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我喂你。啊真乖,宝宝,我们再去别的地方玩吧,别在这里跟这个糟老头子一起干这些杂活儿了。我昨天已经和咱哥哥说了,以后你就是我马晓红的男朋友了,只需要每天和我玩,逗我开心就好了。是不是很高兴啊?宝宝”一阵阵甜腻的声音冲击着乐东升单薄的耳膜。
乐东升和大家的感觉一样,就是单纯地觉得这个剧情的进展有点莫名其妙而突飞猛进的。明明自己不过是新加入这个帮派的一个小弟而已,没有任何加持的自己,就这样被这帮派里的二小姐给一见钟情了?
哦,对了。在爱情里面,虽然大家嘴上都说着灵魂和品格最重要,但是身体永远都是第一个进入心里的印象不是。这位王晓红,粉刺上面长了张脸,骨头上面披了层皮,总而言之这外貌实在难以恭维。虽然因为一个人丑就拒绝显得有些绝情,但是也不能因为显得自己正气凛然就和这么一个主共度余生吧,更何况虽然没有介绍乐东升的外貌,但是身为的主角他也是一米九大高个,身强体壮,五官端正,体脂率17的铮铮汉子,在这个还没被生活磨平棱角的年级,对于自己交往的对象有点要求也不算过分吧?
而且,就这么一打眼,乐东升已经对这位二小姐有了一定的把握了。首先看她这个心急火燎而大胆的样子,就知道这不是一个会因为自己外貌而自卑的角儿。加上粉刺都快被填平的粉底厚度,想也知道她有多么看重自己的外表,还为了减重瘦成了那么一副鬼样子,就知道她个性有多么强了。说实话,刚刚装傻成功的乐东升确实不想因为拒绝她而招惹到不必要的麻烦,于是也就没有多加拒绝,也就造成了这么一个飞速发展的“甜美”爱情的诞生。
“升哥听我哥说一看你就是那种非常有文采的男生。人家从小到大还没有听人家讲过情话呢,我想听你给人家讲讲情话,实在不行背一首情诗也行,好不好么”一阵让乐东升浑身颤抖的声音挤进了乐东升的耳朵里面。
“呵呵,大哥看错了,我是真不会。”乐东升轻声地拒绝道。
“不听不听,人家不听升哥你就是会的,你就只讲给那些狐狸精听,就是不给我讲。呜呜人家伤心了啊呜呜——”一边说着,她那骨感的身体一边蹭着乐东升的身体,让被蹭部位的皮肤都有些微微发红了。
“好吧,红红,那我就背一个情诗给你吧,好么?”乐东升实在顶不住了,只能做出了妥协。
“恩恩,好的呢人家已经准备好了。你开始吧。”马晓红双手紧紧抱住乐东升的手臂,用一种崇拜式的迷妹目光死死盯着乐东升。
“咳咳,啊!晓红,你是这世间最美的女子。啊!晓红,为什么你的脸上能开出这世界上最美丽的花朵,而且永开不败。啊!晓红,爱上了你的男人,该经历多少的坎坎坷坷,才能将你拥入怀中,哄你入眠!”乐东升深情款款地将自己的freestyle展现了出来。
“哇哦,东升欧巴好棒啊!嘻嘻,晓红真的好幸福哦,能在这个鬼一样的时期遇到东升哥哥这么好的男人!”马晓红一脸陶醉,在乐东升怀里忘情地呼吸着。
我明白,哪怕是坚持到了这里的读者,还是对这样的情景有些接受不能。一般来讲,两个人坠入爱河,无论是否合适,不是都应该有一段铺垫,共同经历一些事情才能建立起起码的这样一个交流感情的基础么?
话当然是没有错的,但是似乎现在,那些东西也不是那么重要了不是么?过去的人们,对于西方文化中那些一见面就爱得要死要活,一激动就上床冷静的所谓罗曼蒂克爱情也理解不能,感觉伤风败俗。可是现在呢,一夜情遍地开花,大家好像一瞬间就得到了解放,反而是那些稍微知道应该保护一下自己的人似乎成为了少数。
所以呢,如果非要用一句话来形容马晓红的做法的话。那就是,反正大家都是出来玩的么,开心就好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