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只有你会啊,听着:郑客西入关,行行未能已。白马华山君,相逢平原里。万仞孤芳寻,星辰挂咫尺。一往桃花源,千春隔流水。”
“怎么样?本姑娘的诗如何,不比你的差吧?”张莹故作傲气的说道。
“夫人这首五古诗原本是李白的,只不过你把其中的几句作了修改。”
“恩,好美的华山啊!太华之山,削成而四方,其高五千仞,其广十里。古人有云:山无石不奇,无纯石不大奇。恐怕这是世界上唯一一块如此巨大的花岗岩了吧?”张莹一边向华山盘桓而上,有意无意的拂过一块色彩斑斓的凸石叹道。
登山华山之巅,放目四望,但见千峰逶迤,匍匐脚下,天地空阔,雪花飞舞,八方一色,银装素裹,整个世界都显得那么洁净,此时即使是最复杂的人恐怕也顷刻失去了杂念。
易晓峰和张莹两人很默契的都选择了闭上眼睛,深呼吸,静静的感受这一刻难得的宁静致远!
站在这绝顶之上,只感脑袋一片空濛,大有飘飘欲仙,展翅凌云的飞腾之感!
淡定片刻,一股豪气由脚底直贯头顶,顿时生出“欲与天公试比高”的豪迈!
“喂,年轻人不要跳啊!”就在易晓峰和张莹正享受这宁静致远的美好时刻,一声突兀的叫喊将二人从空灵中给拉扯了出来,一个头发胡子和雪一样白的老头出现在眼前。
“我说你们两个年纪轻轻的,又是生的如此郎才女貌,俊男美女,为何如此不争气,做什么不好,偏偏要选择殉情来污染这华山的美景呢?”
这个古夕之年的老头穿的一身粗布麻衣,破破烂烂,身上已经不知道补了多少个补丁了,此人虽然年迈,但是面色红润,步伐轻盈,毫无半点老态龙钟的感觉。
“呵呵,老伯,你误会了,我们只是在观赏美景,感受大自然,并非要你所想的那样跳崖殉情!”张莹尴尬一笑的解释道。
“哦,不是寻死啊,那倒是我老叫花子多管闲事,打扰了二位的好兴致了,不好意思啊,你们继续!”说着老头转身要返回山洞之中继续睡觉。
“前辈内力充盈、浑厚,难怪一把年纪了穿着粗衣陋布而无惧寒冷侵袭,还能一个人爬上这华山之巅,绝非普通人!”
易晓峰不动声色的侃侃而谈,似乎在说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但是话中之意,在当事人听来却是别有含义。
老头脚步明显停顿了一下,头也未回的摆摆手道:“小兄弟,你夫妻二人的武功深不可测,何必谦虚呢!不如进来烤烤火吧?”
“如此,那便多谢洪老前辈美意了。”
易晓峰与张莹相视一笑,只是尚未走进山洞,老乞丐洪七公,匆匆的走了出来,眼神犀利的盯着易晓峰和张莹看来看去,半响才笑道:“哈哈,小兄弟你眼力与见识非凡,能一眼就识得老乞丐,你我也算有缘,今天就给你们品尝一下人间美味。”
“哦?洪老前辈说的可是有毒的毒虫猛兽?”易晓峰虽然知道是蜈蚣,但是不能直接说出来,否则岂不是有在高人面前故弄玄虚的嫌疑,太过直白,若是引起洪七公的质疑就不好了。
“哈哈,连这都能猜出来,年轻人器宇轩昂,果然不一般!”
“能得江湖上叱咤风云的前任丐帮帮主洪老前辈夸奖,此乃晚辈的荣幸!”
“哈哈,你这娃娃会说话,我老叫花子很久都没有听到这样好听的话了,哈哈……”
洪七公从来都是一个淡泊名利,视功名利禄如粪土的人,哪里会因易晓峰拍一句马屁就高兴的合不拢嘴,事出反常必有怪。
洪七公走到一边,偷偷一笑,从雪堆里刨出来一只大公鸡,只是上面密密麻麻的爬满了百足大虫——蜈蚣,大多数为红褐色,还有少数血红色,不用说就知道是剧毒无比的存在。
“哈哈,又有好吃的喽!”洪七公乐呵呵的拿着大公鸡向山洞里行去。
当易晓峰和张莹走进去时,山洞里热气腾腾,比外面确实暖和不少,原来里面架着一口锅,里面的水刚好烧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