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个寄卖法?”我没有直接拒绝老吴。
“我抽两个手指,怎么样?”
老吴偏向于分成的方式,:“你也知道,在古玩城这些年,我做生意是出了名的规矩。”
信你就有鬼了,小太爷我除了钱之外,有时候连自己都不信,搬砖头的时候,至少买家、卖家和搬砖头的人,三方都在场,比较难串通搞鬼,可东西一旦放你这里寄卖,我人又不在,还不是你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我想想。”
看到傻乐收拾好东西,拖着自己的行李下来,我赶紧起身,对老吴敷衍到:“考虑好了我就告诉你。”
走出老吴的店铺,我大踏步的往前走,感觉傻乐没有跟上了,转头看去,只见傻乐目光怔怔的看着兄弟文玩那四个招牌大字。
“有什么好看的,走吧!”
我没想到傻乐这么舍不得,:“树挪死,人挪活,老吴都不要你了,你还想在这里养老送终啊,弄个终身成就奖啊。”
傻乐终于回过头,跟在我身后,回到了我店铺。
“条件艰苦,我这店铺没有老吴的那么大。”
我帮傻乐把行李随意往旁边一放,说道:“所以你就将就两天,晚上你就把这里收拾一下,躺椅什么的都移到边上去,自己打个地铺,行吧。”
傻乐点头,:“好。”
看着傻乐一脸的衰样,我莫名的来气,:“不就是换了个工作吗!有必要这样吗,这个世界上,只要你肯干,还怕自己活不下去啊!你看看你自己,以前嘴巴啰啰嗦嗦个半天都不停,现在屁都不放一个了。”
把傻乐安顿好,我开车回到城中村的租房内,这里好几天都没有来了。
以前读书的时候,住在小舅妈的老房子里,和他们一起生活,小舅妈有个女儿王莎莎,也就是我表妹。
以前的老房子基本都是两室一厅,当时我和表妹都还小,和她睡一个房间,后来到了中学,人开始懂事了,我就寄宿在学校,周末回小舅妈家也是睡客厅的沙发上,到了大学后,我干脆在城中村里租了一个小的一室一厅,每个月的租金并不算贵,住着也方便。
随意冲了一个凉后,打开空调,直接倒在了床上。
我双手枕着脑袋,看着天花板,仔细的回想和梳理这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
沈元和陈秋鸿两个人,他们之间只不过是相互利用的关系,各取所需,在这个关系里,很明显陈秋鸿属于弱势的一方。
但我不明白的是,陈秋鸿这么有钱,也有地位,如果沈元这次去湖北要办什么事情,通过陈秋鸿这样的人物,应该会事半功倍,是最好的选择。
可沈元似乎并不待见陈秋鸿,不待见也就算了,为什么沈元偏偏选了我这个要什么没什么的人,这一点我完全想不通,我到底对沈元会有什么用!
另外沈元到底要办什么事情?一个男人做一件事情,总有他的目的性,钱!应该不可能,沈元想要钱,非常的容易。权!没道理,他又不是国家公职人员。女人!更加不现实,有钱还怕没女人。
另外,君山剑、三角古玉、突击步枪、烈性炸药,这些古怪又危险的东西,沈元为什么都要带着,它们到底能有什么用?
越想脑袋越混乱,完全没有任何头绪和踪迹可寻,我悬着的心始终放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