丁逸的酒量本身就不错,后来因为在监狱大学里严格禁酒,虽然丁逸和侯大拿等人在监狱大学里属于特权阶层,虽然能想唱就唱但绝不可能做到想喝就喝的这种优质生活状态,因此丁逸在监狱里少喝了不少酒,造成了他出狱后的严重胃缺酒状态。所以他在出狱后他暗下决心,决定把失去的一切都补回来。</p>
出狱后,丁逸头悬梁锥刺股地苦练酒量,终于在刺断十数根铁锥、屁股被刺出数千个血点以后,酒量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不过如果他知道所谓锥刺股是刺大腿而不是刺屁股的话,或许他会对出版成语辞典的出版社提起民事诉讼,以警示他们不得误导读者。作为一个严肃的出版社,应该在头悬梁锥刺股这个成语的后面打上个括号注明股指大腿嘛,这样的行为才能称得上是一种严谨的治学态度、对读者负责嘛。</p>
幸亏丁逸的房间里没有横梁,所以他并没有“头悬梁”。要不然他在练酒量的过程中,真的用绳把头悬起来,在酒多的情况下,很可能会生严重的人身意外,第二天被人现他自缢身亡的话,还以为他因痛恨自己没被改造好而自绝于人民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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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知识就是力量,甚至知识就是生命。因为丁逸不知道锥刺股是用锥子刺大腿,所以就造成了误伤自己臀部的后果;因为丁逸不知道头悬梁是把头悬在梁上而不是把头悬在梁上,所以丁逸就有自缢身亡的潜在危险。因此作者大人在此奉献众位读者多读些书,多学点知识,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p>
以上那一段话是公益广告。</p>
有人会问作者大人,公益广告有用吗?作者大人会告诉他们,公益广告就像是一盏明灯,照亮你心灵中的黑暗角落。要是还有人问,什么样的灯能够照亮我们心中的黑暗角落呢?作者大人会向他们推荐黑灯瞎火公司生产的点不着牌白炽灯。点不着牌白炽灯,如果点不着,那是因为没有电,只要有了电,那一定还是点不着。因为白炽灯是用开关打开的,而不是用火柴来点的。如果点着了,那样的产品是蜡烛而不是白炽灯。说到蜡烛,作者大人还代言一种……</p>
对不起跑题了。作者大人向大家苦笑了一下,心说现在广告约太多,虽然每条广告费用不多,才三毛多一条,但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总是能聚少成多的嘛。但占用公益广告时间做商业广告那就不对了。</p>
为了挽回影响,作者大人打住了继续向大家推销“暗无光”牌蜡烛的想法,继续跟大家讲故事:</p>
丁逸苦练出来的酒量,今日有了用武之地,本该大显身手,但薛宝钗却是天生好酒量,这么看来,如果分出个高下出来,还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就算用不了一整天的时间,至少也要到酒吧打烊以后了。</p>
但今天来这里的目的却不是在酒量上战胜薛宝钗,而是要拿下她。拿下她的方式有很多种,把她灌醉了之后再拿下,那是一种最没有技术含量的方式,作为一个玉树临风的男主角,这种方式使丁逸给各位女粉丝的印象大打折扣,丁逸决定换另外一种方式。</p>
恰好此时音乐换成慢摇了,跳“黑灯贴面穿透你的衣物的我的手”的舞的时间到了。</p>
丁逸看了一眼薛宝钗,似乎她也正有此意。</p>
他揽起了薛宝钗的腰,两人一起向舞池走去。</p>
音乐声比刚才的斯科音乐要小得多,这种音乐很适合谈话,但这幽暗的灯光,却更适合干一些其他的更容易激**的事情。</p>
丁逸用手揽着薛宝钗的腰,脸轻轻地贴在薛宝钗的脸上,两人轻轻地摇着。</p>
现在这样已经很像情侣了。薛宝钗想。现在只差一个名份。</p>
她觉得丁逸对她虽然感觉不错,但他的想法和自己的想法或许有些偏差。</p>
丁逸是个级大花心,或许他对自己只是逢场作戏。离开自己以后,很可能和另外的女人做出同样的事——和她们在一起喝酒,和她们在一起跳舞,和她们在一起拥抱,和她们在一起接吻……接吻?什么?接……吻?</p>
嗯,有一件事不对,应该等一等再做。薛宝钗心知不妙。本来想趁和丁逸跳舞的机会和他好好说说话的,把他对自己的真实想法套出来,如果让他说出愿意做自己的男朋友的话,那就了,但现在怎么两人突然间就不知不觉地接起吻来了呢?而且还吻得很自然很投入很和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