祈福历三十三年,仲夏时节的某个清晨,帝都护卫骑士团长家中一阵忙碌,侍卫紧张地向力乐默克报告:“天呐,少爷又把后院炸毁了!”
刚执行完宵禁任务的力乐来不及换下盔甲就匆匆赶去,却见儿子满脸遗憾地望着废墟,呆呆伫立在一边。
力乐拍拍他的肩:“嘿混小子,今年第几次了?配方还是没成功么?嚯嚯,人没事就好!”
“老爹,等我长大了就去北海挖两磅冰棘草还你哦”小孩说完,撒开步子跑远了。
“冰。。。。。。冰棘草?默克,你给老子站住,我要把你扔进红杉森林喂狼!!”骑士团长愤怒地追赶着。
小默克疯跑到前厅,望见一个美丽的少妇正在悠闲喝着早茶,“哈哈哈,救星还没出去,万幸呀。老妈救我,我要被狼吃了!”
少妇一颦眉:“熊孩子,哪来的狼啊?”正说着,力乐满脸通红地跑进来:两磅的冰棘草呀!价值两千金币,一根都不剩!一根都不剩!
少妇微笑着按了下他的手“这不是我同意的么?你那些草药也是别人送你的,留着也就泡来喝,还不如给孩子玩玩呢?”
力乐十分肉疼地还想争辩什么,可看见夫人嗔怪的眼神欲言又止,转眼间一抹耐人寻味的微笑在脸上漾开,“小默克,晨练的时间到了,走,走,咱去练练,今天爹亲自教你刺靶”
奥特西帝国内每个孩子都有一个骑士梦,那银白的镍钢盔甲,精致的雕纹头盔,洁白的马匹,象征勇气与力量的长剑马枪无不令人魂牵梦萦。
可惜不是每个孩子都能将这个梦实现,一个骑士培养需要十几年,接受最正统的武技与军事训练,还要去教廷接受骑士精神的熏陶,最后才能被贵族王公授予骑士头衔。因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是要完全脱产学习的,在农耕社会,青少年又是重要的劳动力,而且训练需要花一大笔钱,寻常人家想都不敢想。
因此大多数人七岁开始就当侍童,能够为骑士牵马都是一份荣誉,耳濡目染几年后,有资质的会被某个骑士看重,作为扈从陪伴左右。帝国规定一个骑士能够带五个扈从,照顾他的饮食起居,其薪金由骑士所效忠的领主给付。作为最末等贵族,这样的待遇已经是相当不错了。
骑士的训练是枯燥的,那个“变态”老爹也完全不按正常进度来,小默克五岁的时候就被他绑在马背上折腾,当看见小儿子颠簸地大叫时,力乐只是哈哈大笑,随口就蹦出“老子当年。。。。。。。。。”
今天是刺靶训练,重达二十磅的长枪被小默克抡在手中,倒也像模像样。
“咦,这小子今天怎么这么乖?得仔细看看”只见他手握小长枪,一次次突刺上挑,嘴里不停念叨“屁股,屁股”
没多久,靶心就被捅烂了。
小默克刚结束训练,躺在地上晒舌头,突见墙头伸出一个脑袋来,“又被你老爹抓着晨练啊?听说城南来了马戏团,一起去看看么?”
说话的是一个和他长不多大的小男孩,名叫切傲格·洛西斯,是洛西斯公爵的儿子,小默克习惯叫他傲格。
“大哥,进来说话呀”
“不止是我呢,老三老四都被喊出来了”
墙头又冒出两个小脑袋,左边那个相貌可爱,一双大眼睛闪着希冀的光芒,鼻头有几颗小雀斑,他是帝都图书馆长的儿子,罗宾·雅为。右边那个小孩长得圆滚滚的,嘴上还残留着花生酱。史特·维斯,城防长官维斯伯爵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