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红颜多薄命,佳人才子总风流。世间的饮食男女多少总会留下些真真假假的故事,不可全信,也并非全假;爱情分贵贱吗?也分也不分,在那些流传下来的故事里,总会有个美好的开始,一说到佳人,总会是大家闺秀,温柔端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且能识文断字,针线刺绣样样俱通,这才配得上佳人二字。这才子呢?多半要是上京应考的秀才,且故事的结尾肯定是要中状元的,不然的话对不起才子二字。当然!这样的故事如果读得多了,就算是真的才子不免也会觉得厌烦,编故事的人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到得后来,才子还是那个才子,但他厌倦了功名利禄,不再去上京应考了,但学问反而更大,喜欢吟诗作对,喜欢携妓游湖,当然这位才子少不了是家财万贯,最差的也是不愁吃穿。那佳人呢?肯定不再是大家闺秀,转而成为卖艺不卖身的青楼女子,琴棋书画一定是要会的,故事的结尾不一定,有终成眷属的,也有以死殉情的。不管怎么说,这样的故事还是会很吸引人的,因为这样的故事里多了一些让人值得玩味的东西,一种可以让你在黑暗中细细品味,带着一丝邪恶幻想,却又不能说出来的遐想。抛开这些华丽的外衣,爱情分贵贱吗?其实不分,单说卖油郎独占花魁娘子这个故事,好个家伙!沿街串巷卖了一年香油攒的那几串铜钱,就为了能上青楼看一眼自己喜欢的那个头牌小娘子,钱递给老鸨时还染了人家一手的油,而小娘子呢?出阁陪老员外喝酒,回来之后吐了一床,人事不醒,卖油郎悉心照顾一晚,故事便从这里开始,历经几番波折之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圆满的结局。故事有声有色,但那些旁枝末叶却是不必要的啦!花魁娘子原是官家小姐,这也说得过去,但到了最后,小娘子奇逢际遇,又恢复了官家小姐的身份,过于巧合了“圆满”二字,卖油郎结尾继承了养父的家产,一番经营之后,成了富甲一方的员外,这个故事幸福得好过了头。难不成妓女和卖油郎如果没钱没地位,就不能美满平安的过一生啦?答案是不能,因为会显得太过平淡,那就没人看了。再往下,还是妓女和车夫的故事,女的很漂亮,十足是富家小姐的模样,怎么看都是接受过现代教育的知识青年,男的呢?是个拉洋车的英俊小伙,两人便在坐车和拉车的过程中相识,相恋。等到了谈婚论嫁时,坐在一桌吃饭,英俊小伙的朋友才道出,这个女人是个妓女,且自己还曾睡过,戏剧性的变化,后来同样的还是历经波折,但不管怎么说,两个人还是艰难的走到了一起,结尾却是很辛酸,两人都死了,死于恶势力的拳脚之下,为什么呢?因为你坏了规矩,妓女从良似乎在什么时代都是个很艰难的事,在这里,故事似乎是要告诉你,在你的眼中,爱情是可以不分贵贱的,但如果你还活在人与人的社会之中的话,有时候生存显得比爱情更加重要。
最后这个故事,也许很多人都曾看到过,没看过的人,你就自己猜吧!我最终情于这个故事,它给我感觉很真实,离我很近,它触动了我,起码!他让我知道,活在这个世界里,千万别被人揍,因为那个要人命的恶势力本身来说,它就是这个社会的一部份。
话接正文,冷傲然带着人救出了三个女子之后,回到深山之中的城寨,不出一月却是悄悄的走了。什么原因,什么事,没人知道,大哥王大力也是不吭一声。只是交待下来,对于那三个女子,去留自便,任何人不得去骚扰。书香小姐自从逃回来之后却是变得沉默寡言了许多,只有见到冷傲然的时候似乎才会变得多了几许温柔,而冷傲然呢!自从回来之后,却是再也没有与书香小姐有过接触,即使来也只是礼节性的问候一番。山寨的所有弟兄,包括大哥王大力都认为冷傲然是个傻子,放着一个好好的大美人不去碰,却是整天整夜的在树林中练剑,当然这一点却是正合大哥的意,王大力确实学到了不少剑法之中的妙招,正所谓一通百通,剑他当然不屑于去使用,在他认为只有自己那把厚重的鬼头刀才是最适合自己,一个月下来,自己对剑法的领悟,更深一层,再融会到刀法之上,比起这几年跟着老头子学的那些颠颠倒倒的招法,那真是不可同日而语。冷傲然走了,做大哥的当然没有阻拦,因为他知道冷傲然要去干什么,他要去找落凌风父子。王大力拍着冷傲然的肩膀很郑重的说道:你随时都可以回来,因为这是你的家,还有你的女人!
