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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章 煮酒(2 / 2)

“是啊,今天的确应该是我多说一些,很多事情你还不明白。不过,我会很认真地听听你的想法的。”谈新权今天的目的看来就是要在讨论中说服蓝煜星了,他并没有隐瞒:“我问你一件事,你知道我今年多大吗?”这又是一个让蓝煜星一头雾水的问题。

“您五十七了!”对谈新权的档案,蓝煜星非常熟悉。

“其实不止,我今年已经六十三了。比你知道的大了六岁。”谈新权的话似乎回应了蓝煜星的想法。刚才,他脑子里还在转着谈新权一个二十出头的大学生怎么就能得到一个村的老百姓拥戴的问题,很快他就给了自己一个比档案年龄要大得多的年龄。这样算来,谈新权做大队书记的时候,其实已经是三十出头了,三十而立,倒也正常。

“刚才,你是在想我在河西村时候的事吧。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能够把全村上万人团结到了一起来,风风火火地干了那么多的事情,不大可能是吧。其实,那会我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年轻,后来很多的传言都夸大了,我给你说说我以前的事吧。”谈新权好像看透了蓝煜星的心思一般,每一句话都十分契合他的所思所想,虽然从进了这间屋,蓝煜星前前后后只说了三句话,不到二十个字,可两个人的交流并不是局限于语言,这样,这次谈话就显得很顺畅了。

“现在是凌晨了,我还真有点饿了,咱们吃点宵夜吧,咱们边吃边聊。老杨啊,你把我带来的东西拿过来,再看看厨房有没有什么现成的可以吃的东西,也给我们弄两样。”谈新权既然提到他带了东西了,看来他也是有所准备。蓝煜星是不管那么多,既来之,则安之,随他去吧。

不一会儿,老杨带了两名勤务兵过来,一个抱着两个坛子,另一位却是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放了几味点心和干果。老杨也没闲着,他左手一个很别致的木炭炉,右手是个木篮,篮子里装了几件平时不见的木制器具,很精致也很复杂,不知道谈新权这壶里卖得是什么药。

一切摆放完毕,谈新权对老杨说:“天也不早了,你身体不好,熬不得夜,休息去吧,留个人在这儿照应着就行了。”老杨答应一声去了。

“这喝酒也罢,吃东西也罢,要自己动手才有趣味,你们年轻人现在不是流行diy嘛,do it yourself! 我们这个年龄的人不这么说,我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呵呵。”酒水和食物都拿来了,谈新权开始忙活了,蓝煜星识趣地站起来帮忙,心里却是纳闷,眼前的这老头越来越像是一个谜,总是给他太多太多的惊奇,比如他刚才说的那句do it yourself,很纯正的英国本土口语,和时下流行的美式英语的味道是大不相同的。

“你把那个锅子放在炉子上,对,好!”谈新权一边拆着酒坛上的沙袋和封皮,一边指挥蓝煜星给他打下手。安置好了以后,谈新权从篮子里拿出一个上面有着长长的柄底下面却是一个小圆桶的东西,放在酒坛子里搅了一下,蓝煜星很快就闻到了一股子扑鼻的酒香,很醇的感觉,和常喝的白酒不同,这种醇香没有丝毫的刺激性,只有那种纯正而又稪郁的香味。

“知道这叫什么吗?”谈新权把手中的工具已经从酒坛里提了出来,下面的圆根里满满地盛着的就是酒。

“记不大清楚了,好像叫油端子吧!”蓝煜星笑了笑,对自己的答案并没有把握。小时,村里常常有挑着担子的卖油郎,一头是油桶,一头是油粕,有人买香油,他们就把一个漏斗放在油瓶上,然后就是用这种油端子,把油慢慢地提出来,再倒进瓶里去。端子有大有小,最大的半斤,小的一两二两的都有,和人民币的币值类似,顾客想买几两都成。

“呵呵,还不错,不过,盛油的叫油端子,用来盛酒,就叫酒端子了。这些很传统的家伙,现在离我们是越来越遥远了,你们这一辈人还能记得,再过一辈子,这些东西就成了地地道道的文物了。”谈新权一边往砂锅里添着酒,一边发着感慨。

