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不知道怎样表达自己的敬佩之情了——长得美就是一笔巨额财富啊。
当年我读书的时候出去兼职,从来没遇上过拍广告这么轻松又高薪的事情,我遇上的都是些什么在超市里推销酸奶,或者当众煮新口味方便面给消费者免费品尝的活儿,一站就是一整天,到了下班的时候腿都麻得没了知觉,浑身充满了调料味。
同样是人,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我心酸地拍了拍邵清羽的座椅靠背:“别瞎聊了,快开车,闵朗还等我们呢。”
邵清羽一边倒车一边随口告诉了我一个消息:“对了,我帮你打听过了,广告公司,不过是普通职员的职位,你有兴趣吗?”
“你不要问这种何不食肉糜的问题好吗?我是要挣钱吃饭啊,兴趣是什么东西。”
“好好好,我不食人间烟火,你别计较行吗……那下周四我送你过去面试,别紧张,我会事先打好招呼,走个过场就行了。”
我恨不得涕泪交织:“你真是我的好朋友!”
在去闵朗的小酒馆的路上,我们四个嘻嘻哈哈地开着一些不着边际的玩笑,路边的霓虹灯光映照在我们脸上,整座城市在我的眼睛里都显得如此生机勃勃。
下周我就有新工作了,简晨烨也在跟那家画廊洽谈合作事宜,这么看起来,我们的生活真的是在向一个好的方向转变。
我的头倚靠在车窗玻璃上,近年来,我头一次真正感觉到什么叫作轻松。
我当然不会知道,下周的面试并不像此刻我想象中的这么简单容易。
邵清羽去找停车的地方,简晨烨迫不及待地抛下了我们先去找闵朗,看他那副着急的样子,我算是明白了在他心中我和闵朗究竟孰重孰轻。
在等邵清羽的空当,乔楚和我随便聊着,她涂着橘色唇膏的嘴开开合合,她眯起眼睛看着车水马龙,那画面真是好看,如果我是个摄影师的话,乔楚无疑是我最理想的模特。
她有些漫不经心,随口一问:“这个小酒馆的老板是你们的朋友吗?”
“嗯,他是简晨烨的发小,小时候他们几个人一起学画画,后来闵朗喜欢玩音乐就没画了。我听简晨烨说他组了个地下乐队,有时候他这边也会有小演出。”
“噢,”乔楚问,“你跟他的关系也很好吗?”
“嗯,我们也是好朋友,”我又认真地想了想,“但其实我也并不太了解他,有时候我看见他和别人在一起,总会觉得……那好像不是我所认识的闵朗。”
乔楚抬了抬眼,说:“走,看看去。”
闵朗的小酒馆一直没有一个官方的名字,但因为正好位于老城区白灰里79号,大家图方便就拿门牌号当名字了,一说起来就是“去79号坐坐”,时间长了就成了约定俗成的酒馆名字。
79号位于一幢两层楼的老房子,楼下是酒吧,楼上是闵朗平时睡觉的地方,有时候他也会在楼前收拾出一片空地来,用投影放个老电影给大家看,也不硬性收费,门口摆个小木箱,你爱扔多少钱进去就扔多少钱,氛围很随意。
好朋友们都知道,白灰里79号,是闵朗他奶奶留给他的遗产。
既然都是好朋友,那我就扮演一次八婆吧。
于是我把从简晨烨那里听来的事,重复了一遍说给乔楚听:“闵朗从小到大都跟他奶奶一起生活在这里,你们也知道,随着城市的扩建和旅游业的兴起,白灰里这边的地越来越值钱了,早几年已经有不少人来询问价格,想改成店面做生意,但一律都被他奶奶拒绝了。
“后来老人家身体越来越差,怕自己剩下的日子不多了,就跟闵朗商量说要不还是谈个不错的价钱把房子卖了,再去买套小一点的新房子,剩下的钱留着给他以后结婚用。
“没想到闵朗说什么也不同意,不仅不同意,还跟他奶奶吵了一架。直到老人去世之后,还是有不少人来问,但每次都被闵朗赶走了,我看啊,他是死也不会卖这座老宅啦。”
邵清羽插嘴问道:“为什么啊,他还想留着继续升值啊?”
