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不喜欢男人。
但那天的那个男人,是我此生挚爱,没有之一。
我本不信什么我们爱对了人错了性别什么的鬼话,可事实告诉我,是对的。
还记得初见时,被我不经意抱住的那人故作冷静的看着我,一身得体裁剪的白色西装,与自己万年不变的黑色无声契合。清亮的杏仁瞳中水汪汪的,明明只到他胸口的高度却还是不服输地抬起头来瞪着我,不免有些好笑。明明被我自身气势震慑到害怕的要哭不哭却使劲憋着,加上一头毛茸茸的棕色头发,那澄澈的小模样勾的人心直发痒。心里不由起了兴趣,“君落华。你呢?”
“欧阳翊……”名字被自己的眼神看的下意识脱口而出,后知后觉自己说了什么的少年懊恼万分。那年,我十九,那人十七。
谁知再见时过了三年,那人家族破产在酒吧里卑躬屈膝站在一个大肚腩的身边,眉眼间傲然不复有的只剩脆弱,终是没有忍住将他狠狠一扯,拉入自己怀里,不去管那人的挣扎与根本没有几分力气的拳打脚踢,面上带着阴冷与杀意:“他,你们谁碰过了?”
那大肚腩也算有点眼力见的,连忙哆嗦站起弯腰,“君少!这是个新来的,还没……没……”接下去的话倒是不敢说了,没被人碰过这话……很有歧义。
我从来没有一次是那么庆幸那天,一时兴起想去酒吧,去了那。
等将他拉出酒吧,被那人恼羞成怒的甩开紧握的双手,看着他面上的表情我才恍然惊觉,原来三年时光的蹉跎早已物是人非,我和他,错过了好多。
可我不愿意承认,想自欺欺人。我知道他喜欢青色,我便一直在右耳上订上青色的耳钉。没有人知道我是为了他才这么做的。
我待他像珠宝一样,将他安排在我看着最舒服的别墅里,天天去看他,151天,天天都在去,天天都说喜欢他。
“阿翊,我喜欢你”
“……”
“阿翊,我真的喜欢你”
“……我”
“阿翊,我真的好喜欢你。我愿意用我剩下的每一分每一秒来喜欢你。你真的不能相信我吗?”面对阿翊,在商场上雷厉风行的我,词语匮乏的就如同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
“好”
那年我二十二,他二十。
没有人知道从一开始他对我的沉默我有多紧张,因为即使是沉默也总好过拒绝;亦没有人知道直到他对我话的回答那时让我有多么的欣喜若狂。
我不相信一见钟情,可我相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