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昂纳多是木风城领主凡纳的城防长官,他平时主要都呆在木风城里,一般不会到城外的要塞里去,依照他的话来说,这是因为要塞里连一个可爱的夫人小姐都见不到,成天面对着一群肌肉发达的士兵弹奏鲁特琴实在是一件有伤大雅,大煞风景的事情。
之前说到,基德在再三考虑下,加入了李昂纳多的队伍。在带基德到军营报道的第一天晚上,李昂纳多就跑到“圆木树屋”旅馆里点了几杯红酒,乘兴弹琴,诗兴大发,如基德刚认识他时那样,又开始勾搭什么夫人啊,小姐的,一点也没个“长官”的样子,令人不敢相信他指挥作战时会那么镇定,前后完全判若两人。
“好吧。”基德相当无奈,他只好耸耸肩一笑而过,“我还是借这机会去认识一下其他的士兵吧。”
他看到,军营中间升起了一团篝火,周边围坐着很多喝的烂醉的士兵,他们有的高谈阔论,比议会的议员们还要“能说会道”,就是时不时会冒出一些粗鄙之语;有的则即兴挥剑起舞,边跳边唱歌,比歌剧院的演员还要尽心投入……
——这真的是一个军营吗?基德在一瞬间甚至觉得自己走进的是马戏团。
“嘿,各位,呃,或者我应该叫你们一声伙计?”基德走进这帮人中间,只觉得自己就像一只鸡走进了鹤群,一个个都显得那么高大耀眼。虽然同为士兵,但他却是个新来的,似乎与这些人很难相处,“我想知道你们为什么可以这么随意地在军营里开狂欢派对?”
士兵们一齐看向了他,停止了手中的事情,就仿佛是在看一个珍稀动物似的,这和基德上次来军营时的眼神是一样的。
一位披着波浪形长发的男人醉醺醺地走了过来,他左手提着酒瓶子,右手拖着一把长长的,刻有一串铭文的骑兵刀,他嘴里喷着浓浓的酒气味,懒洋洋地说道:“因为啊,我们都是身经百战的高手,不像你,连战场都没见过,我们寻欢作乐的本钱就是自己的本事。”
基德听完这番话后不禁有些恼怒,他认出了这家伙,上次在营地里,是这家伙嘲笑他“乡巴佬”,基德很不服气,“怎么说我也算是参与了昨天对阵异端战斗的人啊!”
“嗯,对异端的战斗?省省吧,乡巴佬。”那个男人将骑兵刀用力往地上一插,扬起红得像苹果的脸说道,“这把刀,是我七年前,与圣巴利安人作战时,从一名骑士长手里抢来的。那场战役才叫做真正的战斗!与异端作战算个什么啊?”
基德一时语塞,那个男人便愈发得意了,他一摇一晃地走到众人中间,指着那把锋利得能切割钢铁的战刀,又继续吹道:“自从我干掉那圣巴利安的骑士长以后,我就被人们称作‘骑兵刀’,不信你可以问问我以前部队的人,没人不知道我‘骑兵刀’的大名!”
“算了吧,‘骑兵刀’兄弟。”人群里忽然走出了一位虎背熊腰,满脸钢针似的大胡子的壮汉,“难道你不知道圣巴利安的骑士从来不配备军刀的吗?吹牛也得有点技术吧。”
“你!我知道你是谁,巨木营的军士队长,人称‘狗熊’的家伙,你又想来拆我的台吗?”骑兵刀似乎与那壮汉有过什么过节。
基德也见过这个叫“狗熊”的人,那天在营地里,就是他在看守大门。
狗熊耸耸肩道:“我只是实话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