冷傲然一脸的苦笑,说道:随她去吧!我也曾和她说过,我这辈子漂泊浪荡,就是为了报仇而活。
书香似乎也下定了留下来的决心,冷傲然走后她便带着那两个一大一小的丫头在山洞不远之处住了下来,几天之后一间用木头搭建的小房子便出现在林间空地上,四周甚至还栽上了一些野花,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墩子的功劳,这个五大三粗的家伙,别的不会,力气可有的是。山贼们平日虽说干的都是拦路抢劫,杀人放火的买卖,可一行有一行的规矩,当家大哥一诺千金,放出的话是谁也不敢违背的。再加上二当家墩子三天两头往那跑,众兄弟即便有事经过,也是绕道而行。平日间也只有那个咳嗽不停的老头与她们做伴,这也是当家的安排。
时间便是在这样的晃呼之中渡过,冷傲然呢?早已出了洛阳的地界,此刻快到成都府了,几年下来他也成了老江湖,对于一些在外行走的门道,他也是驾轻就熟;过山不过夜,防的是山贼在暗中下手;住店也是挑人多的客栈,绝不去住哪种荒野之中的小店;坐船也是一样的,那种只载两三人的小船是怎么也不会坐的;当然外表也很重要,如果你穿绫罗绸缎,花钱大手大脚,不被人打劫的话才是稀奇的事,这一点在冷傲然身上到是无须担心,因为他从来就没穿过什么绫罗绸缎,至于有大把的银子花,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奇装异服,这也是江湖一大忌讳,就像冷傲然当年身披蓑衣,头戴斗笠,腰间横挎着一把裹布的剑,傻子都看得出来,他是走江湖的,因为在江湖之中行走的一些高手,总会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打扮,或者身上会有些显眼的兵刃。就像墩子的狼牙棒,王大力的厚背鬼头刀,只要在道上一撞见,不用说,跑吧!准是打劫的。
冷傲然此行目的,不用说当然是成都落府,他自问以眼目前的剑法对付落凌风,应该还是有了几分的把握,对付落行云,更是不在话下。但在他内心最深处,还是隐隐有着一股对落凌风的恐惧,这最初或许来源于师傅曾经对此人的评价:剑术一流,张弛有度,攻防并重,宛然有大剑侠之风范,但最可怕的却是在那一身正气的背后,是悄无声息的暗器,让你重伤致残,比要你的命还要可怕。冷傲然又想起了当年师傅那一身的病,靠药罐子养着,比起大当家山寨里的老头好不了多少。其实在冷傲然的心里还藏着一个人,除了师傅之外,便是这个人最重要,他时常不自觉的会想起这个人,不错!就是明绘荷,这也是他剑法有成之后急于到成都府的原因,每当想起她,心里就会时而痛苦,时而期盼,对冷傲然来说,这是几年来心中最大的折磨。她还好吗?落行云那么喜欢她,应该会过得很好;然而,她肯定会恨我,肯定一辈子都不想见到我,我见到她又能怎样,哎!
