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春丽想了想又问道:“掌柜的,您贵姓啊?”
掌柜的笑着说:“常女侠,你问这个干什么?以后你要是不来伍仁桥,这辈子我们也不会再见了。要是再来,记得照顾我的生意就行了。”
常春丽不知道怎么说好,沉默了一会儿,问:“那您知不知道这把剑,它价值连城?”
掌柜的呵呵一笑,道:“世间的物品,有用才有价值,无用就分文不值。拿这把剑来说吧,跟着常女侠你,为民除害,伸张正义,那它就价值连城。要是跟着我啊,就只能放在库房里生锈。”
这一番话听起来好像有理,可是常春丽知道并不是那么回事,但是她不知道怎么拒绝。
掌柜的站起身,说:“留着它,弄不好还会惹祸生非呢。常女侠,就别磨磨蹭蹭的了,既然还能用,你就拿上它赶紧走吧。离开北直,潴龙帮就拿你没办法了。”
说完这几句,掌柜的打开房门,头也不回的下楼去了。常春丽看着他的背影,感觉他似乎很老,走起路来,颤颤巍巍的。
这时候,子时刚过。
常春丽原本还想多休息一会儿,听掌柜这么一说,只得收拾好行装,系成一个包裹,拿龙魂宝剑一挑,打开客栈的窗户,跳了出去。
至于房钱,她考虑了好久,才下决心在房间的桌子上,留下了一两银子。
她知道掌柜的能够将龙魂剑送出,肯定不会在乎这一两银子。不过考虑之后,还是觉得应该留下房钱。
不想给掌柜的惹麻烦,不走店门,不走地面,常春丽一纵身上了房顶。
白色的衣裙,在夜色中特别显眼,但是常春丽的速度极快,就算给人看到,估计看到的也就是一道白光,看到的人也只会以为,是自己看花了眼。
常春丽很快,就离开了伍仁桥,眼前是一马平川。
平坦的大道,闲置的农田,干涸的河床,偶尔会有几株落尽黄叶的小树。
正如掌柜的所说,这一带确实找不到一处,可以藏身的地方。
常春丽有些懊悔,她觉得应该买一匹马的。
马的速度,短时间可能不比自己快,但是耐力肯定要比自己持久。可是这深更半夜的,别说在野外,就算在城镇,也无处买马。
或许那掌柜的可以帮自己,可是她不想欠他更多。而且,马匹不像宝剑,找掌柜的要马,或许会给他带来麻烦。
常春丽不是个执拗的人,不过是一念及此,脚下并没有放松。
又跑了两里路,常春丽突然发现,前方站着一个黑衣人,距离自己不到一丈。她赶紧伫足。
黑衣人注意到常春丽缓下身形,冷笑两声,说:“杀了人,想一走了之吗?”
常春丽估摸着这会儿,离开伍仁桥已有四五里,对方只是一个人,也不知是什么来头。
便不接他的话头,开口问道:“阁下是在跟我说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