我摇摇头:“应该不是这样的。简晨烨说,闵朗在很小的时候就因为意外失去了爸妈,家里其他的亲戚都不想管他,是他奶奶一个老人家把他照顾长大,这所老房子代表了他所有的记忆和情感,我想应该就是这个原因,他才不愿意卖吧。”
说到这里的时候,一直没吭声的乔楚忽然打断了我们:“到了,别八卦了。”
一进79号的门,就发现人还不少,不过我们第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吧台那边的简晨烨和闵朗。他们一人手里拿着一瓶科罗娜,正笑着在说些什么,真是赏心悦目的一对佳偶啊。
我又看了一下周围,不少女生的目光都交会在他们身上,我从鼻孔里轻轻哼了一声。
邵清羽自己找了个位置坐下,乔楚却站在我旁边一动不动,我拉了拉她:“发什么呆啊,去坐啊。”
等我们都落座之后,闵朗他们马上就过来了。
“听说你当了两个月的伤残人士,恭喜啊。”虽然很久没见了,但闵朗还是这么欠揍。
我翻了个白眼:“是啊,两个月的时间你都没去看看我,你是有多恨我啊。”
他一边给我们倒酒一边微微笑着:“你搞清楚,我们是情敌好吗?我恨不得你在床上再多躺两个月。”
“好好好——”我懒得跟他继续扯这些无聊的话题,“邵清羽你认识的,给你介绍这个,乔楚,新朋友。”我又转过去对乔楚说,“他就是,那什么,闵朗。”
闵朗根本不计较我怎么介绍他,很随意地对她们俩点了点头。
是我的错觉吗,我看见乔楚好像不自觉地颤抖了一下,声音听起来比平时沉一点:“你好。”
闵朗有点意外。
可能是因为平时来这里的都是熟人,大家见面打招呼都很随便,很少有人会这么正经,这么礼貌,他极不易觉察地怔了怔,最终还是回了一句:“你好。”
我们正闲聊着,从旁边桌跑来一个十八九岁的女生,深v领,睫毛膏涂得跟苍蝇腿似的,娇滴滴地往闵朗身上一贴,尖起声音说:“闵朗哥哥,唱首歌听吧。”
我生平最见不得女生装嗲发骚,这姑娘今天算是撞枪口了。
虽然她嗲的对象不是我男朋友,但今天我是主宾啊,所以我还是觉得很不爽:“喂,姑娘,你当我老公是歌女啊?”
那女生被我唬得一愣,原本紧贴着闵朗的身体立刻弹回正常姿势,瞠目结舌地看了看闵朗,又看看我,一时之间连手脚怎么放都不知道了。
虽然我和闵朗每次见面都要调侃甚至挖苦对方几句,但是每每遇到我想要恶作剧的时候,我们之间就会形成一种天然的默契。
这种默契能够让我们暂时忘却我们的“情敌”关系,也让我们能在短时间之内放下成见,联手合作。
闵朗顺势揽住我的肩膀,对那个发嗲的女生说:“嫂子不高兴了,还不快给嫂子道歉。”
如果那女生在闵朗开口之前还有点将信将疑的话,那么到了这一刻,她已经彻底相信了我和闵朗在一分钟之前未经商量而编造出来的这个谎言。
姑娘慌乱了,结结巴巴地说:“嫂子,不好意思……但我听说……我听说闵朗哥哥是单身啊……”
场面越来越滑稽,我看到简晨烨这个坏蛋已经把脸转过去对着墙笑了。
我故意装得更严肃:“谁告诉你闵朗是单身,你叫他来跟我对质,我一段时间不来,这些小丫头是想篡位啊。”
闵朗端起酒杯递到我面前:“嫂子大人大量,别跟她们计较,要怪就怪你老公魅力太大了,好不好?”
