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遇走后,我整整三天没吃过一点东西。
如果不是医生一天给我打几次营养液,我可能早就死了。
而我的腿,依旧一点好转的迹象都没有。
依旧一点知觉都没有,我就像个植物人一样,躺在床上,一动不能动,连大便小便,都是护士照顾我来处理的。
时遇走后的第四天,苏琛依旧端着吃的,坐在床边劝我,“朵朵,吃点东西。”
我看都没精神去看一眼苏琛,呆呆地盯着天花板,整个人毫无生气的就像只没生命的木偶一样。
我终于能体会,为什么安歌儿失恋后,会整个人的性情都变了。
原来,失恋这么痛苦。
原来,跟自己喜欢的人决裂,真的会完全的失去理智,甚至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惜了。
这一刻,我真的好想就这样死了算了。
可是我一闭上眼睛,满脑子都是我父亲的模样,父亲看着我,慈爱的说:“孩子,你要好好的活下去,要好好照顾自己。”
我的心,疼得就像万千只蚂蚁在啃噬一样,那种滋味,真的令我生不如死。
为什么?
为什么我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我才十七岁,我多么的希望,爸爸没死,我还是那个无忧无虑地活着,什么也不操心的大小姐。
可是,现在的我,残缺得连想站起来走路,都变成了一种奢望。
这样的我,到底活着还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