谈新权的情绪也带动了蓝煜星,世事变迁,沧海桑田,世界在变化着,人也在变化着,现在,两人还能在一起其乐融融,谁知道下一刻怎么样,谁又知道明天会怎么样。也许,就是明天,自己的性命便会在这个看起来慈祥而又和蔼的老人手里终结。想到这一点,蓝煜星清醒了许多,眼前的和谐,只是表象,前途凶险啊。自己的命运,也许就决定于今天的这一次会晤了。

不过,一切都没影响到蓝煜星的坦然,对生死,他早已置之度外,按道理,早在一个月之前,他就应该再一次和这个世界告别了。不是他不想继续活下去,他还想做很多很多事情呢,只是,造化弄人,已经由不得他了。人嘛,到什么山砍什么柴,既然命运把他推到了这一步,让他在生命和原则之间做出一次选择,他就必须做这种选择,蓝煜星并不遗憾。至于眼前,今朝有酒今朝醉好了。

酒在炉子里越来越热,酒香也越来越浓郁。蓝煜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让酒香把自己的五脏六腹过滤遍,心里暗叹了一声:多么美好的生活啊。

这时候,谈新权已经在对另一个坛子下手了,他边拆边说:“这酒不错吧,知道是什么酒吗?”

蓝煜星看着砂锅里渐渐开始冒出热气的酒,酒色棕红,色泽纯净,一点杂质都没有,在砂锅里极象一块大大的琥珀。不是葡萄酒,更不可能是啤酒,便答了一句:“这是米酒吧。”

“是米做的,却不是普通的米酒,准确地说,应该叫黄酒,不过,它还有一个更好听的名字,叫女儿红。”谈新权边忙活边拆开了坛子。

“女儿红?”这个名字蓝煜星很熟,但他还从来没有看过,但在很多的小说里都听过这个名字。

“其实,我的老家在南方,吴越吴越,我家是越地的中心,那可是一个名人辈出的地方啊。可惜,我从十几岁上了大学以后,学习,工作,经历了这么多的波折,几十年了,总是想找个机会回家看看,居然一次也没成行;其实,也不是没有机会,想抽时间还是有的,可一来我父母死的早,又没什么兄弟姐妹,家里没什么人了,想回去却不知道回去看谁,二来,我这一生庸庸碌碌,想到家乡那些闪光的名字,居然有无颜以对父老乡亲的感觉。中国有句成语叫近乡情怯,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我连乡音都改了,也就越来越缺乏回乡的勇气了。”谈新权的话让蓝煜星心里一动,他第一次看到这个坚强的老人柔弱的一面,他真的没想到,以谈新权的特立特行、杀伐决断,也可以算得上是一代枭雄了,没想到到老居然连回老家看一看的勇气都没有。

谈新权的家乡蓝煜星自然清楚,那是一个人杰地灵的地方,近百年了,一颗又一颗闪亮的明星从那里升起,政治家,教育家,科学家,大文豪,难道,真的是这些响亮的名字给了谈新权压力了吗?蓝煜星不理解,也不懂。如果因为家乡有名人就连回乡的勇气都没有,那来自湖南湘潭、四川广安的游子,岂不全部无颜再见江东父老?

“算了,不说这个,徒增伤感,还是说酒吧。”谈新权说话的特点就是这样,永远围着一个主题,稍稍偏离一点就会拉回来,而且不着痕迹。

“女儿红,故名思议,和女儿有关。咱们那儿有这种风俗,家里添丁了,便埋下一坛新酒,如果是男孩子,到了十八岁的时候取出来宴请亲友,这就叫状元红了;女孩子,就等出嫁的时候拿出来,就是女儿红了。”谈新权在解释酒名的来历,这蓝煜星倒是早就听说了。

“这坛酒,是生晶晶的时候我埋下的,也是我亲自酿的酒。来之前,我特意安排人到我在p县的老宅那里把酒起了出来,今天,咱爷儿俩把他给喝了吧。”谈新权见酒温得差不多了,便从篮子里拿出一只木勺和两只木碗,然后,盛了满满的一碗,放到自己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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