我斜起眼睛瞟到他满脸的得意,对他的无语简直可以沉默整个宇宙。
打发走那个那个女生之后,闵朗又陪我们坐了一会儿,直到墙上的钟指向了十一点,他起身去关了音乐,拿起吉他,在小舞台上坐下。
看样子他今天兴致不错,我估计是因为见到了简晨烨的缘故吧。
一贯低调的他居然愿意开金口了:“今晚来了几个好朋友,我挺高兴的,但我更高兴的是好朋友带了美女来,给美女个面子,我献个丑吧。”
原本嘈杂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了,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我们这一桌,尤其是女生们,一个个目光简直都是黏在乔楚身上——那目光里并没有太多善意。
而乔楚,她谁也不看,轻微地转过头去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留给众生的只有半张侧脸。
木桌上的蜡烛映出满墙影影绰绰,万籁俱寂,就在此时,闵朗低沉的歌声在79号酒馆里飘荡开来。
春天刚刚来临时 oh燕子啊
是否你已经再度找到你的家
出门的路要当心 oh燕子啊
忽晴忽雨 忽暗忽明 忽然夕阳已西下
孤孤单单放单飞的燕子啊
所有的人都在等 等待你回家
出出入入的风声 oh冰冷呀
越来越远 越来越远 越过了你温暖的家
来来往往的人世如天涯
情窦初开中就让她羽化
青春终究不解要世间的回答
为何造化那倾城的无法挽回的演化
一生就这么一次 oh燕子啊
倾城之雨 倾城之雨 倾盆在锻羽之下
一生就这么一次 oh燕子啊
倾城之雨 倾城之雨 倾盆在锻羽之下
倾城之雨 倾城之雨 倾盆在锻羽之下
倾城之雨 倾城之雨 倾盆在锻羽之下
倾城之雨 倾城之雨 庆幸你安息回家
……
实在不可置信,这样低回深情的声音居然出自闵朗!
是闵朗啊!是那个超级嘴贱又喜欢勾引小妹妹,而且我永远吵架吵不过他的闵朗啊!
这首歌原本就很悲凉,被他唱出来之后更是悱恻动人,我实在是一个没什么文艺细胞的人,可我居然听得满心酸楚,莫名地想要流泪。
我在简晨烨耳边轻声说:“我都快爱上闵朗了。”
他悄悄地回了我一句:“我看今晚在座的所有姑娘都是你这么想的。”
可不是,我环视了一周,每个女生脸上的表情都是同样的沉醉,眼神都是同样的热烈而迷离……啊,稍等,简晨烨说错了,不是所有的。
我得意地戳了戳他,小声说:“乔楚就不像她们一样没出息。”
是真的,即使是在这样昏暗的光线下,人人面目模糊,乔楚她依然与众不同。
烛光映衬着她绝美的脸部轮廓和优美的颈部曲线,她的目光也落在闵朗身上,但跟别人都不同,她是冷静的,接近于漠然的那种冷静。
“哼,看乔楚,多淡定。”我得意扬扬地在简晨烨耳边说,简直与有荣焉。
其实,是我太过眼拙。
要在很久之后我才懂,当晚乔楚的那种冷静,其实是一种故作镇定的克制,是她有意营造出来迷惑旁人的假象,甚至可以说是山雨欲来之前的沉闷和压抑。
那晚我们回去的时候一切都很正常,没有丝毫异样,闵朗这个家伙连送都没送我们一下。
我和简晨烨回到家洗完澡就倒头大睡,他心里记挂着画廊的事,我心里惦记着下周的面试,我们都不知道,一墙之隔的乔楚,她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找那首歌。
在她的公寓里,《倾城之雨》单曲循环播放了一整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