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篇就是我在微博上发表的番外,然后因为有的人没有办法打开,所以现在转到这上面来。跟微博上面的有一些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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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所有芦苇的心声——我
某一天,我意外见到了他。也许是在电视上,也许只是在一场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演唱会上。
那天,不管他的身边有多少人,可是他在我的眼中,终究还是那个最耀眼的。
他,叫鹿晗。
从此之后,我们擦肩而过。也许我只是他千万个粉丝中不足挂齿的一枚小流星,终究还是会陨落;可是他在我的心里,独一无二,永远不会忘掉……
因为喜欢他,他的每一首单曲都会下载到手机里面,设置成单曲循环,直到熟练的唱出来,甚至倒背如流;因为喜欢他,他的每一部专辑,不管多贵,就算自己实在是买不起,都会跑到网上搜索,用顽强的记忆记下来它的模样;因为喜欢他,他的每一张海报,舍不得买下,就一直站在那里静静地看,就算商铺老板赶着我走,也会恋恋不舍;因为喜欢他……
当看到他的脖子后面有一个专属于他的纹身,跑遍大街都不会在乎,只为了寻找那个一模一样的纹身贴,贴在相同的部位;看到他的耳朵里面带着的是专属的耳返,也要去买下来,就算唱的再不好听也没关系;当看到他穿的t恤,也要在网上搜索“鹿晗同款”,自己当个宝贝似的穿着。
可为他做的这么多,只有自己知道,他还是那个他,那个美好的无可挑剔的他,并没有因为自己而做出改变,依旧站在那个最光明的巅峰。
可是他也是一个普通人,成家立业也是必经之路。当有一天,我听见他与另一个女孩儿大喜的消息时,心中难免有一丝不甘——自己与这个女孩儿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相似之处,可为什么喜欢的是它,而不是自己呢?
也许,她真的在鹿晗心里的地位,很高很高。
默默地流下泪,但也是开心和喜悦的,“鹿哥,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