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同而来的是一个男人。
那男人见到她就说她可怜,要收养她。
这时候的原主看着苏沐雪,就像看见仇人一眼,她就算是要饭都不会让这些人对她假好心。
可才第二天,她醒过来就已经在这个夜总会了。
没错!
被苏沐雪跟那个男人买了。
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长相端正,最主要的是--便宜。
没错,一个大活人,六年前才买了两万块,够便宜的了!
原主的心愿就是一定要找到那个苏沐雪,揭发她那副白莲的嘴脸!
还有就是,她要超越她!不管演技,还是别的,都要把她踩在脚底下!
女主就是女主,这会儿,女主离家出来已经回去了。
女主的母亲是个路子很广泛的人,她十四岁开始拍广告,这儿已经是小有名气的明星了。
而她。
刚来这里的时候,大家都当她是孩子,可是从十七岁开始,夜总会的妈妈就开始逼迫她接客。
她有时候就敷衍的见见,找一些千奇百怪的理由推脱,实在推不了的,就直接给那男人灌醉,送回房间的时候再换别人。
这种场合鱼龙混杂,女人于他们来说,就跟玩物无二。
原主一开始自然是受不了的。
才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就来了这里,看着形形色色的人,心里是惶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