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性扯远了~~~
忙完了,才有时间写。
我写东西的时候有个特殊的习惯:我喜欢听歌写东西。
耳机里的音乐,能第一时间将我和不相干的世界隔绝开;思路顺畅的时候,听着歌很容易放空,一个章节行云流水;而思路不顺畅的时候,音乐又是我最好的朋友。干脆就听着歌,一直听下去,就那样。我是个喜欢音乐的人,其实抛开写作不谈,我出门的时候一定要要戴上耳机,耳朵里没几首喜欢的歌,走路都不踏实。流行、摇滚、民谣、古风,从中文到英文到韩文,听来听去,喜欢的越来越多。
曾经有个姑娘说她想看我写的都市,那时候我对玄幻一往情深,说自己生活阅历不够,写不了都市;如今,我也算是被bjsh两座繁华城市肆掠过两年的人,好歹有了些写都市的资格。写故事跟写文章一样,文章合为时而著,故事写的再花哨,总归离不开这个现实的世界。
如今的我,听着歌我喜欢的歌,写自己喜欢的故事,甚好。
也许这个中心思想跟整段啰嗦的话不搭,我还是想总结一下:音乐很棒,适合做一辈子的"qgren"。
啰嗦完毕,开始写了,谢谢将来看我写故事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