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交换人口的决定,虽然说便宜了王朗,但是对于在草原上四处游荡的零星小部落,可谓是遭到了无妄之灾,将来的很长一段时间,烈火部落抓捕奴隶的行动变的更加的疯狂了,这让草原上野人们可虽说是惶惶不可终日。
又多了二百斤的土豆,王朗立刻让人将这些土豆处理了,及早的种下才能尽快的收获。
时间匆匆,半个月后,全部的麻都已经被纺成了麻线,而第一匹长四米宽一米多的麻布终于做了出来。
王朗在收到女人进献上来的布匹是,心情格外激动,颤抖的双手摸着粗糙的布匹激动的心情久久不能自已。
有了布匹,王朗要亲自做一件衣服出来。
而他要做的不是现代人穿的那种t恤短袖,二十华夏流传千年之久的汉服,束发右衽,才真正的属于华夏民族。
王朗让女人们用鱼刺磨成一个骨针,并且让冶炼的工人们做出了一把剪刀。
所有的工具都做出来之后,王朗立刻变身成为裁缝。
将自己设计出来的衣服画在木板上,王朗小心翼翼的裁剪着这珍贵无比的布匹。
由于身处热带地区,王朗没有做那种长衫,而是做的是古代劳动人民穿的短打,这种衣服无乱世作战还是干活都十分方便。
自从开始做衣服,王朗可以说是足不出户,看着衣服一点点成型,王朗的赶紧十足。
一个星期之后,第一件衣服终于在王朗的手中做了出来。
这件针脚烂的一塌糊涂的衣服,在王朗眼中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一件了。
这一天,做好了衣服的王朗,迫不及待的将其穿在身上,甚至还特意的找了一根细树枝,将自己的头发束起来。
要是哟偶镜子,王朗估计还要在镜子面前臭美一会儿。
穿着做好的衣服,王朗走出了部落,顿时吸引来了一道道的目光。
繁星看着王朗身上的衣服,眼睛都转不动了,眼睛里面满是羡慕之色。
“朗,这就是衣服吗?”繁星声音有些颤抖的说道。
王朗重重的点了点头,虽然没有任何燃料,衣服的颜色也是麻布的米黄色,相比于只围了一个草裙的其他人来说,这简直就是神明才能享有的东西。
看着越围越多的族人,王朗高声说道:“这就是用麻线做成衣服,在我的梦里神明就是这样的穿着,留着这样的发式,这些一切都是神明的指引。”
王朗说完后,族人们纷纷跪在地上不断的朝着天空膜拜,场面显得诡异而壮观。
从这一天之后,人们明白了什么是衣服的华丽,什么是羞耻之心。
而王朗最关注的则是,从衣服诞生之日起,自己终于要开始部落的改革了,有了布匹作为等价物,促进私有制形成的计划也顺理成章的提上了日程。
布匹的生产是缓慢的,因此不可能立刻就让部落立刻就变成有服之美的部落,想要拥有衣服,只能用何其等价的东西进行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