冷傲然在城外便把马放了缰绳,到了成都府,没有住店打尖,更没有上馆子吃饭,大当家给的一百两银子,除去必要的花销和买马,就没多用过一分。他直接就混到了乞丐堆里,因为在成都府人数最多,最不起眼的就是逃荒而来的乞丐,几乎满大街小巷都是,这些人龙蛇混杂,三教九流什么都有,此一点也不奇怪,强盗,山贼,兵乱,再加上灾荒,世道便成了如此。这一次冷傲然可是打足了十二分的精神,这一次他可不指望还会有人来救他,三天时间过去,打探的消息却是让他很失望,落凌风一年前就已经卸任到吴郡去了,表面上州牧换了人,但落府在此经营近十年时间,镖局,堂口,盐帮,乃至酒楼,当铺,大大小小,遍及整个成都府。大街上一打听落府那是远近皆知。失望归失望,冷傲然还是异常谨慎,足足查探了两天,这才去夜探落府,结果还是失望,府中虽于人马众多,看守得也很严密,但正堂紧闭,黑漆一片,果然就和前几日打探的消息一般无二,落凌风确实不在。偏厅倒是有光,一个胖呼呼,满面红光,络腮胡子的人在那喝酒,从旁则是几个花枝招展的粉头在陪酒,此人面色不悦,喝一口酒叹一回气,幽幽说道:兄弟呀!兄弟,你号称泥鳅,这水下的功夫那可是没人比得过呀!你我十多年,大江大浪都趟过来啦!却会死在这么一个小水潭里。
大哥息怒!小的们已派了十几批好手到那潭中查探,却是一无所获。一旁地上跪着一人,诚惶诚恐的说道。
再派人去探,出大价钱,谁只要能捞到我兄弟的尸身,重重有赏,听见没有,络腮胡子大声音的喝斥道
是!手下恭敬的回道。
换成以前,冷傲然当然听不出什么来。但这几日混迹在街头巷尾的人群中,却是打探出了一些消息,在成都乃至在益州郡,落府是最有势力的,而落府又有五人最为得力,在江湖之中也有些名头,这几年更是如果日中天。善使暗器的于青,以前在道上干的可是杀人的勾当,认钱不认人,乃是一流的杀手。而眼前之人便是胡老三,此人恶名昭著,杀人越货,惯用蒙汉药,迷魂香。还有疤子,几年前那一战,冷傲然便吃过他的亏,一双拳力大如牛,以彪悍凶狠著称,据传闻曾做过和尚。接下来便是泥鳅,原是江中的水贼,善使一把短匕,也不知有多少人在他手上送了性命。五人之中,最后一个自称风流吴少,是这五人之中唯一会舞文言弄墨的,写得一手文章,也是落府的半个管家,此人不显山不露水,默默无闻。但据冷傲然打听的消息来看,五人之中,这个风流吴少在落府之中却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冷傲然听了半天,也是明白了几分,那个号称水下功夫一流的泥鳅,没成想却是淹死了,而且还是死在一个小水潭里。水潭!猛然间,冷傲然忽然想到了一件事,师傅曾提到过,自己当年便是被他从那个水潭中救起的,后来自己也曾悄悄的去走了一遭,荡风山镇魔寺,断魂崖下,冤魂谷中的那个水潭,深不见底,冰冷入骨,那里到底有什么,值得落凌风花十多年的时间在谷中搜寻,还有那个水潭,到底有什么?
一不小心,冷傲然想着想着却是走神,差点就暴露了。对!眼前事要紧,既然找不到老子,那就找小的,他小心翼翼的又查探了一番,还是一无所获。心中便盘算到:只好找人问了,挑个落单的下手。说巧不巧,后院有个巡夜的家伙钻到花园树丛中尿尿,刚尿到一半,只觉得脖子一凉,泛着光亮的剑刃已经抵到喉咙之上,那种冰冷的感觉瞬间便传遍全身,瞬间就抖了个冷颤,感觉尿往上涌,裤子却是湿了一大片。