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段,月倾城就下意识地皱起了眉头。
第一人称?
现在写小说用第一人称,自寻死路么?
廖雁亭本尊或许没问题,毕竟她的死忠粉在那里,而且文笔也非常过关。
花颜的话……
好像走了一步错棋呢。
月倾城耐着性子往下看。
过了一会儿,她微微瞪大了眼睛。
这故事她很早以前就听说过啊。
在他们那个世界。
他们走过那么多地方,遇到那么多人,自然也听过许多人生百态的故事。
花颜讲故事很厉害,当然,是口述。
她也爱听故事。
而以她自来熟的性子,自然比月倾城接触过了解过更多的人群。月倾城忙着修炼时,她多半都在和别人谈天说地。
好些人,月倾城这个闺蜜甚至都没见过。而她能知道陌生人的故事,也是花颜说给她听的。
现在,花颜写的这个故事,便是其中一人的人生。
一个叫刘三姐的女子。
书名也起为《刘三姐》。
讲述在一个架空的王朝,刘三姐遇人不淑的遭遇,以及之后跌宕起伏的人生。
“原来还有这招。”
月倾城微微感叹。
难怪她说,怎么读起来,不像花颜能杜撰出来的故事呢?而且代入感这么强,好像真实事件。
原来这就是真实发生过的。
在另一个世界。
而用第一人称,大概是花颜没能力在人称之间做转换吧。当时,她听刘三姐说故事时,刘三姐就用的“我”。
与其说花颜写书,倒不如说,此时她就是刘三姐,对这个世界说出自己的故事。
“惯会投机取巧的。”
月倾城轻笑一声,关掉网页,返回微信。想了想,添加韩旭。
没想到马上就通过了。
这么晚了还不睡?
月倾城看他一直在输入中,等了一会儿也没见他发过来,便发送:【韩先生,请睡觉。】
韩旭这边呢,则换了好多表情图,都觉得太年轻活泼了不合适,想到头秃的他,不知道怎么跟她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